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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遗失在光阴之外

遗失在光阴之外

占着,以后编详细目录用

第一章 可卿•001

可卿一

可卿二



第二章 阿宝•022

 阿宝一

阿宝二

阿宝三

阿宝四

阿宝五

阿宝六




  第三章 英莲•046
  在那个娱乐的极度匮乏的年代,英莲的所作所为无疑为大家提供了最值得反复咀嚼的话题。  

  第四章 吴姬•070

  今生今世,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爱你的人了。我要让你后悔。让你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就算好不容易睡着,也会被虫子咬醒。

  第五章 艾吾•108

  你坐在我面前,像一杯水,身体是清澈的,牙齿细密整齐。

  第六章 沈萝•137

  生与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死就没有生。没有碎裂的果壳就没有饱满的种子。我们用肉体向时间提供丰腴的养分,我们或可以活在时间里。

  第七章 那妞•169

  贱从来就是一种别有用心的说法。如果说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而与人发生性关系是需要禁止的,那么这世上所有的婚姻都应该被禁止。

  第八章 春江•194

  他在皮肤上刻着字,刻着她的名字。也许只有身体的疼才能减缓心灵的痛。

  第九章 梨雅•236

  一朵花开不为春,姹紫嫣红才是真。柔情让你香喷喷,我对青天喊一声。清风不会再寒冷,万物醒来细雨生。女儿本来是佳人,洗尽铅华要倾城。

  第十章 她们•282

  也许她们——这种悖论的总的集合——便是自己这三十四年生命中的蜜糖。


[ 本帖最后由 牛车浜 于 2008-6-10 22: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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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 一(1)
  “一二三四五六七,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你是塌鼻没牙的小东西,小东西,小眼睛,外婆抱着去看戏,戏里有个小妖精。”

  女孩们哼着儿歌在屋前空地上蹦蹦跳跳。空地上铺满灰砖,都是半截的,是大人趁夜色从附近建筑工地上用板车拖来再一块块填于此处,于是屋前原来那一小片水洼地也就成了女孩们的乐园。她们不屑于与男孩子滚得一身脏泥,又或许是心爱脚下尖尖的布鞋,跳起来,快快乐乐,面对面,双手摆动,头上紧扎两根羊角辫,辫上缠着用红毛线裹起来的橡皮筋。若有谁未能跟着歌谣迈准步伐,就算输,得下去,换一个人与那个跳对的女孩继续跳,一直跳。她们的脸是小小的,手是小小的,脚是小小的,哼出的歌声也是小小的。

  他常蹲在一边看。他喜欢可卿。可卿跳得最好,老赢。可卿的年纪比他大一点,不是瓷娃娃的模样,小脸尖瘦,塌鼻,眉心还藏有一粒小黑痣,可腿特长,身子左右摆动,手臂一上一下,衣衫哗啦啦,比在阳光下翩然的蝶儿还要好看。

  可卿家是刚从外面搬到院子里来的。可卿妈是上海知青,肤色嫩白,羸弱细矮。可卿爸是北方人,脸庞黧黑,魁梧雄壮。若遇上雨天,偶尔能见到他们肩并肩走在路上。可卿妈撑着伞,可卿爸佝头缩着肩,大半个膀子在伞外淋雨。可卿妈把伞往可卿爸那边移。可卿爸就把身子再往外侧。俩人的姿势都是歪歪扭扭。这可真奇怪。明明可卿爸比可卿妈高出一头,为什么他不撑伞呢?不过,若天没下雨,可卿爸便在前面挺胸昂首,可卿妈落后几米脚步碎碎。可卿爸的样子就像是可卿妈手里牵着的大黑牛,很逗人。

  可卿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妹妹可箫,弟弟可痕。

  可痕最小,说话奶声奶气,嘴里老有流不完的口水。男孩都爱拿他寻开心。那时的男孩还问不出像现在《蜡笔小新》上那么变态的问题,多半是翻来覆去问“你妈与你爸晚上睡在床上会打架吗?”可痕就会很用力地想,手指头噙在嘴中,啧得津津有味,眼神却茫然得很。大一点的男孩不断地启发他:“你妈有没有四脚朝天?”然后其中一个男孩立刻往地上躺,摆出四脚朝天的姿势。大伙儿开始“呱呱”地笑。可痕也笑,眼睛眯成线。他比可卿漂亮,虽是男孩,可皮肤那细腻劲儿,掐一下,简直要滴出水。大家爬上他家的窗户,往里瞧,偶尔能看到几粒搁在上了锁的五斗橱玻璃后的上海大白兔奶糖,便不停地咽口水,咽得肚子里咕咕响,然后你瞧我,我瞧你,齐声叫嚷,一起去捏可痕的脸蛋。可痕有次也跟着大家爬上自家的窗台往里瞧,突然指着房间靠西边墙壁的竹床,很骄傲地说:“我妈与我爸就在上面打架。”就有人撑不住,似被石头砸中的麻雀,一只只往下掉。

  不过,若被可卿发现,就不大好玩。可卿嘴里会立刻发出一声类似猫叫的高腔。不管天是否蓝、云是否白、风是否轻,可卿马上从地上捡起石子儿,用力地朝男孩们扔来。男孩们发一声喊,顿作鸟兽散。可卿生气地捏可痕的腮帮,边捏边骂,话速又急又快,里面还夹杂几句上海俚语。他听不大懂。他喜欢看可卿这种脆生生的样儿。可能别的孩子也喜欢。就有人故意去找可痕的碴。可痕还穿开裆裤。别的孩子趁可卿不在,拐到可痕身边,蹲下,手指头一屈,往可痕的小弟弟上猛地一弹。可痕尖叫起来,嗓门比娘们儿还要细。

  可卿从屋里扑出,一把搂住可痕:“他们打你哪了?打哪了?”可痕憋着脸,伸手摸住小弟弟,声音颤颤:“这,这哩。”可卿涨红脸,拽起可痕,挨家挨户站门口依次骂去。可箫跟在后面,一边跟着姐姐小声骂,一边快活地朝躲藏在柴火堆里干了坏事一脸得意的男孩子挤眉弄眼。

  最令人绝倒的是有一次可痕去上厕所。简易公厕,中间有木隔板,底下是一条一尺高一尺宽细细长长互相贯通的水泥坑,每到黄昏有挑粪桶的人来清理。蹲位五个,可痕蹲中间。进去几个男孩,各自蹲下。其中一个从裤兜里掏出一串好不容易搞来的土制小鞭炮,点燃,从隔板下斜斜地扔在可痕的那个坑位处,噼里啪啦响成一阵。可痕正爽着呢,被屁股底下突如其来的鞭炮声一吓,一脚踩水泥坑里了,“妈啊”,惨叫出声。在外面守着弟弟的可卿不知出啥事,急了眼,卷起阵风,冲入男厕,看见弟弟的狼狈相,牙关一咬,发狠,折身把蹲在坑位上哈哈大笑的男孩推下坑。另外那几个男孩眼见事情不妙,屁股也来不及揩净,拎起裤子,猫腰便往外面蹿。这事轰动一时,也让大人们啼笑皆非。

  因为可卿的缘故,他与男孩子就玩得少,常与女孩儿厮混。他会跳房子,且跳得很好。这是女孩玩得最多的一种游戏。当时,粉笔还是奢侈品。一般就用树枝在湿地上画出一排排大大小小的格子,然后在最底下的格子里扔一块扁平状的石子,再屈起一只脚,金鸡独立,一边前进,一边把石块踢到正确的格子里,石子出界或跳错格子都算失败。但他跳不来橡皮筋,左脚老绊倒右脚,老跌狗吃屎。女孩们吃吃地笑。可卿也笑,手背掩住嘴,瘦削的肩头抖动着,单薄的身子嵌在一片蔚蓝里,像是要飘起来。他看傻眼,呆呆的。刻薄点儿的女孩吱吱喳喳:“癞皮狗,你看啥?”

  他讪讪地退往一旁,继续垂头丧气地蹲着。他讨厌她们叫他癞皮狗,他生气地吐着唾沫,可他跟在可卿屁股后的样子确实就是一条癞皮狗。

  可卿会玩很多游戏,可卿踢毽子,毽子就长她身上了。可卿嘴里小声地喊,两条长腿跟随着节奏分明的号子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他都担心可卿把她自己拧成麻花了,结果可卿连气都不喘,身子猛地凝住,右脚反踢,抬起,毽子稳稳地停在外脚背处,连汗都没多流一滴。所有的女孩都崇拜可卿,叫可卿姐姐。他不叫。他要娶可卿做老婆。

  他对可卿说,你做我老婆吧。

  可卿不理他,蹬进自家的屋。他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眼巴巴地跟过去。过一会儿,可卿端出盆清水,“哗啦”一下倒在被太阳晒得叽叽叫的水泥地面,水花溅了他一身。几只沿台阶缝隙正在兴高采烈搬运着苍蝇的蚂蚁狼狈不堪地在水洼里挣扎。可卿白了他一眼,腰肢一扭,又进了屋。他突然有了主意,血液顿时沸腾,一颗少年的心蓦然间已冒出几缕青烟,眼瞅天色尚早,脱鞋、光脚、飞快地跑,直奔后山早就发现的一个西瓜大的蜂巢处,根本没想到害怕,上树,解下上衣,脚勾牢枝丫,弯下身,嘴里吼了声,用衣服裹住蜂巢猛地一拽,抱紧,哧溜声从树上蹿落,沿山路往河流的方向狂跑,也不敢回头看,耳听见嗡嗡响的声音越来越近,一闭眼,跃入水底,扑通,这才感觉到皮肤是火烧火燎的疼。

  那时已是黄昏。一轮火红的夕阳从层层叠叠的云嶂后露出灿烂的光芒,千万里流云皆被镂空,浓浓淡淡、深深浅浅,似狗似马似山峰似海水似火焰,眨眼间,这云已纵身投入风中,迎风展开。他的额头、胸口、手臂上肿起几处老大的包,里面似千万根钢针在扎。他倒吸几口凉气,骂过几声脏话,心中却得意,狂喜满满地溢出胸口。野蜂巢里有好多香甜的蜂蜜,手指拈起一点,放到嘴里,舌头要融化掉。他舍不得再吃下去,用瓦片盛好,小心翼翼地端。风吹起尘土,吹在路两边的灌木的叶子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这是一个黄金的世界。

  他浑然不知自己走了狗屎运。那野蜂就算叮不死人,也足以让脑袋变成一颗猪头。他一瘸一拐再回到可卿家门口,稀释了蜜糖,用手指蘸着,趴在石阶上开始写字。

  他写的是“我要娶可亲做老婆”。字写得不好,歪歪扭扭,“卿”字还写成“亲”,但没关系,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他的意思,连地上的蚂蚁也清楚。它们闻到甜香味,迅速从各个缝隙里钻出,很快就已浩浩荡荡,黑压压,排行纵列,首尾相接,顺着他在石阶上勾勒出来的字迹,奔跑、交谈、忙碌,就宛若一群世上最英勇的士兵,用鲜活的生命点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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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 一(2)

  可惜没几人欣赏到他的杰作。没多久,在可痕“啧啧”的惊奇中——姐,外面好多蚂蚁!——可卿的小脸涨得通红,端出一盆清水,“哗啦”一下,让这几个他好不容易写出来的字一下子陷入灭顶之灾,然后用近似仇恨的目光牢牢地盯住他。如果说眼神可以杀人,他怕已被剁成无数碎块。

  可卿只喜欢他哥哥。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还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他哥哥会唱歌,穿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身套条黑色咔叽布长裤,梳着马桶盖头,坐在落满夕阳的门边,一只脚轻踢油漆斑驳的门槛,另一只脚打着节拍,头仰向结满蛛网的檐角,小声哼着。虽说哼得一字不差,可他哥哥又不是罗大佑。老天爷瞎了眼,可卿竟然会被他哥哥迷住。可卿不时地、飞快地朝他家这方向瞟来几眼。他看得清楚。可卿乌黑的眼神在他哥哥身上滴溜溜打个转迅速缩回,而他就蹲在可卿身边,可卿却看都不看一眼。这真让他伤感。从云层后漏下的一束阳光像把长刃,笔直地扎在他心上,真痛,刀尖还颤巍巍地晃。

  他就没明白哥哥有什么好。

  他撬开哥哥的抽屉。在这方面,他是天才。并不需要钥匙,用一根小铁丝,拗弯,伸入锁眼,慢慢地钩住弹簧,勾稳,往下轻拉,锁会“噌”地一声弹开。抽屉里有哥哥各种各样的秘密,比如几粒玻璃弹球、一盒图钉、几摞信纸,而对他诱惑力最大的是两件东西,一本已翻烂的十六开大的《冰川天女传》,几本用爸爸单位上那种有抬头的空白公文纸抄录的合订本。

  那本《冰川天女传》他能倒背如流。唐经天最没意思,尽说些没头没脑的话,做些没头没脑的事。冰川天女除了手上的那冰魄寒弹,也不是好东西,只喜欢小白脸——金世遗对她那么好,“只要世上有这么一个女子,用这样的眼光对我一瞥,我就即时死了,也是心甘!”——她的仆女幽萍对金世遗的那句讽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恐怕正是她心里的话。他只喜欢金世遗,曾无数次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披“一身破破烂烂的麻衣,提一根黑漆漆的拐杖,满面红云,下颊两个疙瘩”,并为此从家里的杂货间里翻出一条破烂的麻袋披肩上,又从河边湿地摸了块泥糊在脸上,嘴里发出怪啸,挥动手中拐杖状的树枝把四周灌木打得枝断叶飞,心中是说不尽的甘美畅快。

  他翻开哥哥的合订本,那上面用工笔宋体字密密麻麻地抄写着许许多多的名人名言,比如“知识就是力量”、“人生的最高理想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这些他都不喜欢,它们都是诳语,骗死人不赔命。知识从来就不是力量。院子里有个在县招待所扫地的瘸腿老头儿,据说学富五车,肚子里面的学问大得不得了,还会讲流利的英文,可每天被人喝来呼去,就不见他横鼻子竖眼过。老头儿姓苟,小孩子们多称之为“老狗”。他只喜欢他哥哥抄录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儿以及不知从哪弄来一大堆很好听还押韵的歌词。乾隆皇帝是海宁陈氏的私生子、郑和下西洋是为了找失踪的建文帝、诸葛亮的老婆奇丑无比、十二生肖的由来、木马流牛究竟为何物、蒋介石娶过四个老婆……

  他背下罗大佑的那首《童年》,在心底反复地唱,从家里唱到门外,从门外唱到跳橡皮筋的女孩身边,从女孩身边再唱到可卿家门口。

  可痕出来了喊:“癞皮狗,你在唱啥?”

  他说:“我在唱歌。”

  可痕很郑重地“哦”了声,点头又说:“我姐说你像青蛙叫。”

  有这么叫声洪亮的青蛙吗?他没死心,继续问:“哪个姐姐?”可痕瞪了他一眼,似乎对他的愚蠢大感诧异:“可卿呐。”

  可箫从屋里跑出来,边跑边喊还边摇手:“癞皮狗,晚上带我去逮青蛙吧,我姐说只要你开口一叫,青蛙们都会跟着叫。”

  这简直欺人太甚。他用力地踢可卿家的门。尘土落下,他揉揉眼,继续唱,拼命地唱,唱得上气不接下气,唱得头发直竖气喘如牛面无人色双眼翻白,仍继续唱,抬头唱,低头唱,挺胸唱,跑着唱,站着唱,慢慢走着唱。然后就下起雨,太阳雨,灼热的雨,豆子般大,叮叮当当撒了一地。

  没多久,他在可卿面前出了大糗。

  有天中午,母亲不知从哪儿弄来几块墨鱼干,切碎,再掏烂芋头,煮成一锅,真香。他一口气吃了八碗,那种直径约为十五厘米的碗,食物涌至嗓子眼,人已撑不住,手仍停不下来,一个劲儿地往碗里舀,直到被母亲劈手夺下,这才捧着浑圆的肚皮打着饱嗝艰难地挪到学校,坐下,然后开始放屁,不停地放。渐渐,五脏六腑翻转过来。那时有本叫《七把叉》的连环画,讲一个人特能吃,最后被食物活活撑死。当时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是不是要死了?手不敢往肚皮上摸,摸一下都疼,感觉肚皮上炸裂开一道口子,眼睛往下瞟,眼前有无数颗闪亮的星星在旋转,肠子像打了结,额头虚汗潸潸。他颤抖着站起,想举手报告老师说要去厕所,嘴里发不出声,嘴唇嚅动,脸色煞白。老师见他奇怪的样子,走过来用粉笔敲敲桌子:“不舒服?”

  老师应该是好意的。这句话却扯断了他早已绷紧的神经。裤裆处突然传来声巨大的轰响,一股臭气在教室里弥漫开来。几秒钟后,一些同学开始欢笑,调皮的男生大力把课本向上空抛去,几个女生捂住口鼻尖叫着跑出教室。他傻了眼,觑眼间瞥见坐在前面掩嘴窃笑的可卿,想死的心都有了。年轻的女老师涨红脸,手足无措。

  他滴下眼泪,为没能管好自己的肛门羞愧无比。

  他多了个外号叫屎壳郎。他开始逃学,背着黄书包到处乱逛。他经常去那个矗有人民英雄纪念牌的山坡,路两边是高大的榆树,一串串榆钱从树枝上坠下,被风一摇,浑身都清凉。偶尔能看见几只裹在茧里的“懒婆娘”,摘下,捏在手里,软绵绵。山坡上有一百零八层青石阶。他用从学校偷来的彩色粉笔在每一行台阶上写上《水浒传》里那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大名及绰号,写完,人就到了山顶。风拍打衣裳,人似乎要在风里飘起,学校在脚下,面积就洗脸盆大,这让人怀疑只须解开裤带撒泡尿便能把它给淹没掉。山上很少人,时间被这些粗壮的树与绿色的草抹掉了,四周寂静,一些不知名的虫儿或许不耐烦了这渗到骨髓深处的清冷,“唧唧”唤上几声,就很快打住。

  他在草地上躺下,过一会儿,就见到山蚂蚁,体形要比家蚁大很多,跑得也快,腭大,若不小心被咬,被咬处会痒得厉害,严重的还会红肿。他用石块的边缘划破“懒婆娘”的茧,挤出它绿色的脑袋,扔在山蚂蚁必经的路上,没多时,它们爬满上面。这时可以把它们一起拈入早已准备好的玻璃罐内,盖上,拧紧,放在纪念牌的大理石基座上——它们像一块被烧红了的铁——让太阳暴晒,看这些细小的生灵如何在绝境里仓皇奔走。

  没有人跟他说话,他自己与自己说话。后山上是县政府招待所,所里植有一片梨树,从围墙那翻入,不必下地,攀住树枝,身子一荡,脚踩准,就稳稳当当地骑在枝丫上。树上有种昆虫,不咬人,硬壳,应该是害虫,颜色各异,几乎能在它们身上找到大自然所有的色彩,红的叫“关公”、黄的是“秦琼”、绿的是“妖精”……他逮住它们,给它们一一命名,再用从家里带来的细线在它们脖子上系好死结,拽住线头,它们就围绕着他,上下左右飞。阳光如雨,打在密密的树叶上簌簌响。整个世界在他四周黏稠、凝固、透明。他眯起眼,透过叶子的缝隙,瞥见院子里的在这里做事的瘸腿老苟。老苟总是在扫地,右脚往前迈,立住,瘸了的左腿用种古怪的姿势往前拖,搁住,身子前倾,拧腰,“哗——唰——哗”,手中的竹扫帚在地上画出一个半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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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 一(3)

  母亲说老苟是有过老婆的,还活着,就在县城里。

  父母聊起老苟这个人时,他坐一边听见了。他们叽里咕噜,长吁短叹,仿佛老苟是他们的爹,这让他甚是不满。但他没捉弄过老苟,也没叫过他老狗,尽管别的孩子常拿老苟开着各种恶毒的玩笑,比如早上在老苟住的那间小黑屋前烧东西,把烟雾从门缝里扇进去,再大喊“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快逃啊”。老苟连外裤都来不及穿,光着两条细麻秆腿,一瘸一拐跑出,见是孩子们淘气,摇摇头又回屋了。老苟好像从来就不会生气。

  老苟据说也曾威风过,因犯生活作风的问题被广大群众置疑,革命尚未成功,就有人想三宫六院,这还了得,拿下!结果一撸到底,并被打断狗腿。

  说这话的是院子里补鞋的游师傅,他会唱京剧,会唱“临刑喝妈一碗酒”,人挺坏,老拿手拧小孩子们的脸,手上的茧子扎人得紧。

  有人搭茬儿,不是他犯,是他老婆犯。

  游师傅咧开嘴哈哈地笑。

  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老苟那时被人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无奈之下,就把老婆献给领头追赶他的那人,这才只断条腿捡回性命。据说老苟的老婆当年那才叫漂亮。打树下过,鸟儿会一头撞树上;打水边走,鱼会争先恐后地浮起,赶都赶不走。就有人跑去问坐在一边乘凉的老苟是不是这回事。老苟嘿嘿笑,也不说别的,就晓得傻笑。

  “萤火虫,提灯笼,飞到东,飞到西。”孩子们大呼小叫,在院子里来回奔跑。有个小孩最缺德,悄没声息地靠近老苟,用绳子在椅背上打上结,跑开,会同几个孩子,互相打着手势,猛地一拉,老苟从椅子上滚下来。人们哈哈大笑,包括那些早已把坏小孩行径瞧在眼里只等着老苟摔下来的大人。他不喜欢老苟。老苟对一切似乎都无动于衷。

  老苟的腿是老苟自己伸到汽车轮胎底下辗断的。

  他是听母亲说的。

  好像当年老苟的老婆变了心,老苟追出去,拦在已经开动的汽车前,央求老婆回心转意。结果汽车从老苟腿上压过去。老苟老婆也没下车看一眼。这种说法过于模糊,里面充满可疑的空白,一夜夫妻还百日恩,世上女子何至如此心狠?老苟的老婆为啥就吃下秤砣铁了心要与人私奔?不过,这些事情显然不符合一个孩子的审美趣味。他并未对此深究下去,只偶尔为老苟感到可惜,若老苟这条腿是美蒋特务打断的,而老苟貌美如花的老婆就是美蒋派遣来的特务,那会有多好啊!

  他在树叶间望着老苟,老苟或许也注意到梨林里不同寻常的响声,抬头,瞥了几眼,继续扫地。他骑在树的枝丫间渐渐睡着,并发出微微的鼾声。这个世界从脑海里一点点滤去,只剩下一片青得发黑的颜色。这是一个很古怪的梦。青黑的颜色纷纷往下掉,很快,露出一面镜子,他惊异地注视着自己,发现自己竟然是老苟,而可卿则是他老婆。

  他忍不住笑起来。可卿本来不肯做他老婆,可他用绳子绑起可卿全家,像绑秋后的蚂蚱一样绑,再威吓可卿,可卿就答应了。他们在县城摆喜酒,从街头摆到街尾,人人都来祝贺,并躬身拱手说些早生贵子之类的吉利话。可卿妈就哭,可卿爸就一个人喝闷酒,他就嘿嘿冷笑,说,我又没娶你全家,嚎什么嚎?可箫就笑,可痕拿把菜刀往案板上剁,剁得飞快,刀光闪闪。这时屋檐上落下两只乌黑的鸟,一声声啾。他从可痕手中夺过刀往空中扔去,鸟的脑袋掉下来,“哗啦”一下,天空顿时变成一片燃烧的火海,里面现出一个金盔金甲的战士,手托镇妖宝塔,高喊,妖怪休走!他吓一跳,下意识地往屁股后看,不知何时,臀部已长出一根毛茸茸的尾巴。他意识到自己是妖精,并在一闪念间明白自己注定要被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他赶紧喊,可卿,快跑。

  可卿脱下鲜艳的绣大红喜字的新娘装,腾腾腾,往前跑,猛地纵身扑入金盔金甲战士的怀抱,回过头,不无轻蔑地扫了他一眼,手已紧紧搂住那战士的脖子。他气坏了,掀翻酒席,抡起席边的酒瓮,想朝那战士砸去。那战士蓦然一声断喝,漫天万千烟霞凝住,他这才惊觉那战士竟然是他哥哥。他愈发生气,吼起来,滚。他哥哥没理他,冷笑一声,手一扬,烟霞中现出两个人的脸庞,居然是他父母,他们从鼻子里哼出两道白气,直奔他面门袭来。他大叫一声,手足发软,酒瓮重重地砸在腿上,身体失去平衡。接着,他就从树上掉下来。

  “秦琼”不见了,绿色的“妖精”被他压成了一团肉酱,红色的“关羽”带着脖子上的细线朝挂在梨林外的夕阳飞去。风飒飒地响。他四脚朝天,茫然地望着头顶的密林,也不觉得疼。然后他看见老苟。老苟的眉毛是断的,断成两截。他突然想起自己在梦里也是这模样,而他却从未留意过老苟的眉毛竟是这样。他倒吸一口凉气,脊梁处发麻,泥土的甜腥味儿彻底笼罩了他,天地间渗出一股没来由的恐惧。他仿佛听见老苟说了声,你喊可卿?也可能老苟没说,总之,老苟很迅速地消失了,就宛若从未曾出现。他挣扎着撑起身,肘部已流出鲜血,一滴一滴,在草尖上打滚。他望了眼浸在一片火红中显得格外巍峨的楼房,头发竖起,就开始跑,疯跑。

  他始终未与老苟有过交谈,不久后,老苟死了,无声无息。他见到了传说中老苟的女人,的确漂亮,时间在她脸上似乎流动得特别缓慢,布鞋长裤,套在身上那件灰色宽大的上衣更为她增添几分风韵。她脸无表情地喊住他,问,老苟住哪?他指了指院子最东头的小黑屋,跑开了。他听见有人喊她珂清。也许不是珂清,是可近什么的。他没敢回头看,她像一个梦。他讨厌梦,梦里包含太多的诅咒,且极有可能是意味深长的轮回,而与老苟一样落魄潦倒,是当时的他所没有勇气承受得了的。后来,他又听说,老苟其实并不老,也就四十出头。他一直想不明白,一个四十岁多点就已白了头、脸像块橘子皮的人,腿还断了的人到底曾遇上过什么?

  过了一段时间,他向老师检举了哥哥。

  他哥哥写的一篇作文被指导老师推荐参加全省的作文大赛,得了一等奖。这是整个学校的荣誉,也令他父母自豪无比,走在路上,行人都会指指点点,看,他们家的大儿子现在可有出息。但问题是哥哥这篇文章是抄来的。他撬开哥哥的抽屉,翻出那本破破烂烂土灰色的《外国随笔精选》——这活儿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他早已看遍里面的每个角落。他找到哥哥说:“你抄袭,你是把书中两篇文章杂糅拼贴在一起,然后排列组合。别以为我看不出来。”

  他哥哥的脸色顿时白了,试图来抢他手中的书。他侧身躲开,使劲跑,跑到土墩上活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不要脸,抄袭,无耻。”

  他哥哥急了眼,拿石头扔他。他火冒三丈,也拿石头扔哥哥,再跑。他跑得很快,他哥哥在后面拼命追。他个子小,腿短。他哥哥比他大,很快,在巷子口追上他。他们厮打在一块。他哥哥骑在他身上,夺走书,用力撕成两截,抛入旁边的下水沟里,再一字一字地说:“懂不懂,这叫再创造,艺术再加工。”

  他哥哥走了。

  他在地上躺了几分钟只觉得心里万分难受。可卿看他哥哥的眼神就在胸膛里飞来穿去。他得让哥哥丢脸,让可卿的眼睛不再看他。他发着狠,躺在地上咬牙切齿,终于鼓起勇气来到他哥哥的指导老师办公室,结结巴巴讲清来意。那个戴着珐琅眼镜鼓着青蛙似的眼的女老师明显地怔了,问他们是什么关系?

  他说:“我是他弟。”

  女老师吁出口气,又问:“那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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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 一(4)

  他说:“被我哥扯碎了。书名叫《外国随笔精选》。我都看过好几遍了。”

  女老师皱起眉头说:“没有证据就不能乱讲话。不要与哥哥吵了架就瞎打小报告,老师还要别的事要做。”他心底那个愤怒啊。当时他真是被愤怒魇住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扑新华书店,打算偷。没那本书,翻遍旮旯角落也没见到,就跑回哥哥扯碎书的地方,顾不得脏臭,跳入齐肩高沟底铺满粪便、垃圾、杂草的下水沟,好不容易找到那本被撕成两截的书,如获至宝,欢呼一声,又跑回那个女老师面前,把臭烘烘的书往桌上一摊。女老师皱着眉头看了一会,说知道了,然后示意他出去。他以为女老师要严惩哥哥,以为女老师从此就不会看哥哥,心中别提多爽。第二天就逃学留了个心眼远远地吊在哥哥屁股后,看着哥哥进教室,看着哥哥被女老师叫到办公室,看着女老师把那本书扔到哥哥面前。

  他确实佩服他哥哥,小小年纪就有大将风度,处乱不惊,看见这本本应尸骨无存的书,脸色居然丝毫未变,这让趴门外在缝隙里瞅的他大感失望。他哥哥说,什么事?女老师说,书从哪来的?他哥哥说,捡的。女老师哦了声说,以后借鉴时注意一点,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他哥哥点头。女老师说,那你出去吧。说完一指那书,记得把这个也带出去扔掉,臭死了。还有,你那弟弟,对你爸妈说说,一定要好生管教,小小年纪就晓得搞文革的那一套,长大了,还了得?

  这事就这样结束了。他哥哥并未对爸妈提及此事,也没再找他算账。尽管他事后跟踪那慈眉善目的女老师并在次日潜入其家中拧开厨房的水龙头来一个水漫金山,但仍不理解女老师为何要说他搞“文革的那一套”。

  什么是文革的那一套?他不知道。他想念可卿,但他只敢远远地注视可卿。

  没多久,学校组织他们去离县城约四五十公里的一处曾发生过一次著名战斗的村落接受革命教育,从车站包了一辆车,人很多,老师坐,学生站。

  路不好走,拐弯、下坡,难免会有几次急刹车。车开得晕头转向,满车的人也跟着稀里糊涂。他不知道当时自己为什么就站在可卿后面,可卿的脖子是雪白的,上面还有一层透明纤细的绒毛,看着,就心痒。他就忍不住往上面吹气。可卿想避开,但避不开,只能侧过脸。

  人实在太挤,密密麻麻,跟塞在灶膛里的树枝一样。车子晃来晃去,他本来一直控制自己不靠近可卿,很吃力地伛着身子,可巨大的惯性一下子把他甩在可卿身体上,软绵绵的,不仅仅是光滑的皮肤,而且是一段抑扬顿挫会唱歌的曲线,它滑过他的手臂,笔直地刺入下腹处,浑身立刻灼热,并开始颤抖。等到他们重新站直身子,一种不可遏止的冲动就在他脑海里哧哧地响。

  他偷眼看着四周说说笑笑的同学,小心地把手藏入裤兜里,轻轻地在可卿臀部碰了一下,又一下。那真是美妙的天堂。他舔着鼻尖滚下的汗滴,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一方面仔细品尝着这种享受,另一方面观察着可卿的表情。他害怕可卿叫。可卿没叫。他又碰了可卿一下,突然,可卿扭回头,嘴凑至他耳边,眼睛望向开满油菜花金黄的田野,牙缝里吐出俩字,“流氓。”

  他顿时僵住,不敢再动。关于流氓,他最早曾在解放牌军车上见过,几男几女,头发一律乱七八糟,胸口挂牌子,上面还画着大大的黑色的叉。大人对他们指指点点,嘴里还发出暧昧的哄笑,所有的小孩都向他们吐口水。那时有个数学老师,据说因为“流氓”了某女生,被毙了,吃了粒“花生米”。

  可卿的话吓坏了他。他以为自己这回要完蛋了,脑海里一下子就空白了,腿发软,就差点当场瘫倒,还好人多,架住了他的胳膊。那次春游自然是心不在焉,直到回了家,翌日上学,见没人来捉他,可卿没回头看他,老师也没拿正眼瞅他,这才吐出一口气。

  但等他刚把这口气喘匀,可卿要走了,要跟爸妈回上海。他们全家都要走了。

  消息是阿宝告诉他的。除了可卿,院子里的女孩就算阿宝的毽子踢得最好。阿宝穿着一套短短的衣裤,露出光滑的胳膊与腿,左脚勾一下,毽子飞起来,落下来,右脚又勾一下,毽子再飞起来,又落下来,嘴里还嘻嘻笑着说,癞皮狗,可卿要回上海了,你咋还蹲在这里啊?快去啊,叫可卿把你装在箱子里带走啊。他觉得脑袋嗡了一下,像有人拿棍子在后脑勺敲出了裂缝。

  那天下午,尽管没下雨,可卿爸妈还是肩并肩走在一起——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们这样——他们微笑着向街坊邻居们挥手说再见。告别的场面很热闹,一点也不伤感。可卿沉默地站在堆满包裹与木箱板车边,偶尔瞥几眼他家的方向。他知道可卿在找他哥哥,可他哥哥与同学去河里摸鱼了。他很失望,他为自己不是哥哥深感沮丧。他都恨不得用厨房里烧火的叉子把哥哥从河边叉到可卿面前。他躲在房子后面的角落里,手握成拳头,不断敲着那些生满青苔的砖石。可箫与可痕被院子里的其他小伙伴们围在中间,快活地笑着。他听见可痕奶声奶气的声音:“以后,谁来上海,我请大家吃奶糖,吃这么多这么多的奶糖。”可痕张开手臂,试图要把所有的孩子们全装进他这个手势里。可箫咭咭地笑,不断地把手中的玻璃珠以及各种小礼物分发给大家。

  他默默地看着可卿。可卿小小的脸蛋有了一丝焦急,目光在吱吱喳喳的人群里扫来扫去,就瞥见缩在角落里的他。可卿的眼神石头一样沉。他的胸口一闷,心脏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可卿咬了下嘴唇,突然朝他走来。他的脑袋立刻一片空白,等他清醒过来,可卿已在他手里塞入了一件东西。可卿说,记得替我交给你哥啊。可卿回转身跟着父母走了,边走还边朝他挥手。

  他低头看了眼手中的东西,心脏又是扑通一跳,是钢笔,英雄钢笔,沉甸甸,暗红色的笔杆。据说,这种笔的笔尖是黄金做的,可值钱呐。可那时,就没有几个孩子能见到这种英雄钢笔——他也是在母亲在开箱子拿东西时乍眼见到过一次。

  他的喉咙发了干。他紧紧地攥住笔。可卿为什么要把这样贵重的东西送给哥哥?可卿不会是偷她爸的吧?若是她爸发现了会不会把可卿打得半死?

  他远远地跟着他们,脑袋里胡思乱想。去汽车站的路并不好走,窄,坑坑洼洼,铺着一层浮土。路上有推独轮的木架子车,竹篾做的轮子咯咯吱吱,架子两侧是柴火,堆得小山似的高,人在柴火堆里探出小小一块。也有挑一肩柴火的,多为妇人孩子,妇人头缠毛巾默默地疾步走,孩子光着脊背边走边喊着简单的音节。更多的则是扛锄头担粪箕一脸疲倦的男人,裤管一律挽至膝盖,露出两条虽然黑瘦却精壮的腿。房子散落在山脚、田边。白色的炊烟抖抖地向上爬,爬到某处,呼一下被风吹散,一轮又大又红又圆的太阳挂在处于县郊汽车站破破烂烂的围墙上方。

  他看着他们进了围墙,进了候车室,然后消失了。他没跟进去,靠在围墙外面的樟树上使劲儿地想。他感觉到鼻子里涌动着一种酸胀的液体。他撸了一下鼻子,想把它们撸掉,身体就不受控制了,“咔嚓”一声,里面好像断掉了一根东西,泪水不由自主大颗大颗地滚落。

  他急忙用手指头揩,再用手掌揩,不停地揩,总揩不完。他突然疯了一般又跑起来,跑到山坡上,注视着已渐渐消失山路上像蟋蟀一般轻轻鸣叫的汽车,再也忍不住,终于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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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 二(1)
  时间敲打着我们的头颅,发出沉闷的像拳头击打肉体的响声,“1小时”、“10小时”、“100小时”、“1000小时”、“10000小时”、“100000小时……”,然而,绝对的时间虽然一去不返——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但以日月为标志的相对的时间却周而复始地叩响房门,比如黑夜追赶着白昼又被白昼追赶,又比如“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这样让人的脚步变得缓慢下来的循环往复。

  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橡皮擦子?是神奇的魔术师?是翩翩飞舞的白鸟?是吞噬一切的宇宙黑洞?是先产生然后消亡或者说先消亡再产生?是捕鼠器?是冰凉的渔叉?是在死亡中看到梦境在日落中看到痛苦的黄金的博尔赫斯?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陈子昂?是绿了芭蕉红了樱桃?是即将要流出血红黎明的星星弹孔?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是用十个月生用一辈子死?是金属、钟表、工业革命与秩序?是达利名作《记忆的永恒》中那三只柔软、弯曲、正在熔化的时钟?是监狱——我们都是时间的囚徒?是暴徒——我们每天都因此鼻青脸肿?是手帕——我们用它擦掉泪水也擦掉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些以为可以保存一生一世的脸庞?

  水消失在水里,时间消失在哪里?

  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唯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八泓九野之水,天汉之流,莫不注之,而无增减。他在键盘上不断敲打出“归墟”这两个字,又再删去。脑海里浮现出一条星辰的瀑布,那些密密麻麻的拳头大、鸽子蛋大、西瓜大的并有着银白与微蓝与鹅黄光泽的星星就在瀑布里面互相碰撞噼里啪啦地滚动。

  时间在流入归墟后静止下来。他注视电脑屏幕,它在暮色中,在镜子的深处,里面有一个女人持续不断的笑声。他在键盘上敲下四个字,《少女可卿》,摸过桌上的烟,用力一捏,是瘪的。他怔怔地打量桌上乱七八糟的书、影碟、水杯、烟灰缸、眼药水、梳子、手机,肚子咕咕地叫起来。他合上笔记本电脑,披起衣裳,关门下楼,在便利店买了两包红塔山。他点燃烟,晃晃悠悠地朝一家牛肉面馆走去,要了份阳春面。他吃得很慢。他把烟灰磕在油腻的桌面。他吃得心满意足。

  他用面馆老板找零的五元钱在花店买了枝玫瑰,佩在胸口,拐出小巷,拐过超市、商场、交通银行、红绿灯……一辆摩托车从他身边蹿过。他沉思起来。把摩托车比喻成一只刷了黑油漆的老虎并不妥当。但性格再懦弱的少年骑上它后,也会像老虎般凶猛。它的体内潜藏着某种可以让一个人疯狂的因子。也许是因为这世上没有哪个地方的后座更适合女孩子尖尖的臀部。又或许是那随时可能降临的死亡让骑手们恢复了在丛林中觅食的血性。

  他低低地笑。“旋转宗申强国梦,发动民族自豪魂。”摩托迎面飙来,撞碎阳光。羽翼一般的光在机车轰鸣中纷纷扬扬。凶悍的宗申摩托已取代瘦骨嶙峋的建设摩托。空中卷过一阵风。水果摊上的苹果滚到地上。卖水果的胖大婶跳起来,叉着腰,大声咒骂。她的骂声传不到骑手的耳朵。裸着大腿、头发棕绿的女孩回过头尖声大叫。她有着花瓣一样的唇。她抱紧前座黑衣少年的腰,大声嚷道,我们是雌雄大盗。他们不戴头盔。那不方便他们接吻。

  当机车飙到一百码时,他们异口同声唱起周杰伦的《发如雪》。黑衣少年放下车把,跳上急驶的车身,在巨大的风中摇摆着手臂与身体。女孩咯咯地笑,用涂了鲜红丹蔻的脚趾头踢开死神偷偷伸过来的镰刀,说:“滚开。”

  死神就滚开了。它不甘心,在一棵梧桐树下与一个很宽的下水道上设置着陷阱。它还没来得及布置好,摩托车就像离弦之箭穿过它的心脏,越过了所有已经存在的以及将要出现的陷阱。所有活着的人为此目瞪口呆。街头行吟的诗人赶紧咬破食指,在一卷存放了三千年的羊皮卷上书写起来。他写道:摩托车和姑娘是一种因果关系。然后,他又写道:所有的摩托车都是公的。这只要看一看它那根灼热的坚硬的排气管就知道了。接着,他继续写道:基努·里维斯有五辆摩托车,还老不戴安全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所以他在《黑客帝国》里成为救世主,能把崔茵娣从死神手中拖出来。

  这是一个蹩脚的诗人。写的诗,都不分行。人们都乐了。卖水果的胖大嫂望了一眼那消失在青山绿水之间的摩托车尾灯,又望了一眼旁边摊位上由几把悬挂着的木勺、刀子、叉子组合投射出的一辆摩托车的影子,突然说道,“一个卡车司机撞倒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卡车司机受重伤,摩托车骑手却没事,这是为什么?”大片的绿在路面投下斑驳的阴影。人们的声音好像是树林里刮过的微风。垂头丧气的死神拖着长长的镰刀,回到这些聚集在街头的人的中间。

  他看见自己的影子从脚下飘起来。

  慢慢往上飘,很薄。

  这可能是因为饥饿。

  他咽下口水。天空吐出一颗微蓝的星。这是一种异常柔和的光,把风挂在树梢,把巴掌般大小的树叶一片片摊开。冥冥虚空,因为它,拥有了婴儿的眼神。他去抚摸路边的石椅。石头就是石头,渴望颂念出自己的名,哪怕粉身碎骨,它也要求永远是石头。他揉揉湿润的眼眶。月亮在夜色中升起,化作千万颗细细密密的水滴,每滴都可见可卿盈盈流转的容颜。

  那年,他又遇上可卿。

  他忘了那个party的主题是什么,到处都是从各种瓶子里倒出来的各种颜色的酒,还有各种各样的男人与女人。他喝酒,跳舞,在黑暗中拽住一个女子柔软的手,牵住,搂紧,脸贴脸,然后醉了。一开始,他没认出她是可卿。她躺在他身下,眼睛闭着,绿色的头发披散在苍白的脸庞下,红唇,舌头吐出一丁点,瘦弱的脖颈,尖细下颌,双腿紧缠住他的腰。他抱住她,她立刻发出婉转足以令任何男人抓狂的呻吟。他瞥见她眉心的那粒黑痣,情不自禁地叫出声,“可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这一声,但偏偏就这样叫了。这个声音是这样陌生,好像不是他发出来的,好像是别人敲在后脑勺上的一根木棍。她像丝绸一般滑的肌肤在这一瞬间仿佛被钉子划了。她推开他,起身睁开眼,眸子渐渐凉下,射出一道透明的光线,手指头在床垫上有节奏地弹了几下,声音淡淡:“你认错人了。”

  他以为他真的认错了,想说对不起,目光落在她赤裸的肩胛上。那里有块伤疤,缝过针,有几处突起的红色小肉芽。她是可卿。他那年在教室里搞卫生,他在擦黑板,她在擦玻璃。一块被几根细铁钉嵌住的玻璃突然掉下来,顺着她脸颊滑落,在她肩胛处重重一割,再砰一声摔在地上。鲜血从她肩膀上涌出,马上染红了她那件印蓝色小花的上衣。

  “可卿”,他又低低地叫。他没说自己是谁,不必说的,没人会认不出童年的伙伴。胃部一阵猛烈抽搐,似被人重击一拳,嘴里满是苦涩,舌底滚出沙粒。他轻声咳嗽,想起当年用蜂蜜唤出的那些蚂蚁以及那些歪歪扭扭的汉字。他的手停在她受过伤的肩胛。这是他成人后无数次在梦里所幻想过的场景。他不敢确信自己是否在做梦。楼下有钢琴声,是《致爱丽丝》,与之相应的是她胸腔,里面正发出阵阵颤音。她在颤抖。他抱住她,小心翼翼。他还是可笑地滴出眼泪,或许是滚烫的。她用力推开他,迅速穿衣:“你认错人了。” 她转身要走。她涂有丹蔻的脚趾真好看,裹在奶白色缀有水晶颗粒的高跟皮凉鞋里,是花儿吐出来的蕊。他握紧拳头,用力砸下,朝自己双腿中间。疼痛刺入中枢神经,发出尖锐的喊叫。她回头轻叹:“何苦?”何苦?哪里来的苦?酸甜苦辣咸,苦在正中间。他嘿嘿笑。她突然也笑。从她嘴角飞起的笑,像小时候围绕她翩翩起舞的粉蝶,一只只飞出了她的脸庞。她拿起床头柜上的红酒,眼神不无戏谑:“从前,有一只跳蚤一直生活在女人的下身。它渴望艺术,所谓诗意的栖居。结果在女人参加舞会的那天,它看见一个艺术家,满脸胡须的那种。于是,它使劲跳,还真跳到艺术家的胡子里去了。它美美地睡了,睡得真香。不过,第二天,等它睁开眼,它发现自己又回到那潮湿之处。”他聚精会神地望着她。这是一个笑话,一个黄色笑话。这或许能拯救我们的生活。唯有黄色,就比如阳光,才能给生活镀上一层明亮的光泽,让一切重的变轻,浮出水面,而不被那些黑暗所吞噬。他并不知晓这些年她都经历过哪些事。他明白她的意思。他没反驳。虽然这个世界上的颜色有很多,绝对不只是一种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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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 二(2)

  她盘膝坐下,双手托腮。蓝色的地毯上绣了一些花,是海的深处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可卿?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她往喉咙里倒酒,酒在她嘴里发出声响。她身后有一盏壁灯。壁灯左上方有一幅画,与曾经挂在他房间里的一模一样。一个裸体女人抱着一只可怜兮兮的天鹅。他接过瓶子,嘴对嘴喝光这些黏稠的带腥味的液体。“……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他吹起口哨。她脸上原本紧绷着的线条一点点变得柔和起来,手指在他下巴处滑动。她脸上有不可捉摸的笑意。他说:“小时候总误把‘和暖’听成‘河南’,就想不明白,自己是江西人,咋是‘河南’的阳光照耀着我们。”

  她没说话。他说:“那天,你走的那天。我把你给我哥的英雄钢笔弄掉了。”

  她说:“嗯。”她的手指拨弄床垫旁垂下的毛茸茸的线球。球在眼前晃过来晃过去。她说:“小时候,我有件毛衣,上面也织有这么两团线球,上课时趴桌上睡,不知不觉,就把它们塞嘴里了,还咂得津津有味。”她咯咯笑,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故事的开始也是‘从前’……”

  从前,大海里有条美人鱼,名字叫贝拉。

  贝拉的皮肤比瓷器还要白净细腻,长发比徽墨还要乌黑光亮,眼睛比仙女座的星星还要晶莹剔透,尾巴如同银子一样闪闪发光。贝拉常坐在生满青藓的岩石礁上看人类写的童话。

  贝拉最喜欢《海的女儿》。书很漂亮。书面是黄金,书页是象牙,每个字都由指头大光亮的珍珠镶嵌而成。“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贝拉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读不腻。贝拉从巫婆那偷到这本书。巫婆把它藏在枕头底下的梳妆匣里,并派了两条奇丑无比的海蛇把守。不过,贝拉的美貌不是海蛇所能抵挡,而淘气的贝拉总能找到让巫婆睡去的法子。一片片银白的鱼在贝拉身边飞起,不时潜入水里亲吻她美丽的鱼尾巴。贝拉看累了书,就一边梳理长发,一边曼声歌唱。贝拉的歌声让天空也失魂落魄。夜色落下来,微微的浪顺着水流从远方飘到能听见贝拉歌声的地方,就凝住身子,倾耳倾听,渐渐地凝固成一块块黑色的宝石。

  贝拉遥望着青黛色的海岸线,嘴唇湿润,浑身散发出醇香的气息。贝拉想,王子与他的新娘一定生下许多小王子,他们有洁白的身体,就像海底那些能随歌声跳舞的白珊瑚。他们的脸庞要比海底花园里最好看的花萼还要迷人,而且有着香味。贝拉的眼睛里流动着奇异的光彩。海岸线慢慢消失了。贝拉潜回海里,没有回她的宫殿,尽管那里堆满拳头大的宝石、流光溢彩的珊瑚、会唱摇篮曲的鹦鹉螺、火红色的亮得像黄金的树,以及从大大小小的沉船里弄来的各种各样来自人类世界的稀罕玩意,还有书。贝拉灵巧地避开一个个像风车一样旋转的旋涡,再穿过黑黝黝的海底森林与沼泽,来到巫婆所在处,游进那间用死人白骨搭起的房子。巫婆在晚饭后一定要抱着她心爱的癞蛤蟆呼呼大睡至天亮。巫婆的鼾声是如此响亮,整个房子都在摇晃。不过贝拉并不怕,贝拉知道在巫婆熟睡的时候,来自北方的大海怪也没可能弄醒她。

  贝拉找到药罐、匕首、各种药材,以及巫婆的血。贝拉可没胆子去割巫婆的手指。巫婆的脸在熟睡也是那样狰狞可怖,并充满难以言喻的悲伤。贝拉怔怔地发了几分钟的呆。贝拉是在巫婆的马桶边找到巫婆的血。为找到它,并且鼓起勇气把它煎成她要喝下去的药,贝拉足足耗去好几个月的时间。当黎明把海洋染成深蓝时,贝拉终于煎好了一罐亮晶晶的药。贝拉没发觉当她背转身收拾屋子时,已不知何时醒过来的巫婆在药罐里悄悄地滴下了一滴眼泪。

  贝拉端起药游离了黑暗处。在途经可抵达她所居住的宫殿的岔路口,贝拉迟疑了几分钟,那里还住着贝拉的父亲、母亲与慈祥的祖奶奶。贝拉从小就爱缠着祖奶奶讲故事,讲一切有关于人类与城市的故事。城里面每天都是大集市,人在里面挤来挤去,好像潮水里的那些银鱼。小贩的叫卖声、黑色大盒子里传来的喊叫声、四个轮子会移动铁匣子的轰鸣声、寺庙里的早课声……它们卷起的浪花比海的波涛还要多。贝拉舍不得离开亲人,可有什么法子呢?女孩长大了就得去寻找属于她的王子。“我爱他胜过我的爸爸和妈妈”,贝拉喃喃地念着《海的女儿》里面的句子。无疑,现在它就赐给了她勇气,尽管贝拉还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哪里。这并不重要,“他”一定在的,就在这世上。贝拉吸吸鼻子,感觉到“他”身上的芳香正穿过深邃的海水直抵她灵魂深处。贝拉流下眼泪,往海岸线的那边游去。当青翠的椭树林出现在蔚蓝色的天空里,贝拉注视着不远处洁白的沙滩,勇敢地喝下了手中那罐比月光还清澈的药。疼啊!贝拉虽然对疼痛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没想到这种疼痛会这般巨大。贝拉呻吟出声,开始对《海的女儿》里那句“好像有一柄两面都快的刀子劈开了她纤细的身体”感到困惑。这种疼痛不是冰冷的刀子,是无情粗野残暴凶恶的锤子,是兜头砸来要把她砸成烂泥巴的锤子。

  贝拉晕了过去。贝拉醒来时,发现她在房间里。房间不大,很雅致。百合和茉莉的芬芳气味从弓形窗间飘进来。紫檀木贴面的墙壁中间有一幅仕女水墨画,墨色的线条勾勒出仕女唇上那几许让人心惊肉跳的艳。墙壁右边是一扇七巧隔断,上面摆放着几件圆或者方的青色瓷瓶。隔断下方有一架七弦古筝,似乎抚筝人刚刚离开,屋子里犹有叮咚的筝音。床头架着一盏青铜香炉,里面烟雾袅袅,弥散出来的龙涎香直沁心脾。厚厚的羊毛地毯,头顶这顶雪白的帐篷——贝拉心里突突一惊,急忙往下半身望去,嘴里轻轻吁出一口气。那个叫安徒生的人没说谎。鱼尾不见了,那里只有一双少女才有的、最美丽的小小白腿。贝拉嘴角露出笑意,情不自禁地踢踢腿,疼痛立刻再次袭来,不过,这回是像刀子,是可以忍受的。贝拉轻轻地跃下床。“噢,我就是一个轻盈的水泡。”贝拉小声地唱。贝拉的歌声让这个世界立刻陷于寂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开了。一个眉间贴着闪亮星星手臂上套着银色饰品脸颊如同初生婴儿一样娇嫩的女子出现在贝拉眼前。女子温柔地笑着,目光里全是赞许。贝拉羞红脸,垂下头,心脏扑通扑通跳,跳得像海里几只绕着珊瑚起舞色彩斑斓的鱼。

  “小妹妹,你从哪里来?”

  “我是来找王子的。”贝拉的声音比蚊蚋还要轻。贝拉老老实实说道。贝拉对这个有着令人窒息的美貌的女子生出莫名的好感。她真美,她的眼神是白鲸喷出来的泉水,她的牙齿是最精致的贝壳,她的唇比海里的红玛瑙还要亮,她的手臂就像海鸥一样在唱歌。女人拉住贝拉的手,在柔软光滑的丝绸软垫上坐下,慢慢地说起话。女人的声音轻柔、沙哑、像是在自言自语,却酿出香醇的足以让贝拉迷醉的美酒。

  “小妹妹,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国家,每个国家里也都有许许多多的王子。你这样没有目标地去寻找,得找到猴年马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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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卿 二(3)

  “小妹妹,你要找的王子就在这里。每天黄昏,他们就像一群归巢的鸟,开着最时髦的汽车,又或者骑白马驾飞机,带着种种珍贵与稀奇,从四面八方赶到这里。到时候,你就可以随便挑选。摸摸这个,捏捏那个,一直挑到自己最满意的为止。他们会排起队,唱着歌,写来滚烫的情诗。他们之间甚至会打生打死,只为你能多看他一眼。”

  “他们有浓密褐色的卷发,老虎吼叫时一样的眼睛,狮子巡游草原时一样威武的脸庞。他们强壮英俊潇洒风度翩翩。”

  “你黑亮的杏眼将左右他们的意志;你白皙小巧的脸会让他们的灵魂发颤;你丰满鲜红的小嘴会是他们饮不尽的奶汁;你的乳房会是让他们彻夜难眠的歌声;你的腰肢会让他们喜极而泣;你这世上最迷人的玫瑰花瓣处会是他们永生不愿离弃的天堂。天哪,你的脚简直是无与伦比的艺术品。”

  “亲爱的妹妹,这世上所有的王子都会心甘情愿拜倒在你身下。他们将从火里来,从水里来,从刀山里来,从枪林弹雨里来。他们会忘掉一切奋不顾身从全世界赶来这里。能为你舔一次脚趾头,那将是他们毕生的荣幸。他们爱你将会超过爱他们自己。” ……

  时间是一个舞者,双臂高举,手腕交叉,跃动,旋转,扭身,向左弯腰,向右弓身,猛地停下,一击双掌,满天的星光顿时纷纷掉下。就这样,贝拉开始在怡红院里迎接起她的王子。每天都有很多王子来拜访她。他们就像女人说的那样,为贝拉欢喜为贝拉哭泣为贝拉喊叫为贝拉癫狂。贝拉是真的感谢那个喊她妹妹叫老鸨的女人。每天深夜,贝拉总要从这些王子的怀抱里溜出来,在庭院里,在月光下,点起一炷龙涎香,祝老鸨姐姐长命百年。贝拉有时候也很想念大海里的亲人。贝拉写过一封信,托老鸨姐姐捎去。“只要放到那个石礁上就可以。”贝拉对老鸨姐姐说。信的全文如下:“亲爱的爸爸妈妈还有祖奶奶,你们好吗?我在这里挺好的。天天都有许多王子陪着我。”

  所以,亲爱的读者,如果你们有幸光临那个叫怡红院的地方,请记得告诉那个一直生活在梦里的美人鱼,你也是王子。请不要打碎她的梦啊。

  她嘴角浮起若有若无的笑意,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叫贝拉,不叫可卿。”他沉默下来,转身出门。他没说自己要往哪里去,也未问她要联系方式。他阖上门。他在门外。她在门里。他们中间是一扇结实的橡木门。他走在路上。那天应该是初一,月亮一眨眼就变小了,很小,弯的,咝咝地响,颜色白里泛青,并把他的影子扔在他双腿中间。他吓着了,拼命跑,跑到黑糊糊的天桥底下,喘出口气,看见天桥对面一幢二层楼房上有三个影子,一个像蜘蛛,一个像壁虎,还有一个像蝙蝠。

  他走过去,发现他们正从下往上爬,爬得飞快。他跟着往上爬,爬上阳台,爬入窗户,然后,屏声静息。他们在抬一个尺许见方的东西,抬得歪歪扭扭。他凑过身,在空出的那个角搭上手,嗨了声,也用力向上抬,这应该是一个硬邦邦冰凉的铁家伙。

  别吭声,他们中的一个嘘道。

  小心点,他们中的另一个说道。

  谁?他们中的最后一个压低嗓门问道。

  我。他掂了掂,铁家伙分量着实不轻,往下一沉,他赶紧伸腿钩住。

  你是谁?他们中的一个问道。

  不是老鼠。他们中的另一个说道。

  去你妈的。他们中的最后一个喝道。

  我妈不在这里。他分辩道。

  他们不吭声了,迅速朝屋外蠕动。他托起铁家伙的一只角跟着他们朝屋外迅速蠕动,就是蟑螂王子也没有他爬得快。他这么想,飞快地爬。他们猛停下来,害他差点撞在铁家伙上,门牙被磕去一只。真疼!他捂住嘴。月亮已变成淡黑的,几朵云在天上画着叉。

  他们中的一个说,好像有人?

  他们中的另一个说,狗日的警察!

  他们中的最后一个说,你去看看。

  他咧开嘴,牙肉“咝咝”地响,里面像藏着一条响尾蛇。他想起什么,抬起头,但那几朵云根本不理睬他,漫不经心地画着圆圈。月亮不见了。

  他们中的一个说,叫你呐。

  他们中的另一个说,操!听见没有?

  他们中的最后一个踢了他一脚说,快去!

  他松开手,他们立刻哼了声。他对他们抱歉地笑,再沿屋脊往下爬。他瞅见一只螭吻,眼睛被夜色染得墨汁般,蹲着,正目不转睛地眺望远方。他对螭吻说,嗨。螭吻没理他。它是龙的儿子,尽管可能是私生子,也完全有资格不屑搭他的话。他闷闷不乐朝瓦片上吐口水,继续往下爬。

  他从房子的另一边爬下去。

  一口闪闪发白光的牙齿拦住了他,他们逃不掉。他说,是的。

  另一口闪闪发黄光的牙齿说,我一定会逮住他们。他说,肯定会的。

  还有一口闪闪发黑光的牙齿说,辛苦了。他说,没事儿。这是他应该做的。

  他们一起向前扑去。他觉得他比兔子蹦得还快,一闪,一跳,就来到那个铁家伙前。他先是按住它的一个角,正打算抬起它,它所有的重量猛然全往手腕上压来。他急忙撒手,往旁边跳开。头顶忽悠一声,一道亮光从螭吻所凝望处冒出,炸裂。

  月亮是一只被人拿枪追赶的兔子,从云的背后跳出,两眼鲜红,神情仓皇。云画出来的叉就套在它脖子上,好看得紧。他一时入了迷,正想好好喘出胸口纠结的那团郁气,有人横踹来一脚,发啥呆,快!声音急促。他悚然一惊,手与腿立刻不听使唤了,一个想往左,一个想往右。他往左边跑了一会儿,又往右边跑了一会儿,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已回到天桥下。

  凄厉的警笛声从眼前奔过。红的,黄的,绿的,那是天桥尽头的信号灯在闪烁。他一屁股坐下,坐在一个硬邦邦尺许见方冰凉的铁家伙上,想了一会儿,起身,掀起路面上一个铁铸的井盖,抱起铁家伙,扔进去,拍拍手,吹起口哨,往来时的路上走。影子被发出越来越大声响的月光扯碎,然后,没了。

  偌大的世界只有他一个人。

  他继续跑动,一眨眼,跑回屋子。他打开电脑,喘出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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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还打算看完了再贴过来,看来你比我快些。
不好意思,挪用了一层,哈~

哈哈,你用了我还是重复利用。

阿宝 一   他老觉得自己是一个已死去的人。

  他忘掉了这种感觉萌芽于何年何日何时。记忆并不可靠,尽管他曾经指望靠记忆来打发丧失激情的岁月——这是一段必然要到来的时间。属于他与别人签合同时那道“不可抗拒”的条款。三十“日立”,四十“松下”,五十“微软”,六十“联想”。这不无悲哀,但要心平气和地接受,否则别人要骂老而不死是为贼。这种奢侈的指望又发生在他偶然阅读了几本立场不同的名人对同一事件所撰写的回忆录后。他们的记忆绝大多数变成虚构,可能是匕首、鲜花,也可能是砍刀、马屁,让人怀疑这些名人在回忆时极可能是一边手握笔杆一边手握生殖器。手淫是有快感的,它会让手淫者变成一个鸦片鬼,或者说是神。手虽然不够湿润,但它是自己的,随时随地可以通过它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并控制其强度,哪怕是在人声汹涌的火车、轮船与飞机上。射精或者说高潮已经与第二个人无关,双手所构建的臆想世界是一个纯净的天堂,它能把人打扮成神。这就是手淫的真谛。不过,手淫者虽然在手淫时飘上了天堂,但对于指望靠阅读他们的记忆试图获知真相与沐浴智慧之光的人而言——所谓读史使人明智——这就几乎等同恶毒的玩笑。但没关系,他喜欢玩笑。他喜欢开别人玩笑,也喜欢被别人开玩笑,准确说是“愚人”与“被愚”。“愚人”是一种充满创造力与想象力的游戏。“被愚”是一种庄严的抵达生命本质的行为艺术。玩笑这种“不良行为”贯穿了他的这三十多年。或可以这么说,没有“玩笑”,就没有他。

  他用力敲击键盘。


[ 本帖最后由 牛车浜 于 2008-6-9 17:22 编辑 ]
浅醉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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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 二(1)
  从小他就热爱玩笑,就像热爱红领巾。那时,为了能在脖子上系上一条红领巾,他简直发了狂。最早是干些小儿科的勾当,比如把自己的圆珠笔上交集体,渴望额头能贴上拾金不昧的标签,又比如天天早到晚退打扫卫生。可惜他年轻的女班主任慧眼天生,且谙熟杂技一道,每学期那三个戴红领巾的指标就在沾满粉笔灰的手掌里滴溜溜转。没办法,他咬着牙想主意,咬断了两枚牙齿。他把牙齿用纸包裹住扔到屋顶上。这是他们那里的风俗,掉了的牙齿不可以随便扔床下、地上、水里又或者是花丛中,得扔屋顶上让老天爷看,否则以后就要挨饿。

  学校院子后面有一排低矮的瓦房,其中一间是女班主任的家。他跟在那些小猫小狗似的同学后面一起去参观过。屋子前后两间。他们没进里面,里间有床铺——那应该是女班主任睡觉并与其丈夫性交的地方。他很早就知道性交这回事。这可能是缘于父亲藏在柜橱里那本封面是金光闪闪的毛主席头像扉页印有“大海航行靠舵手”的《赤脚医生手册》。他们在前面的房间观看她穿开裆裤的三岁的儿子翻跟斗,也看她儿子双腿中间露出的那个指甲般大的“小弟弟”。

  女班主任家门口有几株喜树。这种树的叶子有一张纸大。她儿子常蹲在树下拉屎,拉得气喘吁吁。那天,他在学校的操场上愁肠百转时,灵感——这道看不见但充满强大电流的光线突然击中他。帮那小东西擦一回屁股,老师或许会开恩赏赐一个红领巾的指标吧。他立刻开展行动,快步过去,按住小东西。就在他拿不定主意是从书包里翻出作业本撕下两张还是捡起地上的喜树叶子往眼前这个细嫩的臭烘烘的屁股揩拭时,小东西成了小畜生,鬼哭狼嚎尖叫不休,声音那个瘮人,方圆几十里的玻璃都怦怦跳。女班主任卷起一阵风沙,狂奔而至,暴跳,大脚踢开他,说他把她儿子按地上吃屎。这太委屈人了。虽然小畜生嘴边的确有一丁点儿大便,那属于意外,是不小心,可以原谅,至少他的动机是好的嘛。结果他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学校记了一小过。他很伤感,决定不要红领巾了。他爬上学校围墙外的树。那是一株龙柏,枝丫很用力地扭曲着,扭曲了布满虫眼的时间,也扭曲了头顶的天空,青里泛黑的树叶密密麻麻地覆盖了他。他衣服的兜里装满从河滩上捡来的小石子。他朝每一个戴红领巾的学生扔石子。他弹无虚发。他以为这是一种庄严的告别仪式。

  与他同住一个院子里的阿宝同学不理解这点,并未顾及他们青梅竹马的交情,毫不犹豫地向女老师代表的组织检举了他。他又被记了一大过。他开始整天跟在阿宝身后,眼睛发绿,像一条狼。他都恨不得找条狗剁下它尾巴插自己臀部中间。某日午后,他们一前一后来到那条被他们踩过千百遍幽暗的小巷子里,他呀呀吠对着巷子两边门板上那些被烟熏火燎的门神们大喊一声,就有了勇气。他鼓起胸膛拦住她,手抓住她细细的胳膊,伸腿横扫,放倒她。一开始,她还妄想与他展开不屈不挠的暴力斗争,他马上掏出削铅笔的小刀威胁在她脸蛋上雕一只小乌龟,她立刻表示屈服。这倒让他为难了。她若继续抵抗,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打她的嘴巴或许还能借着怒火干脆利落地扒下她的裤子并把它扔到屋顶上让她光着腚回家。他多想看看那个白白的小屁股啊。

  曾经有一个屁股放在他面前,他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他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他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对那个屁股说三个字:我要看。如果非要给这个“看”字加上一个期限,他希望是一万年!他对着屏幕上的汉字满意地撸出一把鼻涕。

  最早,他并不喜欢阿宝,不仅不喜欢,还非常讨厌。记得某年春天,空气是被明矾浸过的水。风吹出一片片绿色。就与往年感觉大不一样。院子里的几株杨树早早地扯出一朵朵白色的松软让人想踩上去的杨絮。偶尔能看到几只不畏春寒的蝴蝶,它们翩翩飞舞,一点也不在意明天要来的死亡。他与母亲在院子后的自留菜地里拔草。菜地旁边有一条清浅的小溪。阿宝蹲在溪边黑色的石头上看水里银白色的小鱼。母亲一时高兴问他,你知道现在刮的是什么风?

  他还没吭声,阿宝在那边就说,知道了,是东南风。

  母亲问,为什么?

  阿宝捡起一根草说,捡一样东西往空中抛,看它往那边飘,不就知道了吗?

  母亲乐了,夸她聪明,要他向她学习。他不服气,捡起一块石头往空中抛说,妈妈,现在刮的是上下风!母亲差点背过气说,不是捡石头抛。他说,石头不是东西么?

  母亲的脑筋弄糊涂了,良久定下神说,春夏天刮的是东南风,秋冬天刮的是西北风。

  他说,不对,妈妈,你昨天分明说,嫁给爸爸后,天天都喝西北风。母亲气坏了,抓住他的屁股就狂揍。阿宝在一边得意地笑,牙齿比河里的鱼还要白。他很生气,很想把阿宝的脑袋按进水里喂鱼去。可好男不跟女斗,他愤怒地瞪了阿宝一眼。

  他的复仇行动因为阿宝可耻的投降行为而不得不宣告流产。他迟疑地很不甘心地放开阿宝。阿宝没哭,小嘴一撅一撅。他觉得阿宝的嘴像鸡屁股,于是在她还没有发育的胸脯上捏了一把。他想把阿宝捏得咯咯叫。阿宝不叫,也不避开,反而把胸脯挺得更高一点儿。阿宝的眼睛亮得像一面小镜子。他在她眸子里看见自己的头发乱了。他把黄书包挂脖子上,里面还有一块没有派上用场的砖头。阿宝用手拍打着衣服上的尘土,拍干净了自己,还帮他拍。他想避开,可总避不开,阿宝挥舞的手掌就好像那些粉白的蝴蝶。他只好说,你再拍我,我就强奸你。他说得很认真。

  阿宝顿时缩回手。

  他那时已经知道强奸是对女人最大的羞辱。那些年,每到国庆节,县城影剧院的广场前就会进行一场轰动全县的公审大会。手执钢枪的战士从解放牌卡车上押下数十名剃光头,胸口挂牌子,牌子上写名字,名字上画大叉的人。战士雄赳赳气昂昂地反剪他们的双手,让他们服服帖帖站成两排。其中偶尔还有女人。女人不剃光头。有个女人因为嘴馋的婆婆偷吃了一个她辛苦积攒下准备拿集市上卖钱的鸡蛋,一怒之下拿菜刀干掉了婆婆。还有个女人比较冤,是单位上的会计,领导爱把她当支票使用,后来查账,出现好几万亏空,就只好毙掉她。当然,这些都是少数,几乎每次公审大会都有几个强奸犯,主要是青壮,也有白发苍苍的老头与乳臭未干的少年。有一个老头听到庄严的宣判后居然满脸涕泪口口声声喊冤枉,结果被愤怒的受害者的家属拿石头砸破了脑袋,于是医生赶紧往老头儿那个秃脑袋上缠绷带,结果浪费了那么一大圈那么雪白的绷带,害得眼馋的围观群众集体发出巨大的嘘声。强奸犯要被枪毙,被强奸的女人一般也会主动去上吊或投河或吃农药。只有自觉的死,最好是强奸的第二天就死去,她才能洗刷被她被强奸后所带给父母、兄弟、丈夫以及整个家族的耻辱。每拖延一日,这耻辱的烙印就深一分,若哭哭啼啼拖到半年之后才去割脖子,那么死就毫无意义,丝毫洗不掉她亲人额头上耻辱的烙印。

  他没少听这样的故事。大人们对此总是津津乐道。

  他读幼儿园时曾有一个小阿姨,是请来的临时工,生得很美,树上的鸟儿都爱歇落在她肩膀上吱吱喳喳叫。小阿姨整天穿件的确良衫,常把他搂在怀里,说他是小坏蛋。他确实是小坏蛋。他喜欢看小阿姨说“四”时嘴角翘起来的样子,就一次次念一二三五六。他故意漏掉了四。小阿姨就去纠正他,四,一二三四,四,一二三四。小阿姨说了一遍又一遍。他咯咯地乐。小阿姨问他乐什么,他说,小阿姨,你好像树上的桃。小阿姨开心地笑。他就补充道,后脖子上好多细细的茸毛哦。小阿姨佯装生气,他就赶紧又说,小阿姨,你是天上的仙桃,是王母娘娘瑶池里的桃。有一天小阿姨不见了。他去问别的阿姨。阿姨皱着眉头说小孩子别瞎问。他去问别的小朋友,小朋友摇摇头快活地跑开。他以为小阿姨回到天上了。可有一天,他去县林业局玩。林业局里有一大片梨树。他翻过院墙,爬上梨树,啃了几颗有虫眼发涩的青果子,再兴致勃勃地爬上另一株更高的梨树。骑在梨树上,他看见那边院墙下面有一间小黑屋子。屋门敞开一条缝,小阿姨在屋里,被反绑在椅子上,披头散发,眼睛肿得比桃子还要大,眼神呆滞,脸色灰暗。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男人捧着沉重的头颅蹲在小阿姨脚下,嘴里念念有词。他吓坏了,赶紧溜下树,撒开脚丫子往家里飞奔,撞开门,跑到水缸边,舀起盆水,使劲儿地洗眼睛,他相信自己只是发白日梦。可没过一段日子,他在大街上看见光着身子与一大群苍蝇跳舞的小阿姨。小阿姨身上沾满粪便与被石头砸成青紫色的淤伤。小阿姨就像街头水果摊旁被人扔掉的烂水蜜桃。他非常伤心,捂住眼睛。又过了段日子,他听见几个阿姨窃窃私语,提起小阿姨的名字,说小阿姨被父母锁在屋子里活活饿死了,说那个强奸犯太造孽,还不如完事后干脆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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