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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琥珀文学社区管理条例

本主题由 江湖 于 2008-7-27 10:11 解除高亮

蓝琥珀文学社区管理条例

第一:总则

1、本社区定位:原创文学、艺术.其主打为原创诗歌(含古体近体),交流及探讨。

2、本社区理念:尽蓝琥珀文学社区和广大网友的最大努力,追求文学艺术的进步与发展,引导各位朋友就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百家争鸣,致力于网络作者和网络文章的推广,使蓝琥珀成为更多文学爱好者的学习、创作、交流平台。以更好的达致文学的天堂

3、本社区实行“制度化”管理模式,本条例明确了社区管理岗位制度,论坛各个管理岗位人员的权限、义务加以明确规范;

4、本条例解释权属于蓝琥珀文学社区管理团队

5、本社区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条例相抵触


第二:蓝琥珀文学社区管理人员划分

1、站长:蓝琥珀总负责人,负责全站事务,主要包括站务管理、合理化建议、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其他业务方面事务,拥有社区最高管理权。

2、管理员:负责全站事务,主要包括站务申请、友情链接处理、社区技术维护,数据备份、完善社区功能等技术方面事务,站长不在线时,管理员具有等同于站长的全部管理权限。

  3、管理顾问:主要负责蓝琥珀文学社区各项发展建议推荐与提请,协助管理员作好社区工作;

4、总版主:负责社区的版面管理和各版面之间的协调工作以及版面的对外联系。

5、首席版主:依据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版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的管理规则,包括对版块的定位、发贴须知、对待广告贴的办法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等

6、版主:版主全权处理管辖版面一切工作

第三:管理团队权利及义务


一、管理员
   
(一)管理员的任免:
   
1、根据论坛管理需要,进行管理员提请设置。

2、论坛管理员原则上应产生于论坛中层管理以上人员中。站长与论坛管理员有权利特邀网络精英加盟论坛高层管理团队,被邀请者经管理员会议讨论通过后可直接被任命为论坛管理员。当有管理员辞职,而论坛发展需要增设管理员时,由论坛站长或现任管理员提名并公布候选人名单,高管层讨论决定是否任用。

3、论坛管理员辞职需提前向站长及其他管理员通报,并有义务推荐新的接任者,在将手头的论坛事务完成或移交后方可辞职。

4、论坛管理员有如下情况之一将被罢免:

(1)超过半数的版主及版主以上级别人员联名提交罢免议案,并在站务论坛讨论后认为罢免理由充分的;
(2)有重大工作失误的;
(3)没有请假并超过30天不上线的;
(4)有严重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的。


(二)社区管理员基本职责:
   
1、负责本论坛系统的软件维护、安全防范等工作;
2、负责站务问题解决、网友问题解答、使用者的行为监管、系统公告等工作;
3、负责论坛内容的组织、调整,栏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等工作;
4、协助版主开展工作,对板块提出指导性建议,宏观上把握论坛发展方向;
5、负责与论坛有关的具体事务的具体执行;
6、负责总版主及首席版主的确认、任命和公告等工作。
7、协调论坛内各版面及版主之间关系,解决矛盾;
8、根据网友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有最终处理权。
9、如论坛有重大或关键决策、规划方面的举措,必须经过半数以上管理员讨论并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总版主
 

(一)总版主的任免:    

1、根据论坛管理需要,进行总版主提请设置。
2、总版主原则上应产生于版主中,也可以由管理员根据论坛实际情况进行直接任命。
3、由论坛5位版主级别以上人员提议推荐的,管理员视具体情况考核任命。
4、总版主辞职时需提前向管理员进行通报,并有义务推荐新的接任者。

5、总版主有如下情况之一将被免职:

(1)超过半数的论坛版主联名提交罢免议案,并经管理员核查后认为理由充分,提交论坛管理投票后通过执行;
(2)有重大工作失误的;
(3)没有请假并超过30天不上线的;
(4)有严重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的;
(5)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总版主岗位的。


(二)总版主职责:
   

1、协助所属版区版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各版提供的需要奖励的会员名单进行奖励操作,并为下属版面版主提供建设性意见;
2、定期为论坛管理员提供论坛现状资料;
3、在管理员不在线情况下处理论坛突发事件,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给管理员;
4、协助论坛管理员对版主进行考核,并根据版主工作情况建议管理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三、版主

(一)版主任务

1.整理文章: 删除违反《蓝琥珀社区会员与发贴管理规则》的文章。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不应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对于本版块主题不符的帖子,请转移到相应版块,并以论坛短信息的方式通知作者。

2.活跃版面,回答问题。 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尽自己的能力解答。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

3.固顶帖子。对于有内涵和深度的帖子可固顶后供大家欣赏,但固顶帖子数量不得超过5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重要事务性和技术性帖子除外)

4.共建论坛:版主应该和其他版的版主一起为建设论坛而努力,经常查看相关消息、通知。


(二)、版主行为守则

1. 严格遵守《蓝琥珀文学社区管理条例》。
2.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保持客观、中立之立场。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偏袒个别会员。对待论坛的所有朋友,均一视同仁,无亲疏之分。
3. 切实履行版主职责。及时清理整顿所管辖区域,确保违规贴在论坛停留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 尊重会员。除违规贴外,不得任意改动他人文章。如有改动,应予以说明。
5. 慎重删贴。
6. 如发现会员违规,搜索该会员所有文章,审查违规是否恶意行为。如属初犯或个别现象,发短信息或email给该会员予以提醒或警告。对屡教不改或蓄意捣乱者,提交管理员给予适当处分。
7.凡进行删/移贴,或对会员进行处分,应明确该贴/该会员违反论坛守则哪一条,必须有充分理由。
8.遵守纪律,不得将斑竹交流论坛讨论内容公开,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不得将有关管理界面链接告知非管理人员。
9. 如因故不能保证履行版主职责超过一周以上,应事先在管理交流区张贴告假,以便管理员调派人手替补。
10.以上条例适用于蓝琥珀社区所有版块斑竹。

(三)、版主资格

1.版主须自愿无条件遵守版主行为守则;认真履行版主任务。
2.版主必须是自愿义务的为广大论坛网友服务,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自愿虚心接受论坛管理员和论坛网友的监督。
3.每个版块的版主人数暂不限制,各位版主需通力合作共同繁荣所属的版面,并无先后正副之分。
4.版主必须保持一定的上线时间,超过2周版主没有在本版发言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职务.

(四)、版主辞职撤职办法

1.无故不能履行版主任务2周以上,自动解除版主职务。
2.凡版主在职期间违反论坛使用条款以及版主行为守则、失职、或遭到用户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由管理员予以警告处分。如情节严重,或多次警告无效者,给予除名。
3.版主可以自行提出辞职;辞职申请经管理员同意后立即生效。

                     [注:蓝琥珀版主管理条例即日实行].



                          蓝琥珀社区管理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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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无规矩不成方圆,但规矩也不是死的,只要大家不做什么过份出格的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希望大家能一起共同建造这个网上家园
没啥,我就来打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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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挺详细的嘛,没我什么事,本来该看了就闪,但看帖不回帖又不厚道,呵呵,此处能灌水不?如有违规请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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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
我 我 我 我真 的的爱爱 爱你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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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9]
我不是上帝。。可我依旧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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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滴,有原则,好办事...........
hello,最佳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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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不错

说得不错,有收获,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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