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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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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人事件
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续:城管局长被免职
1月7日17时许,湖北省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50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圾与农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用手机进行现场录像,遭群殴致死。据了解,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城管打死人的事件。魏文华之死,再次敲响警钟:依法行政刻不容缓。
冲突缘由 祸起城管强倒垃圾
天门市是武汉城市圈中一个中等城市,市区人口28万,日产垃圾300多立方米。但长期以来没有垃圾处理场,垃圾均采用露天填埋方式处理。2005年,环卫部门与市郊湾坝村委会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将路旁集体所有的两口鱼池作为垃圾填埋场。
今年元旦,原合同到期,村委会与已划归城管局的环卫部门续签了合同,并支付半年费用约8000元。但垃圾场周边村民认为,垃圾场距居住区不到百米,臭味太大,尤其是夏天蚊蝇成群,饮水水质明显变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不同意再倒垃圾。自今年元旦起,他们采取挖路、堵车等方式阻拦垃圾车进场。一些村民说,即使万不得已要倒,也要先处理垃圾,至少在垃圾上盖一层土。
由于天门市另一垃圾处理场只够填埋城区的垃圾,城管部门只得硬着头皮往湾坝拉。1月7日15时,垃圾车到湾坝村时遭村民阻挡。17时许,环卫局工作人员向城管局分管领导报告此事,城管局分管领导通知5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多名村民被打伤。
记者在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有3名受伤村民正在住院治疗,其中62岁的女村民陈彩萍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村民李文华鼻梁骨折,李水年腰椎出现骨折现象。
天门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发良9日说,天门市城管局现有编制80人,所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后竞争上岗。他证实,7日在湾坝村参与打人的均是城管执法人员,没有其他社会闲杂人员。
当时在现场的湾坝村村民说,事发时,城区方向开来了5辆小车和一辆卡车,车上下来的人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戴着白色的头盔,头盔上和车上写着四个大字:“城管执法”。记者9日在事发现场看到,城管局的一辆卡车仍停在垃圾场旁的公路上。
命案经过 魏文华摄像被打死
17时10分左右,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驾车载着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返回天门城区,因城管人员与村民冲突已堵塞交通,遂下车用具有摄像功能的手机进行拍摄。
据王述堂介绍,魏经理摄像时,被十几名城管执法人员蜂拥围住,进行殴打,他高举双手,手机被夺走,“拳头雨点般地落在身上”,外围的人还跳起来打,这样整整打了5分钟之久。
王述堂说,他们从路东打到路中,又从路中打到路西,直到魏经理瘫软在地,城管人员才散开。他赶紧走上前,一试魏经理的鼻息,已没热气。他大喊:“气都没有了,还不快拖走。”这时城管人员才把魏经理拖到医院。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介绍,魏文华送至医院时,瞳孔放大,呼吸已经停止。
魏文华今年41岁,身体壮实,近年来曾获“天门市水利系统十佳标兵”“天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汪发良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到湾坝垃圾处理场去,不属于执法行为。”他透露说,目前,包括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局局长祁正军在内的上百名相关人员均正在接受公安、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的调查,公安机关已控制涉嫌人员24人,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据新华社
最新消息
天门城管局长被免职
昨晚11时,天门市委书记别必雄表示,经该市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天门市城管局长祁正军作出免职接受调查处理决定。待案件及相关情况查清后,再根据结果给予进一步处理。据新京报
记者观察
城管权力何以失控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去年6月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记者从湖北省政府的批复中看到,城管局的职权共9类,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城管的权力为何如此大?据天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欧阳宏卫介绍,成立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的需要。以前,行政处罚权分散在各个部门,“满街都是大盖帽”,群众有意见。近年来,深圳市率先开展行政综合执法试点,成立城市综合执法机构,湖北省借鉴外地经验,从去年开始逐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欧阳宏卫认为,从全局看,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这个改革方向没有错,有效遏制了“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行为,问题在于,权力相对集中之后还需要健全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比如,公安、监察等执法部门上级政府均有对口机关加以领导或业务指导,而城管局在各城市独立存在,省级政府没有对口部门加以指导、约束和管理。
2005年7月开始,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从上到下、条块结合全面推行,集中治理行政执法权,加强对权力和执法者的约束。有关专家认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必须要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制作为保证,各城市的城管执法部门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地方部队”,必须加强垂直管理。此外,地方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应建立对城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机制。
天门城管执法人员如此明目张胆大规模集体殴人致死,实在令人发指。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当务之急是堵住体制漏洞,规范城管权力,而从长远看,还需要倡导正确的执法理念,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惩少数害群之马。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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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管追打市民遭围堵续:责任人被调离岗位
昨日,郑州市政府对“1·2”行政执法事件作出处理决定,8名责任人受到处分,郑州市执法局和金水区政府被通报批评。 商报记者 王海科
【定性】
损害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昨日上午,在郑州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上,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局长万建中通报了郑州市政府对“1·2”行政执法事件作出的处理决定。
万建中说,今年1月2日,金水区执法局四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与一名商贩发生争吵追打事件,之后,郑州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该事件是因行政执法队员对妨碍执法者劝阻时言语不友善、执法不文明、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双方情绪对立,引发行政执法纠纷。纠纷发生后,执法局负责人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直至引起群众围观与不满,当事双方身体虽未造成较重伤情或经济损失,该商贩也承认了错误和过失,但该事件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处罚】
8名责任人受处分
经调查认定:金水区执法局四中队执法队员常爱新、方逆、祖晓,执法方式简单,行为粗暴,直接参与和商户厮打,致使现场失控,引起现场群众不满,均应负直接责任。三人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注销其所持有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
四中队中队长岳彦华作为中队负责人,执法过程中头脑不冷静,言语不当,最先和商贩发生言语冲突,引起双方纠纷,对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不力,造成现场失控,应负直接责任。岳彦华被处以行政撤职处分,注销其所持有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
金水区执法局副局长、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高学峰,对行政执法掌控不力,没有及时到现场了解及控制事态,以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
金水区执法局局长张双喜,对单位重复出现执法人员执法不当引发纠纷重视不够,吸取教训不深刻,对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教育抓得不严,整改措施效果不明显,应负领导责任,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金水区政府区长助理许贵舟,分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金水区执法局重复出现执法人员执法不当、引发纠纷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应负领导责任。
郑州市执法局副局长陈百川,分管金水区行政执法局,对金水区执法局执法工作指导不力,对执法人员平时教育管理不严,应负领导责任。责令许贵舟、陈百川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予以诫勉谈话。
金水区政府和郑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被通报批评。
【整顿】
今年定为城管“文明执法年”
2006年以来,郑州市连续出现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方式不当,引起纠纷的执法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整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树立城管形象,郑州市政府将今年定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文明执法年”。
按照实施方案安排,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将分4个阶段,通过学习理论、自查整改、示范推介、群众评议、创建评比等方式,开展文明执法活动。
在此期间,将落实首问负责制,建立文明承诺制度和跟踪服务制;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从礼貌用语、文明举止、统一戴证等方面制定文明执法岗位标准;将接受社会评议,实施文明执法“阳光工程”。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树立执法队伍形象。同时在行政执法队伍中实行优胜劣汰,实行末位淘汰,将把那些政治素质差、业务水平低的执法队员坚决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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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城管是否到了应该被取缔的时候?
《经理拍城管执法被打死数十陌生人现场抢尸》、《城管副队长执法遭商贩刀刺颈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广州城管队员与小贩当街互殴百余群众围观》……我们已经麻木了,不是城管打死小贩,就是小贩打死城管的新闻。这次湖北省天门打死拍照的“总经理”,城管暴力的肆无忌惮和野蛮狂妄,已经引起全国的震动,某门户新闻调查辩论话题就是:城管是否应该被取缔?
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然而,我们对于城市管理的认识是模糊的,我们看到街道上多了“协警”的时候,交通警察就回办公室吹空调去了。我们看见堵车就知道加装红绿灯,结果行车速度更慢,更加堵塞,我们的城市管理懂科学、有智慧吗?环卫有环卫部门管理,绿化有绿化部门管理,城市规划有规划部门管理,交通就更不用说了,有交通警察,工商有工商局。既然要了这些部门,还要城管干吗?
现在城管部门有以下一些职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秩序、工商、市政、公用事业、停车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等14个方面,涉及各项职能将近300项。叠床架屋,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利益冲突,才会上演深圳市城管被深圳市龙岗区城管扒掉裤子的闹剧,温家宝总理说要加快政府职能的改革,此言信然。
中国的行政机构之庞大,已经是全球第一,城管这样的机构浪费多少纳税人的钱,政府有算过吗?
《南方周末》接连发表两篇城管的来信,城管自称为政府的“私生子”,没有财政拨款,那就只能以罚款来生存,真是咄咄怪事!谁的孩子谁来养,养不起就放大街上?
城管不仅在执法正义和道德上陷于困境,更为严重的是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尤其是扼杀“草根经济”。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认为,近十年间,国内810万家个体工商户的消失,与垄断挤压公平创富等一系列因素有关。市场准入歧视,融资瓶颈,不当审批挡道,高税负,乱收费,乱罚款,乱规范,收个废品还得统一着装等等苛政滥觞的大量存在,恶化创业环境,成为挤压中小民企和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的重要制度因素。我们政府一再讲城市管理以人为本,这个“人”是“官”还是全体人民?
以人为本,这个“人”当然包括“摆摊(走鬼)的小老百姓,他们是凭自己劳动光明正大来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这个群体尽管贫穷,但是他们信奉”劳动“而不是”贪污受贿“不是”犯罪“,我们稍有良知的人应该对他们献上深深的敬意!
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没见过什么城管,为什么城管是中国的独有现象?在花园国家新加坡的牛车水,照样可以看到街边的流动小档口,在印度区,晚上可以闻到夜市留下的香料味道。
保护“小贩”们的创业精神,就是保护我们的经济环境,千千万万的“草根经济”才是中国的希望和活力所在,城管,是城市里盛开的一朵“恶之花”,直观地告诉人民:我们城市管理水平是多么的不智和混乱,我们的城市管理能力和形象是那么野蛮和暴力。
一个孙志刚的死,终结了收容制度;一个总经理的死,理性文明的社会应该从鲜血和生命中去反思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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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城管工作人员在湾坝村6组与村民发生冲突。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魏文华路过时,停车用手机摄像,被城管人员殴打不幸身亡。8日,天门市政府表示要严惩凶手,做好善后工作。警方已控制涉嫌人员24人。
继前年北京1名城管人员被小贩杀死之后,今年初始,天门城管就集体殴打致1名进行摄像监督的公民死亡。城管粗暴执法和暴力执法的情况,在全国都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何以如此?因为中国城管既先天不足,又后天失调。
全国的城市管理机构不是依法设立的。虽然城管部门存在了10年,但是,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承认城管的法定地位。说中国城管是一个“早产儿”,一点也不过分。
最初的城管人员,是在各部门抽掉的人员或者是临时人员。他们的工资也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是自收自支性质,来源主要是收费和罚款,秩序混乱时可以依靠罚款生存;秩序好转了,有时就只好“制造理由”获得罚款了。
一般地说,只有中央部门多于地方部门,没有地方部门多于中央部门的。但是,城管部门是个例外。中央政府并没有设置城管部门,除了直辖市外,各省和自治区政府也没有设置城管部门,设置城管部门的多是地级市以下城市。所以,城管是各自为阵,各行其是。
中国城管不但与生俱来地有这些“先天不足”,而且现在仍然是“后天失调”,许多缺陷甚至是致命缺陷都没有得到弥补。
因为没有统一的法定职责,所以城管管什么,都由各城市政府随机决定。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对城市管理的标准过高,对城市秩序的期望过高,迫使城管部门及其人员被迫采取违法手段,因为有时候除了暴力手段外,无法达到城市的整齐划一。
城管部门同政府原有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造成有时“缺位”,有时“越位”。规划、建设、卫生、环保、工商和公安等部门,都有法律规定的职权,做事都有法可依。而城管却没有,工作软弱时无法维护城市外貌,工作强硬时又显得蛮横霸道。
城管部门就像一个“不管部”,其他部门管不了的事情都由它管,但是并没有法规这样给它定位。公安部门越了权,群众和警察都明白是“滥用职权”,而城管部门甚至不知道自己怎样才算“滥用职权”。
现在,有的副省级以上的城市制定了城管地方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但更多的中小城市城管的规范性相当差。这次天门城管案由村民阻止清运车倒垃圾引起,如果是环保问题,应由环保处理;合同问题,应由法院处理;治安问题,应由公安处理。天门城管似乎管了超越能力的事情。
要改变中国城管的尴尬处境,毫无疑问应该完善城管的定位问题。城管部门要么取消,要么保留,倘若保留,城管部门就要有合法身份,应有全国性法规给它颁发“出生证”。给城管部门拟定法定职责,做事要“师出有名”;对城管部门要有法定约束,让人们知道什么叫“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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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美:城管暴力频繁挑战百姓忍耐极限
7日下午,湖北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天门市湾坝村附近,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发现后蜂拥而上,殴打魏文华。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送医院后不幸死亡。
城管打人比比皆是,城管打死人也时有发生,但城管打死市水利局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可能还是不多。当今城管暴力有泛滥之势,不分时间地点,不论对方高低贵贱,只要有碍于自己的无法无天,城管就一概打之。下手之狠也已经不再是血流满面,伤筋动骨了,而是往死里打,动不动置人于死地,可见,其凶残歹毒程度与黑社会没有多大区别,正如愤怒的网民所说,这些城管跟流氓没什么两样。
还有一个事实也是值得人们关注的,这就是执法打人并非城管一家,但打人案发生频率高、曝光多,城管应是独占鳌头,从中可以看出,城管人员确实总体素质低下。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城管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已经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
城管的暴力执法频繁挑战着百姓的忍耐极限,总让人想起官逼民反的古训。城管遭遇百姓对抗频发,个别甚至死于非命。在城管与百姓对垒的背后,让人感到深深的悲哀,这种悲哀不只是城管的悲哀,也不只是小贩和老百姓的悲哀,而是社会的悲哀,是体制的悲哀。
从城管动辄打人甚至打死人的现实中,我们至少可以问三个问题:城管为什么有胆量打人?城管为什么有胆量打死人?城管打人或打死人的事件为什么时有发生?
不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保障人权,或者是建设和谐社会,从哪个角度看,城管也没有理由如此横行霸道。从小的方面来看,城管人员的胡作非为只是城管队伍本身的问题;从大方面看,城管队伍的蛮横,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原因:负责人的纵容,监督上的不力,体制上的缺失,这些都引人思考。
一个正常的社会,绝不可以容忍这些无法无天的城管队员。
本报特约评论员 朱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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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管打人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很多了.我也亲眼见过很多.
在西安大差市就见过好几次.其实,大家也都是为了生存,而城管的做法可恨就可恨在左右他都不像人.
呵呵,其实按国家规定办法并没有什么错,只不过不该借用职位之权满了腰包还要翻脸不认人.
没啥,我就来打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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