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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ett 2007-5-13 13:09

秦朝一梦,作者,潇水

第一章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

             一  
公元前211年,当罗马人和迦太基人为了争夺地中海霸权而战,迦太基人汉尼拔渐渐陷入颓势,发明出“浮力的大小等于它排开水的重量”的阿基米德先生所在的城市(叙拉古城)也因为支持汉尼拔一方而被罗马人攻破。阿基米德先生一边作算术,一边不小心被罗马士兵杀死了。而这时候,在亚欧大陆最东端,一个叫做碣石岛的小山上,有一个伟大人物正袖着手,看东海的日出。
这个人就是五十岁快要死了的秦始皇。
秦始皇喜欢驾车自虐游:作为有十年驾龄(驾驭中国的年龄)的皇帝,他曾五次巡行中国(平均每两三年就出巡一次)。他坐着木轱辘车,目的不在于游玩,而是弹压东方和南方这两片不稳定的新占区,以及查看北方边境的安全。每次他都是春来秋往,跨月兼季,在跑路的里程上,古来君王中只有大禹能跟他相比。即便不出巡的时候,他也每天都要看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文件,不看尽此数,不躺下睡觉。看得出来他是个勤勉的皇帝。
秦始皇勤劳政事之余,还富余了一些体力,于是就去干一些糊涂事:当他年逼五十,两鬓生霜的时候,开始致力于登仙不死。大骗子徐福跟他要了一万斤黄金(当时的钱分两种,黄金是主币,青铜的“秦半两”是辅币。一斤黄金得一万枚“秦半两”),徐福带着几千半熟少年入海寻神药。神药没有找到,徐福和钱却没回来——似乎去了日本。现在日本三重县有徐福的坟墓和墓碑,和歌山县也有坟墓(他实在阔气,连坟墓都有两个)。总之日本人并不讳言徐福,徐福的碗还被当地名人望族世代传藏。日本有一百多处与徐福有关的遗迹和遗物。
徐福在日本据说还泡到了一个媳妇叫“阿辰”。金立神社的日本人每五十年要祭祀一次徐福,把他的神像抬出来逛街,一直抬到“阿辰”的庙里见见面才回来。据说这个传统已经有两千多年了。虽然徐福去日本的事情没有定论,但当时日本尚处于石器时代却没什么争议。不过,考古发现,此后的日本就有了快速发展,很快出现铜器和铁器,并且产生了类似春秋战国的百多个小国,互相攻伐。
不说日本的事了,秦始皇还在中国等着徐福回来呢。等了半天也不回来,于是“卢生”又跑来骗他说:练神药需要神仙掌勺,但神仙是很腼腆的物种,怕见生人,您必须藏起来,神仙才肯来。于是可怜巴交的秦始皇又把自己藏起来了。他在咸阳城摆了个巨大的迷宫,方圆达两百里,办法是用天桥、甬道(两侧带墙的道)连接咸阳城内外的二百七十多个离宫别殿。他在迷宫里边悄悄走过,除了老鼠以外谁也找不到他。当然他也定期(也许是每天)从迷宫里钻出来,在咸阳宫里面见群臣理政决事。
办完一天的公事,他又回迷宫里睡觉。他睡觉的地方(往往睡无定所)也绝对不许透露,否则死罪。
他希望自己躲在这么隐秘的地方,神仙会来找他。
有一次,他又在迷宫里玩鬼撞墙,突然看见丞相的车骑从远处过来了。丞相的车骑非常煊赫,秦始皇不太高兴,觉得丞相用车超标,于是嘟囔了几句。
当时秦朝的丞相设左右两名,一个是李斯,一个是冯去疾。这个超标的不知是其中哪个。但不管怎么样,该丞相闻讯后立刻减损车马,不敢摆阔。秦始皇知道了,大怒,心想一定是身边某个太监泄露了我抱怨丞相的话。“我不是说好了吗,不许泄露我在迷宫里的行动和言语。不然神仙不敢来了!”于是他把那天在场的身边值勤太监全宰了。这帮人死得也活该,说好了捉迷藏,却乱讲。
可是,尽管秦始皇这么虔诚,腼腆的神仙们还是不肯亲临咸阳,一露芳容。负责拉皮条的卢生,一看自己拉不来神仙,就在骗局即将被揭穿前卷着钱逃跑了。临走还把秦始皇大骂了一场,骂他心不诚(原话是“贪于权势”,意思是老秦整天忙着处理政务,不适合当神仙)。
秦始皇从迷宫里出来,发现卢生已经跑了,自己还挨了骂,骂词已经传到了咸阳民间,于是他的愤怒可想而知。作为老百姓,被人骗了,也要一哭二骂三上吊,作为皇帝,则只有杀人了。他展开大搜捕,要坑杀这些骗子加诽谤者。
当时云聚咸阳的文学方术士甚众。这些家伙有分工,文学士是歌颂太平的,作《仙真人诗》之类,干些帮闲的事。方术士是练药的,治病求长生圆满,类似某某功,总之他们的特点就是跑来蒙事,以求“奸利”,也就是抓钱。
秦始皇下令在咸阳的这帮“文学方术士”中间排查类似徐福、卢生这种欺骗并且(或者)诽谤我的人,最终互相揭发,确定了四百六十余个有问题的人,秦始皇把他们都坑杀了。坑得好!
这件事情后来却成了秦始皇的盛名之累,所谓坑儒。其实“坑儒”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坑的是不是儒?历来聚讼纷纭,似乎永远说不清了。据不佞的揣测,秦始皇并非专意要坑儒者,而是坑骗子和诽谤者。坑他们的目的用《史记》上的话讲叫“以惩后”,以避免天下人再来骗皇帝和诽谤皇帝,而不是惩罚他们学了儒学。
后来公子扶苏的话也印证了这一点。扶苏这人心比较软,给在这些要被坑的文学方术士们求情时说:“这些人都是诵法孔子的,请陛下原谅了他们吧!”
  扶苏夸讲这些人“诵法孔子”,宣扬他们学儒这个优点,以便得到饶恕。也就是说,在扶苏和他老爹之间存在着这样一个假设前提:学儒、学孔子的是好人,所以请饶了他们吧。可见大秦朝和秦始皇并没有一贯把儒者列为打击的对象,否则扶苏能这么夸人来救人吗?换句话说,如果“学儒”是他们的罪名,秦始皇专意是要“坑儒”,扶苏还用这样的“罪名”为他们求情,岂不是脑袋进水了。
秦王朝虽然历来倡导法家,没有抬尊儒者,但也并没有要灭绝儒家。事实上,秦始皇、秦二世身边一直都有很多儒者色彩的“博士”。秦始皇与人的对话,在《史记》的记载中,除了与丞相等人,主要就是与这些儒者色彩的博士了,可见这些博士地位蛮高,常能在御前议事,而且丞相王绾等人身上,也带着鲜明的儒家特色。秦始皇在泰山琅琊等处的刻石文字也表达了对儒家学说的敬重,其中很多言词是典型的儒家术语,譬如“专隆教诲、男女礼顺”。后来即使到了秦二世时代,陈胜吴广起义了,对于这样的大事,胡亥还曾召“博士诸儒生”问对策,有博士诸儒生三十余人上前回答问题,可见儒生是一直不同程度地参与到秦政府的高级决策层的。
总之,秦始皇并不是有意要与儒家为难。这四百六十人被秦始皇坑杀了,是因为秦始皇痛恨他们像卢生那样欺骗或者散布诋毁秦始皇的话,犯了诽谤罪,而并非惩罚他们学了儒。秦王朝并没有专意要“坑儒”,最多是坑了政见不合者,而且只是这一次行动。
实际上,“坑儒”一词是很晚出的很不严谨的一种说法,《史记》里原本说的是“坑术士”,另一个汉朝人伍被也说是“杀术士”。至于后代司马光、苏东坡这些比较严谨的文人,也都是说“屠术士”。


             二

虽然刚刚坑掉了一些蒙事的文学方术士,但似乎骗子们还是前仆后继。一个神汉告诉秦始皇说,出去旅游(“游徙”)能减少灾病。于是公元前211年,秦始皇开始了他最后一次出巡。这次与以前的不同,跨时将近一年,除了视察地方,还兼有延神祷寿的作用。
他一路高歌东进,从吴越地区绕到了山东。他身边的博士告诉他说,东海里的大鱼妨碍了腼腆的神仙们的光临(这个博士也不是什么好博士,应该坑掉)。于是秦始皇就驾帆出海,用连弩(古代机关炮)射杀了一只巨大的鱼。这种“机关炮”可以连续发射弩箭,是战国晚期的发明:在常规弩机上面装了一个竖形的箭匣子,像机关枪那样,可以把匣子里长短不一的箭噌噌噌地都射出去。但是射程不远,只宜近距离群发。所以可以猜想老秦是贴近了这头大鱼射击的,真不要命了。
演出完这个秦朝版的《老人与海》,秦始皇终于被折腾得闹病了(可以见到神仙了)。
当时已是夏季,五十岁的秦始皇躺在返回咸阳方向的车里,激动地叫道:“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可是病情却日渐沉重。
秦始皇躺在“温凉车”里,这车的样子像一个纸房子架在车上(使人联想起烧给死人的纸糊房子)。穿过可以推拉的铜制车窗,外面的山东大地上红日升腾。秦始皇望着车窗外的日出景象,用古代英语喃喃说道:I’m not kidding,北方的日出跟南方就是不一样!
北方的原野僵而平坦,日出光大而煌明,火焰炽烈,光照天下。南方的原野温而软,日出也迟迟疑疑,跳起来再落下,反反复复,好像一只篮球(这是因为南方多丘陵,随着观察者譬如秦始皇车子的移动,日出也就在丘陵的表面吞吞吐吐)。终于太阳升上来了,但南方多雾,无甚火力,颜色好像橙黄色的橘子,太阳静静的,凉凉的,温婉地不敢正眼看人间,羞怯怯地挂在天角,仿佛喝醉酒的月亮。
南方人的性格,也仿佛这醉酒的月亮一般温软。但是呢,这是现在南方人的样子,两千年前的南方人,多是狠人。譬如秦始皇巡行吴越地区的时候,曾有两名群众演员,前来围观。其中一人年轻魁伟,望见了秦始皇的赫赫仪仗,就说道:“这个男主角可以取而代之。”意思是他要上去演。
这个发言人名字叫项羽。项羽还要乱讲,被项梁捂住了嘴巴:“不要乱讲,全家杀头的罪啊!”——项梁是项羽的叔叔,所以成熟稳重一些。他大约担心被导演听到了,俩人就得从群众演员中被除名。不过项梁也是豪杰,他从此开始留意自己众侄子亲戚中的项羽。
这两个群众演员,敢在这里乱叫,可见南方人众对于秦始皇的普遍态度,也许还不是很恭顺的。这是因为南方接受秦人的统治晚,而且距离秦帝国核心地区(关中平原)遥远,所以不大服气。
远东也是同样的情况。山东原本是齐国的疆土,距离秦国遥远,被征服得也最晚。于是去年山东与中原交界的地方掉下一颗陨石,就有当地的坏蛋拿刀子上去刻了七个大字“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帝死而地分”是什么意思呢?按无产阶级学者的说法,是人民群众憎恨秦始皇的残暴统治,纷纷闹着造反。按资产阶级学者的解释,则是六国的亡国贵族与大家族们,盼着秦始皇死好趁机复国。
后者的解释比较让人赞同。所谓“地分”就是土地回复分封的意思。希望大秦帝国破灭,从新回到七国并立的分封局面。
一个著名的旧贵族子弟——张良,甚至急不可待地开始了锤击秦始皇行动。
张良的爹原是韩国的相国,他爷爷也是,先后为五代韩王服务,张家祖上也是韩国王族的远亲。我们知道,韩国和山东六国一样,推行贵族政治,这是一种没落政治,后被秦人革掉了。但是这种政治在习惯了它的东方六国民众和士官们看来,还是有着大约鲁迅所说的“嗜痂之癖”吧。他们对贵族们有一种割舍不去的爱。
不管怎么样,张良和他爹都是准贵族,当韩国灭亡以后,韩王族被撵下台,张良过起了游击队生活。由于是五代相国,所以经济上比较宽裕,光家僮就有三百人,张良用家里攒的钱积极训练大力士,带着一群恐怖分子乱跑。张良的目的就是复国。
终于抓住了机会,趁秦始皇一次出巡,张良带着一个古代狙击手,在河南原阳县郊外一个叫做博浪沙的高地埋伏下来,准备向秦始皇下毒手。张良为此行动还特意从黑市购置了一枚古代炮弹:六十斤重的铁锤,呈瓜形。如何发射呢?当时没有肩扛火箭发射筒,好在狙击手是个大力士,准备肉力发射。
这个大力士智商很低,他俩在山路上埋伏着,久等不至,心里非常忐忑,不禁替秦始皇担起忧来,就对张良说:“那谁不会路上出什么意外吧!”

正在这时候,秦始皇坐着像新娘结婚那样的车队过来了。每辆车子都涂着十几层的植物漆,上边画着云霓鬼兽,油光鉴人,车尾建着各色羽毛做成的彩旗,气派豪华逼人。跟现在结婚的车队一样,秦始皇的坐驾大约处于第二位,他前面有一辆全副武装的战车开路——战车上用虎豹眩目的皮子装饰着。
张良对狙击手说:“瞄准六马皇车,准备,肉力发射——,10,9,8,7••••••2,1,发射!”
但是想不到秦始皇的车速太快(它是六匹马拉的,一般的车子两匹马,车轴外面的密封壳里通常放的润滑油是猪油,秦皇帝的车大约却是鲸鱼油,所以车更快)。火箭弹在飞行的时候,秦的坐驾已经迅速前移了,炮弹落在了后边的随从车——副车上。就听咣当一声,副车变成了鸟窝形。被击中的人像流产的鸟胎一样,躺在了铁制鸟蛋的旁边。
唉!瞄准前面的武装战车就对了。


         

scalett 2007-5-15 00:54

         三

火箭弹造成的损失,史书上没有记载。史书上说的是,秦始皇诏令天下,捕捉刺客。张良赶紧更换了姓名,往距离秦国腹地(陕西)最远的江苏跑去了。张良更换了姓名,说明那个大力士可能还是被捉住了。
张良在江苏北部的下邳窝藏下来,当行侠。下邳这个地方前几天我从上海开车回来(回北京)还路过,叫做邳城,城心有一个大象的巨塑,不知是什么来历。周边几个城市的雪都及时铲了,惟独这里的马路上积雪像北极一样冰滑。我在冰上开车,路好像又开错了,就开的略为有点慢,后面一个大巴却玩命地飞跑,一路按喇叭尖叫着骂我。我就在前面堵着它慢慢开,不让道,一直对峙了一两公里,双方才舒舒服服地分开。后来,我想向路边一个黑车司机问路,他一看我带着求助的表情过来,立刻就启动车子逃跑了!好有个性啊。总之这是个民风轻猾的地方,显得兵荒马乱的,《汉书》里讲这一带人的“急疾专己、地薄民贫,好为奸盗”,意思是急躁、专为自己,看来至今都没有大变化。
这一地区在秦朝时候叫做泗水郡。
中国的地形是由黄河、长江两条大河雕琢出来的,其实两者之间还有一条平行的淮河,淮河流贯安徽、江苏北部,在淮河以北又有一条古代有名但是现在快干涸的大河,就是泗水。泗之两岸、淮北地区(古称淮泗之间)在秦朝时代被上帝埋放了一个潘朵拉的盒子:这一地区不但窝藏了恐怖份子张良(在下邳,苏北),在下邳一百公里以西还有二流子刘邦在沛县鬼混(也是苏北,今徐州沛县),下邳一百公里以南则是韩信的淮阴,韩信正挎着长剑在农贸市场里晃悠。项羽的老家宿迁则在下邳以南五十公里,他正在那里学习“万人敌”的技术。下邳西南一百二十公里,则是后来有名的起义之地安徽大泽乡。看来整个淮北兼泗水两岸(江苏北部、安徽北部)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好地方,躲藏着无数混世魔王和亡命天涯的人们,真是个造反者的渊薮。
既然项羽的家就在下邳附近,不免要与张良发生交结。项羽有个族叔叫做项伯,项伯一不小心杀了一个人,只好四处乱跑,却没有地方躲。张良正好在下邳这里装大侠(“为任侠”,就是走江湖老大的冷酷路线),于是就把项伯窝藏收留下来。因为他比较有钱,又有一帮小弟,所以能罩得住项伯。凭了这些关系,张良跟项氏建立了不错的交情,后来他一直在刘邦、项羽两大集团间跳来跳去。
下邳城里有个老头子也很坏,经常以欺负年轻人为乐。有一次张良在下邳城外一个桥上走——邳城外不远有一个沂水,我开车还从沂水上的桥开过了,不知是不是这个桥——张良并不是过桥,而是在桥上心事重重地东张西望(好像一个卖光盘的)。老头子走到他旁边,拍拍他的肩膀说:“这位孺子(小弟的意思),你看见我这只鞋了吗?我现在把它脱下来,然后扔到桥下去。请问,你看你能不能把它取上来!”
“什么意思啊?你的话让我听得很没方向感哎。”张良一愣。
“不要管,赶紧取上来。”说完老头就把鞋子扔了出去。鞋子像个乌鸦一样,落在桥下沙地上。
张良说:“你是哪个山头的?找打架是吧。你不是我的冤家派来玩我的吧!”说完,按史记的记载,张良就要“殴”这个老头子,因为张良是“任侠”来的嘛。但是这个老头子很老,“殴”起来恐怕胜之不武。经过史书失载的一段思想斗争,张良居然放下拳头,决定不“殴”,而是老老实实地下了桥,把鞋子拣上来,还给老家伙穿上。
一般来讲,一个疯子啊、傻子啊、乞丐啊,邋遢不堪,却敢故意诲谩你,说明他往往身怀异禀,想试试跟你有没有缘份,所以你一定要善待他。郭靖就是这么跟九指神丐洪七公好上的。这位秦朝版的“洪七公”穿上鞋子,就大摇大摆地走了。按道理,张良应该追上去,一口一个“前辈”地问个究竟,“洪七公”才有足了面子,好教他武功。但是张良有可能是有事走不开(可能还需要继续卖光盘),就没有追,而是呆在桥头傻傻地站着。
老头子看见张良没追来,很是气恼,但又不甘心,只好很没面子地又转身折回来了。他走回到桥上,对依旧在那里卖光盘的张良说:“我看你这个小弟还是有些天分的(‘孺子可教也!’),这样吧,五天以后我还在这个桥上等你。”
张良很想问问等我干啥,但他觉得这样问显得自己很傻,和自己装行侠逞意直行的宗旨不符。于是他张了几张嘴,只说道:“诺!”(OK)
五天后的一大早,张良由于打不到车——我们不知道古代有没有出租马车,也许有吧,样子也许就是双辕车,秦朝开始出现了双辕车,从前是单辕两马,而单马两辕更简便,是一次车辆史上的革命——张良打不到车,结果到了约会地点,老头子已经早到了。这个老头子非常喜欢耍大牌,就像美女自恃甚美就对迟到的男生要耍脾气一样,他转身就走。
张良赶紧追他:“我已经来了,我已经来了,对不起晚了一点点!”
“下次吧,这次你迟到了,本小姐——本老汉没有心情了!”
张良苦苦追求,老头子方才说:“好吧,再给你一个机会,五天后还是这里,一大早啊。不许再迟到啊。”五天后的一大早,张良终于打到车了,但可能是牛拉的车,比较慢,结果还是迟到了。老头子哼地一甩秀发,拎着坤包掉头就走。
张良追了半天,只好再改下次。
这回张良学乖了,吃完夜宵,扛着帐篷就来桥上等了,好像等门票的一帮歌迷。终于没有迟到。老头子从怀里掏出一本《太公兵法》:“这本书我本想带进棺材的。但是看你心诚,禀赋也好,适合当我的传人。我便宜点,十块钱卖给你。你回去好好研读,学成了其中的‘如来神掌’,未来直可以作帝王之师啊!好啦,你就不要谢我啦,快点拿钱来吧!十块钱很便宜你了!”
张良目瞪口呆,拿出十块钱,买了书,满腹狐疑地拿回家研习,未来终于成了“汉初三杰”之一。但是《太公兵法》这本书却没有传下来,据分析,其中一些内容被融进了后人写的《黄石公三略》里边,所谓黄石公,就是桥上这个欺负人的老头云云。




         第二章 刘季原本不读书

              一  
公元前256年,战国时代,秦赵邯郸大战完后的第二年,有两个重要人物的生死,振动了和将振动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一个是为国八百年的赫赫大周王朝最后一任天子——号称羞赧之王的周赧王,因为年岁太大,在这一年很羞赧地驾崩了,姬姓周王族彻底终结。而另一个刘姓的英豪,却呱呱地在这一年一个泗水郡丰邑农民刘执嘉家中降生了。由于已经有了三个很能吃饭的男孩,喜添新口的刘老爹根本没有兴趣给新生的儿子取一个正式名字,索性就叫他刘季,也就是刘老四的意思。
这个刘老四比秦始皇小三岁,长着龙的鼻子(龙准),左大腿上有七十二个黑痣(龙鳞?),若干年后,他和长着马蜂鼻子(蜂准)的秦始皇还在咸阳城里曾一度邂逅。当时,秦始皇正在万众瞩目的七彩云端接受群众们的山呼和舞拜,而刘老四则手持电焊枪像建筑工地的民工那样,扬着头在人缝中傻傻地观望——他当时正按法律规定在咸阳城里服徭役,秦始皇很炫很炫的排场深深振动了他。他丢掉了电焊枪,用鼻音很重的龙鼻子喟然太息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这位地位低贱的刘老四,不久即扔下电焊枪,换上三尺剑,提剑以取天下,革了秦王朝的命,这是后话不提。协助他完成这一历史任务的,还有其他一些混世魔王。这些人多是在公元前256年秦赵邯郸大战前后,哇哇坠地,纷纷来到这波澜壮阔但却人烟越发稀少的人间舞台的。
刘老四的学名叫作刘邦,不过这是他当了皇帝以后才取的,注:据《史记索隐》。以前他就叫刘季,所谓“伯仲叔季”,意思是刘老四,但也不排除是刘老三——因为有时候第三也叫季——比如“季军”是比赛中的第三名。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按照历史习惯,叫他刘邦吧。刘邦长着一副美髯,性格乐天,常喜欢欺负人(他后来去衙门里当吏,衙门里的官吏们,他无不嘻嘻哈哈地狎侮涮开玩笑,有时候他也往儒者的帽子里尿尿)。刘邦对酒和女同志尤其感冒,平时也爱施舍。至于念书,据他事后讲则是非常头痛,而读书以外的一般凭力气吃饭的生产作业,他又拼命地瞧不起,所以这样的人只好去县政府里吃饭了。刘邦当了个小官,可以混工资。
  当时的官我们需要好好说说。韩非子说:“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作为韩非子的fans(俗称粉丝),秦始皇杜绝了春秋时代依靠血缘关系而当官的悠久传统,采取了推择和考试两种从基层布衣选拔官吏的伟大程序,从而从技术上实践着韩非子的学说。
  官和吏,其实还不一样,得禄多的叫做官,得禄少的叫做吏,而不得禄的叫做士。士和农工商一起,都是白身了。
要想当官,先得当吏。吏这里又有个别号,叫做“亲民之官”,意思是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相接触,比如夹着包收电费的。总的来讲,吏是给官当跑腿的。当吏的第一个办法是被“推择”,也就是荐举。如果你家里比较有门面,又认识政府里的人,就有可能被推举到县里当吏了——我有几个高中同学,最不好好念书的,毕业后没有太大出息(也许这么说不太合适),但家里面还行,爹妈是政府里的人,终于经过“推择”,都进了县里各个局里养起来——当吏了,负责填表啊、盖章什么的。当然也颇有权。
  秦王朝被“推择”为吏,条件要求跟现在差不多,首先要有“善行”,另外“家贫”也不行。不过这两条其实是一条,只要家里不贫,招待得起当时的“媒体”(就是一些嘴巴很大很能吃也能说的人),经过这些人一嚷嚷,也就有了“善行”了!
有了“善行”,就可以被“推择”了。譬如,离刘邦老家不远向东南,在江苏淮阴有一个叫韩信的年轻人,由于“贫”而“无行”——既穷又没有善行,终于没能被推荐当吏,只好在大街上闲晃,饿得不行的时候就找洗衣公司的“漂母”蹭饭吃。
刘邦比较幸运,因为家里还属于准的中产阶级,于是很爽地经过运动,被推择为吏了。有人说刘邦是流氓,这是不对的。他从成人起,一直在“县政府”工作。
除了被“推择”以外,秦王朝还有考试一径也可以入选作吏——这有点类似现在考公务员。考试之前有辅导班可以上,叫做“学室”,里面的老师都是现任的吏们。吏们教得都是国家的法令的详细条款以及实施时的各种解释,所谓“以法为教”。这样,大家只学习法令而不学习《诗》《书》,就能脑子里清晰干净、简直划一,也叫统一思想。本朝的统治者认为民众脑子里越简单——所谓“民弱”,那么就好管理,国家就会“强”。相反,“民强”了,国家就会“弱”。这早在本朝所奉行的法家学说的先驱者商鞅先生的著作里就鲜明论述过了。
不管怎么样,在“学室”里听吏们这些老师讲授国家法令,如果学得好,能背诵九千字以上,品格各方面又没有太大问题,就可以去县各政府里当吏了。
吏当久了,就可以当官了,就意味着可以领到几百石、几千石的俸禄(一半给付粮食,一半折合成钱来给)。那么,如何由吏而变成官呢?有个成语叫做“积劳成疾”,在秦王朝,“积劳”可以“升官”!
“劳”,是考核吏们的一个得分表。每次县内作考核,完成指标最好的人(比如某个吏负责收电费,他收的电费非常多,一年把五年的电费都收上来了!),那么他就叫作“最”,就可以得到若干“劳”。如果他收的电费少的可怜,一年只收上来一个月的,成绩相比同事排在最后,那就叫做“殿”(所以你明白殿后是什么意思了),那就要扣他若干劳。
积“劳”就可以成“官”,从而实现了吏到官的转换。而一再扣“劳”,那就没有前程了。
看得出来,两千年前法家政府的这个职业官僚体系,虽然是刚刚肇始,但其精密科学,已经不比现代外企差了。

scalett 2007-5-15 17:06

   三

被推择为吏以后,刘邦进入了他的试用期,也就是史书上他所谓“试为吏”。他的试用地点在沛县郊外的泗水亭上。亭是修在交通要道旁的古代派出所,每十里一个,亭长的主要职责是抓捕恐怖份子——盗!
刘邦担任亭长,下边管着两个“兵”:一个是亭父,负责洒扫,属于内勤;一个是求盗,负责出去抓坏蛋,类似民警。刘邦的上级主管是亭啬夫。如果说刘邦的“亭长”相当于设在乡镇的派出所所长,那他的上级“亭啬夫”就是县里的警察局局长。

当时虽然没有雷达,但是可以占卜。占卜者摆弄一些草棍,然后抬起头来,告诉警察(“求盗”先生)往哪个方向,在哪一天行动,可以抓到强盗。有时甚至可以预测出这个强盗是缺几个牙的老人。这是根据出土的一本《日书》所得到的。
如果不是刘邦所抓的这些盗改变了这位捕盗者的命运,刘邦未来的职业生涯可能最高也就停留在一介亭啬夫(县警察局长)的水平。
有一天,刘邦带着自己的求盗,押送一批劳改犯去骊山那里(去给秦始皇修陵墓)。这些劳改犯成份复杂,按我的估计,他们中间有犯法的老百姓(比如偷了牛的偷牛贼),有曾经逃避兵役或者劳役的“亡人”,有聚众讨论《诗》《书》的反动学术权威,还有不小心没完成考核任务的饲养员什么的。总之,是一帮可怜人。

这些人走出了沛县境界,进入邻近的丰县地区,中间一些武林高手觉得去骊山不爽,就施展轻功逃跑了。刘邦手下的求盗可能只有两三个人,根本抓不住。随着队伍渐行渐远,劳改犯也越跑越少。刘邦估计,等到了陕西骊山,可能跑得就剩我和三个求盗了,这可怎么向秦皇帝交差啊?干脆我跟三个求盗互相捆绑起来,直接去骊山修陵墓算了。
刘邦这个人很有政治野心,这不怪他,都是当时一些人的忽悠让他不得不如此。刘邦常在王媪开的酒吧里喝酒,但是身为试用期的警察系统官吏的他,根本没有什么钱,于是他就使出了现在某些作风不正派的官员常用的伎俩,故意假装一摸兜,叫道:“哎呀,我忘了带钱了!等年底一起算吧!”

王媪早有准备,走过来嗤笑着说:你是新警察吧,怎么喝完了还撒谎说忘带钱啊!人家老警察都是喝完了直接摔瓶子的!
刘邦方才红着脸承认自己是新警察,出道浅,还在试用期哩。于是王媪说:既然是新警察,年底一起算账吧。

不料,有几次,刘邦一高兴喝多了,躺下呼呼大睡。王媪看见这家伙身上,居然趴着一条鼾声如雷的黄龙。更奇怪的是,这样的天日里,来的顾客就格外的多,销售额数倍它日。王媪觉得,有老黄龙派人给刘邦送酒钱来,到了年底,就不说要他钱的事了。所以,刘邦长期白喝王媪的酒。在一个叫做武妇的人的酒馆里,也是如此(看来当时的酒吧都是女老板。我要是身后跟着这么一条帮我付房屋案接的龙就好了)。
还有一次,一个老头子看见了刘邦的媳妇,也就是吕雉(由巩俐扮演)正在农田里干活,于是惊叹道:“哇噻!这个小娘子乃天下贵人之相啊!”又看了刘邦的两小孩子——两个小家伙正帮着妈妈在田野里给庄稼施粪:“喔靠!这俩小孩子都是大贵人的命啊!一个公主,一个皇帝!”

吕雉拉着两个孩子,也没心思施粪了,赶紧跑回去向刘邦汇报。刘邦一听,马上去追上老头问:“咨询师先生,麻烦您再看看我的贱相如何?”
老头瞪着眼,看了只一瞥,狂叫一声,吐血三斤:“Oh, my Goodness! 刚才的夫人和孩子,都是人君之相,至于您,更是贵不可言啊!这么办吧!这本《太公兵法》我本想带进棺材的,我便宜点,我十块钱卖给你。你回去好好研读,学成了可以直接当帝王啊!”(他又跑这儿来卖了!从下邳过来的!带着货过来的!)

刘邦听了这些话,从此有了远大理想,而且常常窃喜,变得更加乐观,对前途无比愉快。心情好的人,又有远大理想,平时就很幽默:刘邦作泗水亭长期间,经常跟县里的官吏们搞乐——也就是“狎侮”——估计用胳膊夹住他们的脖子按在办公桌上使劲逼他们喊爹,司马迁说,他对每个官吏无不如此,反应了刘邦愉快自信的心情。
有远大理想的人都不计较寻常得失。刘邦看看这回劳改犯们都跑了一半儿了,就干脆把他们聚集在一起,用公款请大伙痛吃了一顿。求盗问他:“亭长先生,这盘缠是两千里路用的,您一把都给吃光啦?”

“不要紧,吃光了咱们就散伙。你、你,还有你,你们这帮劳改犯也都不用劳改了,干脆我这官也不干了,你们也都走散算了!”(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
其中有十个壮士,觉得刘邦很有江湖大佬的风度,都说:“四哥,我们几个不走了。看您这么豁达大度,仁而爱人,江湖上真是难寻第二。我们给您当小弟吧。”

“可是我怎么养活你们这帮狂能吃饭的小弟呢?”
“附近的芒山砀山连绵一片,有泽有岩,我们就跟着您上山吧!”

于是,仁而爱人的刘邦喝了个大醉,带着这十个弟兄,往芒砀山方向去当山贼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去了。
他们走到一处泽边,忽然大蛇当道,弟兄们吓得面色苍白,纷纷要求倒车。刘邦说:“不要倒车——壮士行路,焉有畏惧!待我前去观看。”说完,他按着腰中青铜宝剑——这是这十个人惟一的一把武器,伸着脑袋往前走去。

就见一头巨大的白蛇,正盘在路中,喷着芯子,对着太空练气功呢。刘邦趁着酒意,拔出腰中宝剑,就听虎啸龙吟,一剑挥去,但见白光映耀群星,登时白蛇斩为两截。蛇血蹿起来,溅湿了这帮上帝的选民的袍襟,蛇血也落在了人们的嘴唇上,舔一舔,味道就好像这帮人的命运,有点甜,也有点苦。弟兄们都一起高呼:“Beautiful! what a decisive cut!——喔靠!”(注:砍得真漂亮,好飒利啊!)
从此,前沛县泗水亭试用期派出所所长刘邦同志,脱离了组织关系,转而走上了一条布满草莽荆棘的不平凡的道路。这就是高祖斩蛇起义的故事。这个白蛇,代表着西方的秦皇帝。

附记:李自成曾在对明朝开战的檄文中这样控诉:“皇上并不太坏,但总是被蒙蔽着。臣下全部结党营私,绝少有公正忠诚的。百姓的脂膏都被这群黑帮化的官僚榨干了,财货都进入这帮官僚集团的私人腰包。”
李自成反的是这些黑暗的官吏集团。

但是秦王朝的情况则有不同。秦王朝的各级官吏都战战兢兢,奉公办事,被各类考核指标约束着,没有贪官污吏横行的场面。从侧面来看,秦朝的吏治还是好的。譬如,刘邦作为派出所长,去王媪、武妇开的两家酒馆喝酒。喝了一年的酒,但不敢说不给钱——后来是王媪她们看见他黄龙附体,才主动不收他的钱的。在酒馆老板看来,派出所长也算是有点实权的,但刘邦不敢赖帐。可见当时的官吏,还不敢借势压人、白吃白拿的。

刘邦押送劳改犯去骊山,中间跑了几个,他自知官法严厉,无可通融,只得自我了断,主动逃职,可见当时没有私人请托,找找上级通融通融,送礼免罪的路子。
按道理,皇帝对于自己的官僚团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秦始皇对自己的团队格外严格,他曾经把一批判案不直的官员发配去修长城,这大约也是古来绝无仅有的事情。

在这样的严苛要求下,我们有理由认为,秦王朝的吏治颇好,从地方征收汇向中央的财富,官吏们应该是不敢从中截取,或者巧立名目额外盘剥的。秦政府从民间掠取的财富,直达中央的高端。这些财富除了被最高统治者个人消费外,大量是投向了开疆辟土的战争和帝国扩张,而在长的时空历史视角来看,秦帝国一统天下、大兴事功是一件大好事。他敛了钱毕竟是干了事了,相比之下,后代比如明朝候方域说:“明朝的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并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老百姓受盘剥,刮出来的钱干吗了呢?其实还不如老秦能用于扩张和兴造,明朝从老百姓搜刮来的大笔财富,是塞进了个大小贪官如刘瑾之徒的私人腰包。明政府军的兵员和粮晌却根本不够。明朝偌大的政府的对外功业,却不出老秦区区两千万人的帝国。明朝政府从民间敲诈勒索敛来的钱,都用来了奉养这些寄生者的奢侈生活,对社会毫无意义,最后死掉腐烂照样变成肥料了事。
但是,太“廉明”了也不好,秦皇帝刚刚尝试皇权专制没有经验,过多地对官吏团队苛察严求,使得这些官员在压力下无利可求,最后使得他们与专制中央之间发生离心力。在后来天下大乱的时候,秦朝设在各郡县的官吏,往往成为反秦的主力和首倡者——比如刘邦和他的同僚萧何、曹参等人,乃至刘邦所供职的县的县令,都是如此。所以后代的皇帝学乖了,在人民大众和官吏层之间,他们只惹一个群体,有了官吏层们拥护保着自己,遇上哪怕像黄巾起义、太平天国这么轰轰烈烈的运动,一样可以通过官吏们把它镇压下去。

后代的皇帝儒法并用,在用法家这套苛察考核以驾驭官吏的同时,也讲“仁义道德”,那就是对官吏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许他们呈现一种“大面积低度腐败”,只求他们有忠心和遵守所谓官场体系下的道德,业绩与廉洁守法和能力反在其次,也就是用儒家思想治官吏(治国家就等于治官吏,主体是治官吏)。于是官吏层就和皇帝绑在一起了。


      第三章  秦朝的“大跃进”

         一
如果我们翻翻出土的秦简,看见很多抓强盗的案例!就连一个派出所长刘邦,却也有幸被逼成了秦王朝时代的强盗,隐藏在砀山一带,永远不敢回家。
这我们就奇怪了,为什么一个政府职能如此高效的秦王朝,却迫使那么多人流离失所当强盗呢?

唉,这事就要怪秦始皇没搞好了。
秦始皇本人,是古来罕见的工作狂,《汉书》作者班固说他白天开会,夜晚批文件,都是亲自动笔。至于臣民们,那就像大跃进时代的中国老百姓一样繁忙了。忙什么呢?搞工程。秦始皇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搞工程。

第一,修长城。因为修长城,征发的民夫常在三四十万之间。长城这里可不是人待的。有时候民夫累了坐下来喘气,他的工头就会走过来质问:“你干吗不干活?”
“刚才干完活以后,我累得双手发颤。”

“手颤正好,那你去那边筛沙子吧!”
这种惨无人道的对话在当时随处可见,把施工现场变成了人民大众的阎罗殿。终于长城脚下“死者不可胜数”,“尸骨相支柱”,甚为悲壮。最终,通过巨大的代价,创造了世界第八奇迹一一中国龙。注:“死者不可胜数”,据汉刘安《淮南子》。但筛沙子一段是潇水演绎的。“尸骨相支柱”出自《古诗十九首》。据《汉书》:“死人如麻,暴骨长城之下,头颅相属於道,不一日而无兵”。

第二项,修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修出四通八达的驰道,供马车奔驰,其规格是路宽七十米,路面用夯土砸得很实,下雨也不起泥,两边每隔七米种树,向西最远到甘肃,东到海滨,北到内蒙古,南到湖南、安徽、浙江等地。此外还有一条军事专用干道,叫做“直道”,全长七百公里,宽三十多米,而且它像高速公路那样也高出地面一米多,整个工程仅用两年半完成。该道从咸阳出发,向北直通匈奴地区,用以支持蒙恬大军。一旦北方有警,一周内军队就可以从咸阳地区动员完毕,直抵前线。虽然比起罗马人的石灰混凝土道路有点逊色,但地面也夯得非常坚实,许多路面一直保留到了今天,至今坚硬的路面上长不出杂草。
第三,造宫殿。当时没要申办奥运会,但是秦始皇还是启动了阿房宫工程,其主体建筑内可坐一万人。宫门是用磁石作的,防止恐怖分子带着铁兵器进入。宫殿前立着十二青铜巨人。

据说阿房宫“复压三百里”,这不太可能。但是,以阿房宫为中心,秦王朝的宫殿群向四个方面铺展开来,东到骊山温泉,西到雍城老祖宗吃食堂的地方,北过渭北咸阳原,南到渭南终南山,全是秦王朝的建筑群落,合计三百所,基本遍布关中核心地区,足以覆压三百余里。后来项羽入关,烧了三个月,才把关中这些宫殿烧完。当然关外还有四百所。
这些宫殿也不仅仅是供老秦一个人享乐用的,《史记》上说的很清楚,他认为“咸阳人多”,所以开始大修宫殿,并且移了八万家住进去,看来这属于秦时代的“安居工程”吧。

前三个项目都是公益性的,这第四个项目却是给老秦一个人用的——修骊山秦始皇陵(老百姓就是再没房子住,估计也不能住这个里面去)。
秦始皇陵,据说三国时候尚高一百二十多米(比胡夫金字塔低二十米)。如今这个小土山经过历史力量的剥削,尚高六十五米,上边草木青葱,底边周长一里。当初秦始皇为了尽可能减少扰民,在给自己修陵墓时用的是劳改犯(“刑徒”),而不是征发民夫,民夫尽可能留在其它国家项目和农田上,这也算是先公后私吧(刘邦的陵则也在不远处,今高三十二米,吕雉的陵也是三十二米,汉武帝的陵高四十七米。修这些陵都是皇权时代免不了的项目,就像它们免不了要被盗一样)。

除了上述四大土木项目,秦始皇还有两大军事项目:一是蒙恬先生带领三十万军马在北方驱赶匈奴,夺得河套及以北大片土地;一是“尉屠雎”带领五十万大军分五路攻击岭南,乃至占据了越南北部地区。但是岭南的土著越人很快打起了游击战:平时藏在林子里,伺机就杀出来,搞得尉屠雎一帮人三年不敢解甲,一直保持战斗姿态。受游击队攻击,总计秦兵伏尸流血牺牲数十万人,最后才勉强攻占了广东、广西地区,把秦王朝的版图扩大到了南海之滨。注:另外,为了给这只南方大军提供给养,秦始皇不得不又发动民力,修筑了著名了灵渠,全长三十四公里,成为古代南方的一条交通大动脉。修灵渠也耗用了大量民夫。
可以说,秦王朝为了求得中国的统一,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代价。

据汉朝人淮南王刘安说,尉屠雎的这只军队,外出旷日持久,消耗严重,去的人都回不来了,很多人都开小差当了盗贼。所以后来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秦王朝居然无法调用这只军队回来镇压。北方抗匈奴的军队,同样也被消耗得很厉害,至少是被牵制着,想全身而返也不可能,最终导致秦王朝土崩瓦解。如果把他们布置在相对新占领的尚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的齐楚地区,至少可以起到威慑和阻燃作用。
可是秦人却贪图对外扩张。秦人这种贪外虚内的军事布置,派南北方两只大军,远远地到外面去抢摊,所得不多,家里却没人管,代价极为严重,属于错误决策。

其实,像打匈奴这样的事,完全可以把它的时间放后几十年,等民生富厚、国内安定了再说。总之,上述两大军事项目和四大土木项目,都是招致秦朝亡国的不急之务。
南北两只大军的这八十万人马,实在数目庞大,相当于现代中国现役军人的三分之一,美国军人的二分之一,而当时秦朝的人口尚不足现代中国的3%(只有三千万上下,相当于重庆地区人口数量)。如此庞大的兵役,只能加重人民的劳苦负。

   但是,反过来看,用区区重庆地区人口,却完成了北驱匈奴、南括五岭,以及修长城、驰道的浩大工程,无论如何,秦时代从政府到人民的进取精神,也实在可嘉。

scalett 2007-5-17 00:03

  二

人类劳动创造出的多余财富,总要再把它花出去才好。你就是拼命地吃,拼命地穿,所用也是有限,多余的怎么办呢?只好用在项目工程上,以泽被后世。秦王朝大修长城,大挖秦始皇陵,隋炀帝大修运河,把当时不能长时贮存的粮食,转为不朽的长城和运河,化成持久的能源,留到后代慢慢使用,也是好事啊。所谓“楚人遗弓,楚人拾之”,对丢弓的楚人来讲,是个大遗憾,对整体的楚国,并没有什么遗憾和损失。同样,修长城和秦始皇陵,对于当时的人是个痛苦,对于后代的我们,则是得弓者。所谓害在一时,功在百世。就好比埃及的金字塔,在当时修时未尝不是件痛苦的事情,现在却细水长流地为埃及人挣着旅游的外快。
至少比一整个时代的人胡闹,什么正经事都没干出来强。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秦王朝的这些泽被后世的项目,当时的代价也很大,甚至以亡国为代价。
在从前的商周时代,法律规定成年男子每三年去给国家干一个月零三天义工,从二十三岁一直到五十五岁为止。而秦王朝加码成每三年平均服役两年零一个月,具体来讲是这样:第一年先在家生产,弄出些粮食(以供应这三年的需求),但必须出去服劳役一个月,接下来两年则全是服劳役。如此不断循环,三年一个周期。而且服役年限也拉长到十六岁到六十岁。也就是说,秦王朝的农民如果活到六十岁的话,要合计给国家服劳役及兵役一万零二百五十天,即——他有二十八年要在工地上渡过!而商周时代则是二百九十七天(不到一年)。所以,董仲舒说,秦朝的力役是“三十倍于古”——当然这不排除董仲舒危言耸听、以古讽今的可能(编排秦王朝以劝喻汉武帝,汉武帝也是大兴事作)。如果老董说的是真的,那么人生一半时间都去外地筛沙子、砸石头了,这种沉重的劳役只能搞得“海内愁怨”。

而那些留在家里种地的人,日子也不好过。种地需要交粮纳税,这是天经地义的,就好像开酒吧、开发廊需要像黑社会老大交保护费一样,但关键是交多少。交多少才能既让黑老大满意,发廊女也不至于不赚呢。经过历史的磨合,中国农业传统的税收标准是十分之一,有时候遇上仁慈的皇帝就只有三十分之一。但是秦王朝标新立异,达到了三分之二(“收太半之赋”,据汉朝人伍被讲)——这简直是没天理了!高达传统水平的七至二十倍,所谓“二十倍于古”(董仲舒语)。人们真是没有活路了。所以秦国“男子力耕不足粮晌,女子纺织不足衣服”,人们累死了也养活不起自己,更交不完这天文数字比例的税。于是“秦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群盗并起,死者相望。”——人们交不起税,只好逃亡当强盗。
注意,这个税收百分比不是按实际产量算的——那还就好了,我不干活,也就少交税。它其实是按土地的一般产量,由政府估算一个产额来收税的。不管你这个发廊本月盈利好坏,都按这个月额交!哈哈,那简直要气死了!但千万不要以为这是秦始皇坏,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是这么算的。

  可是,为什么秦皇帝定的税率定得非要比别的皇帝高二十倍呢?他不知道“保护费”收多了,发廊女们都要逃亡,逃到别的老大的地盘上去干吗?或者没得地方逃,发廊女们就会起义!
秦始皇也是没办法啊。你想,他搞了那么多国家大项目,都需要花钱,长城、驰道,八十万战士,需要消耗多少物资和粮食啊。

可是为什么秦始皇非得“强力疾作”,搞这么多大项目呢?少搞一些项目,不就缓解了人们的焦苦和怨恨,退一步而海阔天空了吗?唉,没办法,秦人非得搞这些项目!就像得了强迫症一样。这也是出于一种无奈。
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王朝的建立者,秦始皇有很多难言之隐和巨大挑战:秦王朝虽然形式上统一了中国,但六国之民并不服气,而且他们习惯了长期分裂的历史事实,对统一的好处还很朦胧,对新的社会体系犹疑不定。分裂的历史惯性是如此强大,以至有人刻下“秦始皇死而地分”的回复从前的口号。这就要求新政权必须有所作为,以树立在民众中的权威。统一王朝首要做的就是有所造就,修长城、造陵墓、击匈奴,树立政府的成功伟大形象,刹住历史的分裂惯性,巩固新王朝的命数。这就像新中国在1949年统一以后,在国际上被敌视,很多国家尚不承认中国政府的合法地位,所以当时需要大炼钢铁,搞原子弹,给外边人看看,“赶英超美”,获得国际承认。还要发射卫星上天,制造万吨水压机什么的,以便加强民众对新政府的信任力。

秦始皇修的陵墓,不单单是为了个人享受,也是如史书上所说的“非壮丽无以壮威”,是为了给六国之民一种震慑和信心,以便接受“壮威”新的政府,领着他们在统一的路子上坚持地走下去。我们不能单纯说秦始皇修陵墓宫殿、兴建作,纯是为了满足个人贪图享乐的私欲。“残贼天下,以奉个人之欲,荒淫暴虐”,这样简单地把问题归结到个人品行上,是不公正的,也是浅薄的。
秦人强力疾作,大搞项目,除了为了树立政府权威,也跟秦人传统的“事功精神”有关。

秦国历来是个务实干的雄心勃勃的国家。他们最初是偏于西陲的蕞尔小邦,却变法图强,志在天下,以赏功原则作为激励官吏与民众的手段。在历代秦政府的强力引导下,执着进取的“事功精神”漾溢于庙堂之上,播散于乡邑之间。所谓“事功”,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作事立功”,必有所为的意思。以功取荣,搏取田宅爵禄。
对事功目标的执着追求,使秦国全社会能量高度迸发,聚焦出极大的社会效率,终于通过长期竞争战败了六国。到了秦王朝建立以后,秦人的“事功精神”没有泯灭。但是没有什么仗可打了,人们怎么“做事立功搏得爵禄”呢,那就搞大兴修建和对外扩张吧。于是就大兴造作和军事行动,终于要干的事情太多,失去了控制,到了帝国和民众所无法承受的地步,乃至帝国迅速崩溃。

事功精神与秦王朝的兴亡,可谓成也由之,败也由之。
同时,也可以说,秦始皇及其政府急于兴作,好大喜功,也是秦民族事功精神的总代表。
另外,并吞六国这件丰功伟绩,也进一步刺激了秦始皇的胃口。当时人们议论他:“秦皇帝在吞并天下以后,意得欲从”——就是想干什么,什么就能实现,于是胃口被撑大了。秦始皇以为想干什么,就一定能干成,用从前的话讲,大约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吧,终于轻用民力,大搞长城、阿房宫,击匈奴,攻五岭,结果搞得天下枯竭,海内仇怨,民生疲敝,天下汹汹可危了、

我们说,秦始皇热衷“事功”没有错,这总比啥都不干整天泡妞强吧。但秦始皇违背了“量力而行”这条基本规律。在一个久经战乱才建立起来的王朝初年,本应该休息养民,他却大兴事功,真是求死有道啊。
秦始皇大约万万想不到自己贪于事功、大兴民事军事项目的后果会如此严重。我们管这个就叫作好大喜功吧。

汉武帝也是一样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竭尽财力,终于人口锐减一半,盗贼满山,,若不是汉武帝晚年下“罪己诏”及时刹住了“大跃进”的歪风,以及汉武帝的接班人也赶紧“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汉王朝差点步秦的后尘。
总之,假使秦始皇当初能够体恤民情,休养生息,则秦王朝断不会如此短命了。

同时我们看出来了,秦皇、汉武这些大牌皇帝,是凡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丰功伟绩的痕迹的,就得冒着竭尽天下财力乃至动荡社稷安危的风险。看来,当名人也不容易啊!物质也确实是守恒的啊,不付出就没有收获。

      
           三

  就好像黑帮老大在一条街上收的保护费太重,就会使这个街越来越萧条,黑老大也就没有财源了。那样一个时代是这种情况,老百姓没有活路了,于是纷纷从大秦朝这条“街”上逃跑。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百姓散亡”(董仲舒语)。
人都“亡”了(跑了),黑老大没法在这条“街”上收税了,所以他必须不许这些人跑。于是当时就出来一个法律叫做“捕亡律”。派亭长、警察们去抓“亡人”。亡人被抓住以后,怎么处罚呢?如果换了现在警察抓住了“三无人员”,据说就扔进车里,让他筛沙子,直到攒足路费,让他回家。

秦朝时候不一样,抓住以后要“笞五十”,就是用竹板揍他五十大板,打的位置视不同时代施刑者的兴趣而定(在中国历史上,有的时代流行打屁股,有的流行打脊背)。笞五十的处罚,以古人的眼光来看,似乎也不算怎么太严酷。
但是,这些有了逃亡前科的人,下次再征夫和征兵的时候,首选就征他们。比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就是征这些有逃亡前科的人(罪人、亡人、商人、赘婿)。

  如果一个亡人逃亡的时间比较长,跑了一个月才被抓住,那就要罚一个盾。如果这家伙比较厉害,跑了一年才被抓住,就要受耐刑了,也就是剃掉他的胡子和两鬓。如果一个光着下巴的男人走在秦朝大街上,大家就会指指点点:“耶!这小子是个逃亡份子被捉来的!”
看的出来,不管是笞五十,还是罚一个盾或者剃胡子,秦王朝对于刑罚的使用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么残酷。后人误会严刑峻法导致秦王朝覆灭,其实是不实之词。也许到秦二世修改法律,刑罚就严酷了,但似乎先前并非如此。
顺便插一句,周文王也曾经发布捕抓“亡人的命令,可见所谓周文王也不是行仁义来的,一样是拼命收税,而且不许纳税人逃跑,跑就抓捕你,凭着这个路子积累了军费以及兵源才开始对商王朝动武。

虽然秦国法律对亡人抓住以后,处罚得不苛,但是如果亡人是在服兵役却逃亡的,那一旦抓住了,就要处以极刑。因为逃兵实在是古今中外一致严打的对象,这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譬如同期的罗马逃兵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陈胜吴广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们去服的是兵役。
亡人长期逃跑在外,总得吃饭吧,可是他们失去了户籍和生产资料,没法生产作业,如何营生呢?

战国时代的高渐离,作为荆轲的朋友,受连累,曾经“亡去”——脱离了户籍,改换了名字,去一个酒馆里当了酒保,由于工作太辛苦,后来又改拉小提琴(古代的)。我想亡人们大约从事五花八门的服务类工作,也包括最重的采矿,或者给地主打工,还包括乞讨,总之没有太体面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总有一些亡人,或者未亡人为了贴补家计,偶然要做些盗窃的事情。
现在我们说说秦王朝的强盗大哥们生活吧。

按出土秦简记载,这些强盗(其中女的很多)一般是偷马,偷猪,偷牛,偷羊,偷桑叶,偷钱,还有偷公共财务的,多数是单个干,也有一家子起上的。
如果这位强盗大哥——应该是大姐,正在偷桑叶的时候被抓住了,按秦律规定,要罚她作三十天劳役。如果所盗窃物品价值不足六百六十钱,就脸上刺字,再去劳役。超过六百六十钱,就割鼻子,再去劳役。若偷一头牛,则是囚禁一年。

这些处罚其实不算苛刻,换了十七世纪的英国,偷一只羊就要吊死了。
有人说,偷一头牛就囚禁一年,还不苛刻啊?——老大!秦朝时代的牛的相对价值就等于现在一辆的卡车啊。

但秦朝对强盗不会处以极刑。
当时处罚最重的不外乎对于“群盗”。五人以上算群盗,群盗危害性大,所以处罚的也重:群盗被抓住以后,每人脸上刺字,斩去左脚趾,发配去当“城旦”(修长城什么的)”。即便群盗,也并不杀头,只是作“城旦”,而城旦的劳役期通常不过是四五年,不是终身的。

总之,秦法并不像各种书上异口同声说的那样,那么“苛”,至少在秦始皇时期还没有滥用刑罚。是秦二世后来修改法律,才把敌国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和屠宰场。
我们不要把秦始皇时代想象成抓住一个强盗就要砍脑袋,甚至随便抓一个老百姓就砍脑袋。

提问:强盗被抓住了,斩去左脚趾,脸上刺字,发配去长城脚下当城旦,如果不好好干活,那能不能鞭打他呢?
哈哈,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了。
或者,干脆会不会有哪个拎着鞭子的官吏,看他不顺眼,上去就抽他一顿呢?像电影上演的那样。

回答是:如果劳改犯在劳动过程中犯了法令条文上规定的错,那是可以打的!
譬如,法律规定:城旦在劳动中破坏了公物,无论是瓦器、铁器、木器,还是折断了大车,都估价折以笞刑。价值一钱就笞打十下。如果价值二十钱以上,就“熟笞之”,意思是放手打个够,直到把他打熟了冒泡为止。有的时候还要饿他,每天减少半斗口粮,一天天递减。但是这种处罚决不是随意来的,至于对什么样的错误行为可以给予饿他的处罚,饿多长时间,限于资料,现在尚难于弄清。总之,可以打但不等于可以滥打。

另一个出土秦简上的实际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个大夫,无故鞭打了一个鬼薪(劳改犯),导致该鬼薪逃亡。那么,按法律规定,这个大夫必须受罚,要在官府服役,等待逃亡者被捕获。如果他服役期间敢逃跑,被拿获后罚他一个盾。如又逃亡,处以耐刑(就是刮去胡子再去服役——我们知道,胡子是当时人的脸面,是做官的凭证,刘邦就特意有一副美须髯的)。
所以传说中随便就把万喜良杀了,尸体添在长城缝里,是绝不可能的!

scalett 2007-5-17 20:36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秦王朝时代的强盗,到底有多少呢?
应该不会太少,有一次秦始皇微服出访,夜里走到咸阳护城河边,居然在这非常敏感的王畿地区,还遇上了强盗。把老秦吓得“大惊”。全靠着有几个武功高强的保镖,才击杀了强盗脱险。
出土的秦简也给了我们暗示:“楚盗”、“群盗”、“关东群盗”这样的字眼常出现在简策上,使人感觉这些强盗就像虱子一样,随处夹藏秦王朝这件日渐捉襟见肘的大衣缝子里。(“关东”不是东北三省,是函谷关以东。)

但我们又有理由相信,秦始皇时代强盗数量又不是太多。以刘邦、彭越、英布等知名强盗团伙为例,都不过百人规模而已,而且法律上把“群盗”的标准定为五人,而不是一千人,可见形势尚不严重。比起汉武帝晚年的“群盗满山”,要乐观一些吧。
秦始皇虽然大搞项目,但他懂得不直接扰民。秦始皇这人有特点,他总是征用罪人、亡人、商人、赘婿,让这些人去干项目。譬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征的就是罪人、亡人、商人、赘婿;修秦始皇陵,也是用刑徒,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对纯民夫的正常农业生产的骚扰。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诸大项目都是这么安排的,那么董仲舒所说的当时“力役三十倍于古”则可能是不实之词。很多知识分子在劝谏当朝皇帝的时候,不敢直话直说,就恶搞秦始皇、纣王这些“失败者”。他们说的秦始皇时代的情况,其实恰恰可能是当下(譬如汉武帝时代)的客观现实。
罪人、亡人、商人我们都明白,什么叫赘婿呢?赘婿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姜子牙就曾经当过。

譬如说古代一个男子穷得不行,就选择倒插门到别人家里当女婿,就叫赘婿。他没有权力继承这家财产,地位接近奴隶,是个可有可无的累赘,叫做“赘”。所以首先征发这种赘婿——秦始皇这么作,也是出于好意,一方面阻止奴隶数量增加,一方面避免侵夺有生产资料者的农时。这要谢谢秦始皇的好意了。
当然,秦始皇也不可避免地征发“纯农夫”,但他先征“闾右”的富农夫(富强人家住在闾的右边)。这帮人家底厚,即便出去劳动几年,也不至于家里一下子破产成流民。而且家底厚,顾忌多,不愿多闹事。于是秦始皇虽然屡兴事功,但还能相对保持国本。

是到了坏小子胡亥当政以后,形势才进一步恶化,胡亥变本加厉,大兴刑罚,动用民力比老爹还狠,“闾右”的富农征发完了,把“闾左”的贫民也都征发了!
这帮“闾左”的穷棒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因为家里啥东西都没有,所以造反的雄心气冲宵汉,一点犹豫都没有。谁要是敢把他们惹了,就跟谁拼命!



第四章  扭动分封到专制的脖子
         

  一

秦王朝也是有有识之士的,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先生在秦始皇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很突然地提出了一个很政治的话题。
淳于越说:“传统的商周君王,都把王族子弟分封出去,让他们的封国像树枝一样扶助着中央。现在陛下广有海内,但是您的儿孙们,却没有像从前的周朝那样分封出去当诸侯。一旦国家出点乱子,比如出现田常、晋六卿那样的权臣,那将以何种力量来营救皇帝呢?如果有分封出去的王子作为诸侯,就可以引兵回来相救。可是,您却没有这么做,将来谁当树枝来支着您呢?”

说这话的时候,外面大约正是冬季,粘了灰星的窗纱隐隐透露出冬天的坚固景色。唉!淳于越这个讨厌鬼又把分封制这个谁也说不清的问题再次提出来了。
分封制虽然似乎是落后的政体结构,但分封制却也有分封制的好处:
第一,分封王子可以壮大皇族势力,也就是淳于越所说的。我们说,皇位是个脆弱的东西,很容易被异姓的人夺去。举些例子来讲,汉刘邦驾崩以后,她媳妇吕雉的吕氏家族几乎取代了刘姓,控制了中枢。但是由于刘邦实行的是“郡县、分封双轨制”,他分封了一些“王”去统治齐楚等地。刘邦的孙子齐王刘襄从齐国举起大旗,向吕氏搞军事演习。朱虚候(不是王,是侯,刘邦的另一个孙子)则伙同大臣为内应,干掉了吕氏。终于王朝统治权回到了刘姓手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大大提高了汉王朝的皇帝的成活系数。

而一旦没有封王,恶例就频频出现了。譬如秦始皇死后,赵高专权,指鹿为马,直欲篡秦自代,但由于秦皇族孤弱,只能看着赵高任意胡为。唐朝时候,李世民把李氏封王的权限也压到了最低,终于出现武则天“篡权”的恶果。看着武大姐尽诛李姓子孙,外边竟无一人能救。曹操没有大封宗室,也导致驷马懿很快篡权,也是一个道理。
总之,单一的郡县制导致了皇族的孤弱,容易被郡县大吏或者朝廷野心家所劫持。
这就是后人所说的:“三代封建而长久,秦孤立而速亡。”

汉朝人总结秦亡教训的时候还说:“内无骨肉本根之辅,外无尺土蕃翼之卫。吴陈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就是专指取缔分封制的失误。
当然,随着皇权专制的加强,皇帝搞专权的本事和技巧也越来越强,最后他们保住皇权的办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比如借助着普及专制意识形态和儒家的皇权忠孝意识与法家的驾驭约束官僚手段。到了唐宋明清,没有太多的分封王子,也照样可以保护皇权了。但这在秦朝初试皇权专制的时候,还得有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呵呵。

分封制的第二个好处,适当满足人们对传统分封制的怀念,减少遥远地区的政治动荡。
我们说,有个成语叫“鞭长莫及”,以当时较低的信息调查流动反馈速度、命令执行能力和落后的物质技术(没有卡车、装甲车和铁路),中央对遥远地区的控制难免力不从心。不如派一些封王过去就近治理,他们比郡长官更有责任心和对帝国的认同度。通过高效的直接管理,灵通的信息,因地制宜的政令,也许可以把当地统治得像王畿地区一样太平安定,不致于闹出大事。即便出了乱子,封王坐镇当地,及早捕获信息,采取消弭手段,竟也许可以把动荡扑灭在失控之前。

事实上,秦王朝正是因为没有在其力量薄弱的边远地区分封诸子以为诸侯王,直接对当地进行管理,遂让六国贵族后裔在那些地方有了充分发挥的余地。若干年后,秦末最先起来造反的,就是楚、齐这些遥远难控地区,最终导致了秦帝国的崩溃。
历史进展是需要一个渐进型的过渡的,对于东方的齐和南方的楚来说,分封制是有两千年历史的为人们长期习惯的政治结构,突然一朝全部改掉,人民心理上是不能接受的。他们实际上非常不肯纳入郡县制体系,秦始皇出游也主要是为了去那里弹压。

对于齐楚这样的遥远地区,派一个王子过去,既一定程度地满足了当地分封制的历史怀念,又可以加强秦势力在这些地区的直接渗透和控制。如果是任命官僚去齐楚的话,郡县制的官长,毕竟不会像皇族子孙那样对中央忠心耿耿。事实上,反秦大运动开始以后,吴越地区的郡守——名叫殷通,居然要主动率民造反,攻击中央。如果是派皇子赴当地为王,当不至于此。
分封制的第三个好处,可以起到反独裁的作用。我们说,反抗独裁不能靠君王自己发善心或者用思想学说教化他,而只能依靠客观力量。在分封制体系下,有两个反独裁的孔道。第一,在其它诸侯国的干预下,一个诸侯国内也不能对民众过于暴虐残毒,否则必然遭到外力军事打击与干涉。春秋战国时代那些被灭的小国,通常都是因为小国国君过于对本国民众昏暴所至(譬如梁伯就是因为喜欢大兴土木,最后民怨沸腾,秦人趁机灭了它)。也就是说,有敌国的存在,可以制约本国君主不敢对民众肆意妄为。而一旦没有敌国存在,“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语)。这个道理在现代社会也起着作用,很多国家不敢对民众太恶,就是因为国际势力的存在。

皇帝的暴脾气,全是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后,给养出来的。
在没有诸侯国或敌国可以制约皇权的皇权时代,皇帝老子一人独大,没有什么客观力量制约他(除了最后同归于尽的人民起义),他为所欲为,又严又暴,脾气大急了,被形容为“老虎屁股摸不得”以及“伴君如伴虎”的老虎,随时就要咆哮,随时就要吃人。他的金口玉言等于绝对圣旨,往往独断专行,任意宰割天下,形成极大的独裁。在这种情况下,臣子们失去了春秋战国时代的士人风格,而沦落为战战兢兢没有骨头的“奴才”,也就毫不奇怪的。

分封制下,制约国君,还有一个孔道。就是在一个诸侯国内,权力和城邑也是再次分封给卿大夫家族的,我们管这个叫小分封。这就形成了一个“多家族联合体执政”,带有“贵族民主政治”特点。譬如晋国就是六卿就是轮流合作执政。如果这种多家族、贵族的联合民主执政继续演化下去,有可能就形成贵族的议会,成为西方的那一套。西方的封建时代,就是在这种分封机制下,产生了贵族联合体的议会,议会对王权进行巨大限制,从而最终走上了西方的民主。
所以,整个皇权时代出现那么多昏君和暴君,即便不是昏君暴君,也一个个威严专肃,但分封制时代的国君则随和得多。这就是因为分封制下的天子被诸侯制约着,诸侯国君则被其它诸侯国以及国内卿大夫们所制约着,使得他们施政必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克职尽责,举动合规,以求本国壮大。他们对士人也被迫恭敬延引,谦虚容让,所以才有了春秋战国士人很男人的风格,很牛气的气节。

总之,秦王朝之所以出现轻用民力、大兴事功导致荼毒海内这样的错误,跟郡县制促成皇帝独裁、一意孤行、不受制约,不能说没有关系(另外,假如秦始皇把齐、楚分割封王而治,封王也许在辖区采取不同于秦始皇急于事功的错误作法而另选因地制宜的合理之术,就不会闹的全国一盆炭火,以至全局不可收拾)。
分封制的第四个好处,减少大规模农民起义:我们说陈胜、吴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而在此之前的商周一千多年,很少闻听有如此炽热、广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是因为在从前的分封制下,各个诸侯国直接管理地面,民生参差不齐,有高有低,但不会处处都低。即便哪个诸侯国出了乱子,也会是局部地区政策不当导致的,不会天下各个诸侯国都乱,形成全天下范围的大起义。

中世纪的西欧也是一样,其农民起义数量远远少于同期中国,规模也远远小于中国。这就是因为它们当时也是分封制社会。即便爆发起义也只是反对个别残暴的领主,很难发展为反对国王的大规模运动。
所以,分封制下会较少全国大起义,是中西方历史所共同证明的。而郡县制下就不同了。郡县制下,皇帝一人独裁,全国政令统一,集权控制力度很高,一旦皇帝发了疯,错误政策就通过郡县制波及全国,造成广泛的风险,农民大起义也就成为了中国历史周期性的恶梦,实不足怪。

这是从地理因素的角度来解释,分封制下,两种势力对国君独裁的制约,也是减少农民起义的重要因素。
分封制的第五个好处,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劳役奔波。

在分封制时代,一个人出远门——譬如服兵役,最多是跑到本诸侯国的边境上,足迹不出一个省。而现在统一成一个大帝国了,出远门的机会也就多了。比如说刘邦往中央送犯人,就要一路从苏北走到陕西去。交公粮也是如此。农民们交公粮,要在地方官的组织下,雇车运输到中央去。以当时落后的交通手段,向中央运输公粮和木材皮革等等物资,动辄一两千里,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运输价值一钱的物资给中央,需要耗费几十个钱的人工和路费。中央所得的甚少,而民间受其毒苦已深。这些送公粮和物资的农民走在路上,衣服和口粮都得自我解决,走不到半道,新衣服就已经破旧了,其它费用也一样高昂,所以人们受不了,干脆纷纷逃亡,有的则怀念起分封制时的美好,喜欢有个本地的诸侯王,可以让自己服兵役或者交公粮什么的,足不出“省”——这大约也确实是分封制的一个好处吧。确实,以当时相对落后的技术手段,庞大的中国硬要从分封制统一成一个大帝国来运转,成本一定会提高,效率却未必提高。
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秦王朝偏偏特别喜欢这种“宇宙流”的大调动,用汉朝人的话说,秦喜欢“转海濒之粟,致于西河”,也就是把东海之滨的粟,转运到陕西去,这不是故意折腾老百姓吗。

人们饱受秦王朝这种不科学的“计划经济”的毒苦,所以离开家门的时候愁眉苦脸。后来汉朝人贾宜提议在距离中央较远地区譬如淮南曾设了一些诸侯国,从而让人们就近建设本诸侯国,减少人们的长途奔波。汉文帝接收了这个提议。

所以,对于一个脆弱的新建王朝来讲(说它脆弱,是指它是从两千年的分封历史习惯上转折建立起来的),适当分封诸王子出去,以浓于水的血亲关系作为保障皇族势强,二世、三世不断传下去的 有力措施,确实如淳于越所言,能够起到中央的枝辅的作用。
总之,对于一个刚刚建国十几年就由于急于事功闹得风雨飘摇、民怨并起的秦王朝,从医得眼前疮,安定当前局面的角度看,搞一点分封制(不是全盘的分封制,而只是把一些王子封到边远齐楚地区去,是部分的分封制,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分封制中的积极因素),不失是一种短期救弊的急药,大有裨益。淳于越的这一“分封王子去远方”的建议,即便在最慎重和挑剔的人来看,也是应该被采纳的!

可惜,秦始皇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他宁愿要百分之百的纯郡县制!
后代的王朝借鉴了秦亡的教训,在分封制的历史惯性还很大的专制时代前半期,多数是改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譬如汉就是这样,从而大大提高了王朝的成活系数。

不过,光讲分封制的五大好处也不算“讲理”,分封制的坏处似乎并不比它的好处少。那些被封出去的浓于水的“血”(皇族子弟),随着世代的传延间隔,终于会淡得比水还淡。他们翻眼不认人,势力坐大,从开国之初的枝辅作用,慢慢变成了威胁中央的割据反叛势力。这就是为什么汉朝后来出现七王之反,晋朝有八王之乱,明有靖难之战,而春秋战国的诸侯王们更是混战不休,把老周天子根本不当正经对待。总之,一句话,分封的诸王在开国初期的枝辅积极作用随后又会变成离心的反作用。
秦始皇和李斯,就是看到了分封制会带来割据混战、天下苦于战斗、相攻击如仇雠的恶果,所以终于一棒子把淳于越的“部分地区分封制”的合理化建议给打下去了,秦王朝从此走向了一维郡县制的不归路。

淳于越踉踉跄跄走出朝堂,他感到岁月悠长,但是所余单薄。

scalett 2007-5-18 09:05

第五章 今年祖龙死

          一
  李斯这个人,字写的不错,算是中国书法的鼻祖。他研发出了小篆,还写了一个字帖《仓颉篇》,里面都是小篆,供士民学习,用来统一六国文字。小篆成为了秦王朝的官方文字,现在的印章上还在用。
小篆最革命性的特点是“方圆绝妙”——从前的六国古文字都是扭扭歪歪、拳打脚踢、东长西短、大大小小,像蝌蚪一样。惟独从李斯小篆开始,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方块字形,各个字都一样大,所谓“方圆绝妙”,这可以从泰山石刻的小篆上得到印证。李斯也就因此成了小篆书法的泰斗。杜甫有诗曰:“况潮小篆逼秦相,快剑长戟森相向”,意思是李潮兄的篆书逼近李斯先生——这是夸李潮呢——而且他写的小篆字样快剑长戟,显出了先秦人的刚猛凌厉。

不过,拳打脚踢、歪歪扭扭派的六国古文字并没有因为李斯搞出“方块字”的小篆而灭绝,它们的笔意被另一个人继承下来,形成了所谓隶书。这就是当时秦政府里一个小公务员,叫程邈,这家伙喜欢描描写写,于是把拳打脚踢派的六国古文字升华成隶书,与李斯的小篆分庭抗礼,互相辉映。小篆方圆绝妙,强调的是方块对称的静态美,隶书没有统一的外轮廓,强调的是波折弹纵的动态节奏美。
从此,小篆成了正式公文的书写体,隶书则成了日常文字的书写体——比如写日记写博客的时候用隶书,给新开张的饭馆题字的时候写小篆。

泰山是上帝驻人间的总办事处,公元前219年,李斯陪着秦始皇来到这里,并且立了一块泰山石刻,歌颂老秦的丰功伟绩。石头三面刻字,一共一百四十七字,都是李斯的小篆,虽然是方块字,但其势飞腾,显示着秦人一往无前、吞并六合、势不可挡的气魄。到了宋代,欧阳修、赵明诚收集了该刻石的拓本,但仅存四十七字。到了清乾隆年间,仅存二十九字。后来这石头干脆被火烧了,烧断的残石也不知所去。后来有人在泰山玉女池得残石两块,上边只有十个字,于是把它保存在泰山岱庙,坏蛋够不着的地方,还作了个亭子护之。但是作亭子的时候一不小心,又把它损掉了一个字,于是现在就剩九个字了。唉!
类似的石刻在别的地方也有发现,上面还有一个“德”字,可见秦始皇也是讲“德”的。所谓“德”,就是德政,为政以宽,省刑罚的意思。通常说起秦始皇就是“残暴、暴虐”,好像他一瞪眼就要杀人似的,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认为。李斯后来快完蛋的时候,从狱中上书,自陈七条罪状,其实都是表其七项功劳的,最后一条说:“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这条“罪”紧接着前面统一度量衡的“罪”,都是表功的。

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材料,说明秦统一之后,曾实行“缓刑罚,薄赋敛”的德政,最后还被李斯列为了狱中求生的理由(功勋)之一。
“缓刑罚,薄赋敛”这大约也是泰山石刻上所说的德吧,同时也属于典型的儒家思想。明朝状元焦竑说:“秦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指儒学)。”秦用了一定的儒家治国思想,焚诗书、坑术士也不是专意讨伐儒家来的,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

作为皇帝,所谓残暴,最直观的理解,就是滥杀人。但是秦始皇时代的法令并不残苛(是秦二世修改法律才变酷的),他也不曾滥刑民众,更不曾以杀人取乐。虽然后人口口声声说秦始皇残暴,却说不出秦始皇哪怕曾滥杀的一个大臣的名字。他始终信用王绾、李斯、冯去疾、尉僚、冯劫、王翦、王贲、蒙恬、蒙毅、李信一干重臣,终无变移(这帮人不论文武,从个人能量来讲,每个都是独步一时的命世之才)。
相比之下,秦昭王曾杀名将白起、名相范雎,刘邦曾杀功臣如韩信之全家,把彭越切成肉泥,汉景帝杀周亚夫、诛晁错,汉武帝杀李陵家小,朱元璋杀蓝玉、胡惟庸、徐达等大功臣,不论这些诛杀是否有一定道理,但都是让人痛心的“圣德之累”,而秦始皇除了在年轻的时候杀过吕不韦以外,并没有再杀大臣过。如果视秦始皇为残暴,则其他上述知名的大牌皇帝们,就更残暴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法家人物,秦始皇一切行动都应该是依法而行的,不会肆意滥杀。不但没有滥杀大臣,也没有滥杀百姓的记录。相反,他曾经把“治狱吏不直者”(给百姓断案判刑不公正、滥用刑罚者)发配去修长城。总之秦始皇不能简单被订上残暴的字眼,至少他没有对我残暴,哈。
如果非要用贬义词来描述秦始皇的话,我觉得用“急躁、专独”也就够了。“急躁”是指他急于事功,大兴项目,搞得民不聊生,转徙流亡;“专独”是指他焚诗书、坑术士,不许人们凭着书本议论提意见,同时“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大臣们成了摆设。
仅此而已。

秦始皇所作的所谓坏事,不过就是在皇权专制开创的道路上,为后代帝王做了扫路的甘当炮灰工作。
不管世人如何评说,公元前210年,从山东沿海用“古代机关炮”射完大鱼,秦始皇这位颇受历史争议的大人物,还是病倒了。

秦始皇走在向西返回内地的路上,病情开始恶化。此时,帝国的情形并不比他的病情更好。从前他曾遭咸阳强盗的围攻,又被张良的迫击炮打了一次,应该能从这些渠道感受到天下潜生的一种躁动。
但秦始皇还有一个扭转乾坤的机会,那就是任命一直与他政见不合的长子扶苏作继承人。扶苏这个人比较贤,连民间都知道。扶苏反对秦始皇的躁急为政原则,曾经数次进谏。为此,秦始皇打发这个乌鸦嘴去北方跟着蒙恬打匈奴人去了。

现在,如果选用公子扶苏作接班人,未来登基以后,扶苏必然修正秦始皇为政之失误:把正建的项目缓下来,把南北的兵马撤回一些来(反正这些兵马在南北这些GDP很低的地方拓疆也没有太多油水,得不偿失),同时开放言路,允许人们提意见和参议政事,在分封制向皇权专制的思想形态和社会结构过渡上有所弹性,那么经过这些卓有成效的调剂,秦始皇末年比较紧张的社会矛盾,也就可以柳暗花明,二度逢春了。
于是,秦始皇在性命垂危时刻,决定立扶苏为接班人。这就像汉武帝老髦时下“罪己诏”,刹住穷尽民力的错误政纲,以挽回王朝的危险走势。

可惜的是,历史总是朝着混乱的方向去走,就好像生怕宇宙内的熵值不够大似的。中书令“赵高”的出场,打断了秦王朝二度逢春的奢梦。
汉武帝晚年说过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可见,他也知道自己劳民打仗,是危害帝国命运的,但又是迫不得已的,只要接班人进行调节,就会各得其所。秦始皇晚年未尝也不会没有这种想法,这是他决定传位给与他政见不合的扶苏的原因。他坚持自己的政见,所以他在位的时候不用扶苏,但他希望在下一届政府里,行扶苏之政。可是,秦始皇面临的社会矛盾比汉武帝要大,除了大兴事功、劳民伤财——这一点和汉武帝面临的问题一样,他还多一个致命的敌对因素,就是人们有着回归分封时代体系的历史惯性。而这一点,是汉武帝所不需要面对的。最后击败秦王朝的,更在于这后者。


      二

秦始皇的病情迅速加重,疾疾向东驾去。他的路程走了不到一半,就在河北省的“沙丘”这个地方停下来了,因为他实在没有力气再走了。
沙丘,其实是个风景旖旎的地方。我日前驱车曾绕看过。那里从前曾是商纣王的一个古代苑囿,位于河北省南端的邯郸平乡县,商纣亡曾经命男女裸奔其中的。后来,赵武灵王在纣王的苑台遗迹的基础上,增建了楼堂馆所,流水花园,作为干部疗养开会的基地,并且自己被饿死在那里。这是一个美丽的要命的地方。赵武灵王死后一百年后,秦始皇也带着要死的病慕名而来了。

我曾经驱车在平乡县野外绕了半天,但并未见到任何沙丘的模样,也没有苑台的遗迹,只觉得春天的风卷着细细的干土面,从大平原上稀疏的小麦苗地里卷来,飞打到车窗上。车窗外的老农都仿佛不胜风尘的扑打,用白毛巾裹了额头。我想,在这小风沙中出去裸奔,一定会弄一屁股土。
两千多年前的沙丘,也许是很好的,至少还有一些可以安排秦始皇住宿的离宫别殿。

赵高这时候出场了。
赵高的打扮比较特别,腰带上挂着一把小刀子——叫做削,这代表着他是智识阶级,每当皇帝有什么旨意,他就拿出木板,用毛笔必恭必敬地写下来。如果写错了,就拿小刀削去重写——这大约就是刀笔吏一词的来源。磨小刀的小石头叫做“砺”,也挂在他的腰上。但是毛笔,则一般插在右耳朵旁边。注:据《史记、李斯列传》:赵高“以刀笔之文进入秦宫。”

秦始皇叫赵高过来写字。赵高的字写得不错,出过字帖,叫做《爰历篇》,和李斯的字帖一样,是全国基础教育的小篆样本。
病榻的几案上放着砚台。当时已经有砚台了,阿房宫就有砚台。目前有一块阿房宫砚台在日本被发现,据说是徐福带去的。砚台里漂着墨,赵高捏着毛笔蘸饱,听写秦始皇的话:“我快不行了,我命令,公子扶苏把兵事暂交蒙恬,速来咸阳会葬,把我埋了……”

赵高听写着,按照当时习俗,是写在木板上,叫做 “牍”。这个牍是一尺或两尺见方的木板(所以尺牍就是书信的意思)。
赵高在牍上写得有点慢,妇女画眉一样描着小篆,一个字描半天。秦始皇说:“你快点写耶——,我还等着咽气呢!”赵高赶紧改用隶书,就快了很多。

信写好了,还要拿官印蘸一蘸墨汁,盖上去。
战国后期开始有了印泥,所以赵高可以蘸着印泥盖在木板上。这是最早的印刷术。赵高使用的官印不一般,是玉制的。从前的老百姓只要有钱,都可以用玉作印章,现在秦始皇制定了新规矩,只有天子可以用玉。王公将相最多用黄金的印。所谓“怀金垂紫,揖让人主之前”,就是怀揣着黄金官印,腰里垂着紫色的印的纽带——像BP机的链子那样,这是很高的官了,如王离(武城侯)、李斯(通侯)就带这样的金印。

银印、青色纽带则是九卿的级别,如九卿的少府章邯就应该是银印、青绶。而皇帝最大,是玉的印(玉玺)、红色纽带,没法比了。
信写好了,玉玺也盖上去了。再把牍的外面用上下两块木板夹住,为了防止邮递员在路上私拆,木板外面再用丝绳十字交叉捆上,绳子打结处压上封泥。封泥压上去以后,按照当时通行作法,赵高又从腰里摸出印的纽带,捏着带子一端的玉玺,往封泥上边又扣了一个印——这就万无一失了,绝对保密了。

秦始皇见万无一失了,这才高高兴兴地死去。这位五十岁的中国首任皇帝,第一次把中国的广袤国土真正统一成一个帝国的一代英豪,功盖五帝,泽及牛马,人迹所至,无不臣者的秦始皇先生,终于在河北沙丘的离宫里,一命呜呼了,留下一个风雨飘摇的王朝和一班面面相觑的大臣。
随着秦始皇魂魄渺渺而去,我们该如何评价他呢?到底是“躁急、专独”,还是“残暴”呢,不再絮叨。有趣的是,历代儒家学者们对秦始皇的评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来讲,唐朝以前,把秦始皇一般说的比较差,唐朝以后的知识分子,从柳宗元开始,则把秦始皇说的比较好,越到近代则是越好,直至开始出现“千古一帝”的美谥。

赵高的官职是“中车府令行符玺事”,所以玉玺挂在他的腰里当作宝贝存着。他把密信带回胡亥的办公室,用手把木板丝绳上的封泥掰碎了,胡亥连忙大叫:“Oh my God!赵老师!你要犯罪啊!你怎么敢利用职权把它捏碎了?!”
赵高笑眯眯地说:“没有关系,这是我的业余爱好,我最喜欢拆信看了(就跟邮局里的人喜欢拆别人信一样)。拆完信,看一看,再封上,最有益于调节内分泌了。反正我有玉玺,在封泥上重新盖一下玉玺,就行了。”

赵高把信给胡亥看毕,胡亥愣愣地说:“这很有道理啊,我爹让扶苏当继承人,理所固然啊。知子莫如父,知臣莫如君。我爹让他接班,我有什么好说的啊!”
赵高说:“不然,现在天下的权柄,就在你我手中。我只要把信的内容改了,让你接班,然后再重新封上封泥,天下就是你的天下了。”

“可是,我作为弟弟,跟哥哥抢位子,属于不义。我爹死了,我窜改我爹的遗命,属于不孝。我本事一般,才能谫薄,勉强当皇帝,属于无能!我这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胡亥能说出这番话,说明他平时所受的教育,并不全是法家赏罚趋利的学说,“孝”、“义”、“德”三个字在他的话中铮铮作响,而这三个字全是儒家的核心概念。秦王朝对贵族子弟的教育,也是含有儒家思想的啊。
“呵呵,”赵高说,“制人与受制于人,岂可同日而道哉(给别人磕头和让别人给你磕头,肢体的感受可不一样)。”接着赵高又列举例子教育胡亥:“商汤和周武王杀了他们的主子,天下却称赞他们有义(意思是你抢你哥哥的位子,也是义的!这里赵高把扶苏比作桀纣)。至于你说的孝,卫国国君杀他老爹,孔子照样认可他,也没有说他不孝。你就不要犹豫了!”

胡亥看赵高把孔子都搬出来了,好像孔子都赞成违背老爹(当然这个观点是赵高故意塞给孔子的),于是脑细胞开始不够用了。倒底要不要造大哥的反呢,要不要违背老爹临终意愿呢?胡亥累死了很多脑细胞之后,终于喟然长叹,答应了。但是他说:“如今我老爹的遗体还在那里停着,丧礼也没有办,就开始闹,不好吧。”
这孩子还真实够孝顺的,还知道等着安顿完老爹再跟哥哥掐。可敬啊!

不但胡亥孝,扶苏就更孝了——秦王朝是非常强调孝的,在云梦出土的秦法令竹简里,同样的打架犯罪,如果是子女对亲长的,要格外严判。这说明对于“孝”,老秦是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所以,后来扶苏一看见老爹发信来让他死,他就说道:“爹让我死,我有什么可说的呢?”二话不说立刻就自杀了,孝得无以复加了。这是秦王朝“孝建设”狠抓狠落实的成效啊。以前我单知道“我大清”以孝治天下,其实秦也非不是啊。而孝,又是儒家的东西。秦,也是用了一些儒家思想的。
赵高说:“时乎时乎,间不及谋。”意思是,您不要再等安顿老爹的遗体了,现在就要行动,时间不等人啊。

怎么行动呢?赵高掉头出门。
赵高去找李斯,因为这事没有丞相协助,是不行的。假如丞相李斯给扶苏发一封信,揭发赵高捏碎封泥、篡改诏书的阴谋。扶苏得信,知道诏书为假,必不再奉诏书而自杀,而赵高就得畏罪自杀了。赵高若偏不自杀,而是据咸阳拥胡亥为帝,扶苏带着边防兵杀过来,诛一个赵高如切鸡。

潇水曰:种种迹象表明,儒家思想还是不同程度地影响、渗透、运用在秦统治阶层的脑子中了。
最后罗嗦一下封泥。
始皇的遗嘱信,外捆美丽的丝绳,丝上有可爱的封泥,又加盖了宝贵的玉玺。这种封泥,上加盖官印的,是满有趣的古物,现在也有人收集,不贵,才几百块钱一个。但若是这封秦始皇宝贝遗嘱信上的封泥,恐怕就价值百万了吧。不过放心,没有人能发这个财,因为它已经被赵高捏碎了。

秦朝短促,公认的秦朝封泥只有十枚左右,但是在秦始皇办公室(章台附近),有一个叫路东之的家伙,一下子弄到了一千多枚封泥。一下子发了。而且这些封泥就是秦始皇亲自使用的。我们知道,秦始皇非常勤勉,一天看一百二十斤奏章,每份简牍都要事先除去封泥,于是他的办公室附近发现了类如今天废信封或废邮票性质的大量封泥,上边净是“丞相之印”、“左丞相印”、“右丞相印”这样的高级别大员之印迹。而且,仿佛是为了便于后人收藏似的,这些封泥都没有被捏碎,而是拆开时小心地用刀剪剪断封泥两边的丝绳,所以完整无损。
我们谨借这两千两百年前的珍贵封泥,向勤勉工作的秦始皇先生,致以由衷的敬意。


      

scalett 2007-5-19 10:39

有句话叫做“咸鱼翻身”,比喻死灰复燃。但老秦躺在自己的猪圈车里,再也不能翻身了。老秦也属于兢兢业业,他这最后这一次巡游旷日持久,将近一年,五十岁的他,也可谓不畏风霜劳顿了。如今我出差两天,就觉得浑身疲累。古代旅途中的艰辛颠簸、水土不服,以及古代微生物、瘴气、细菌和非典病毒,终于把这个原本曾经三十几岁的陕西壮汉,一剑而刺倒义士荆轲使之身被八创的秦王政,如今的秦始皇,掀倒在夏日的热风里,再也不能咸鱼翻身了。秦始皇也算是因公殉职的吧。



若不因为劳顿而死得这样仓促意外,秦王朝的寿数也许不会那么促然短暂。凭着秦始皇扫清六合、一统华夏的赫赫声威和海内名誉,只要有他活着,人们就不敢轻易造次。要是他多活几年,把分封制向皇权专制的过渡做的更扎实一些,六国的凝固力更强一些,并有充裕的时间把接班人问题做好,接班人未来新政策的调剂方向争取,那也许情况就会不一样。总之,秦始皇算是早殇。须知,刘邦仅比秦始皇小三岁,这时还没登上历史舞台呢。连诸葛亮活的都比他长(54五十四岁)。



公元前210年的沙丘路上,飘散的满是历史的遗憾、迷乱和惊诧的不祥的气息。

随着老秦的车子离去,吱吱扭扭地慢慢赶路,我们留在原地停会儿,谈一下哲学吧(因为我们待会可以坐飞机走,追得上他们)。



这里我们说一说“势”。

商鞅讲“法”,申不害讲“术”,慎到讲“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古人多富于原创精神啊,谁跟谁互相讲的都不一样)。韩非子生的晚,只好整合了“法术势”,作为法家的集大成。



法和术,我们都明白。法,就是明赏罚,用趋利避害来调动人。术就是监察,国君最好隐密着,不露声色,表面上装作不听、不看、不知,让下边人捉摸不透。其实暗下里搞些手段监察测试着下属。

那么,势是什么呢?势是啥意思啊?



其实语言已经不易触及和描述之了。我们只能作比喻。

李斯小时候曾经上厕所(当然,这个习惯他后来也没有改)。只不过,李斯小时候上的厕所比较差——因为他那时候还是上蔡县的一个布衣小吏,和萧何这般人一样,住在闾巷里。闾巷的公厕跟现在一些胡同厕所差不多,常有大耗子横行。所以李斯常牵着狗去。大耗子还真给面子,见着狗就跑。





李斯一手牵着狗脖子上的绳,一手帮自己解开下裳蹲下。狗虎视眈眈地盯着耗子,旋及又看看李斯屁股。不管怎么样,大耗子是被吓得战战兢兢,不敢来侵犯了。

接着,李斯又去粮仓里行走(行走就是办事的意思,现代叫跑腿儿,因为李斯是个小吏),他看见粮仓里的大耗子则简直好比——你想像一个大富翁的样子——仓里的耗子就好比那样,拥坐粮堆,大腹便便,皮毛油光贼亮,而且泰然不惊。你还不敢拿烟熏它,除非你想把粮仓也点着。这位耗子生活在严重超好的福利社会,锦衣玉食,不沾风雨,还有仓库主任给他保安站岗。



总之,李斯长叹一声:“人啊,全看你是在什么处境下了。”

好,我们的比喻讲完了。



这位粮仓里的大耗子,就算是处了势了。在这个“势”里,哪怕你是笨蛋,是不贤的蠢笨如牛的耗子,也一样脑满肠肥。而失去了“势”的耗子——比如沦落到了厕所,则就算你技压群芳、善蹿能跳长于思考,八项全能,是天才级的耗子,你也一样不免饥寒交迫,吃的东西不卫生,生的孩子闹畸形,还被大赖狗凌辱。

所以,法家说,君主一定不能失去自己的“势”,也就是说权柄(即赏罚等等)。如果你把赏罚、授官、考课等等大势,授予了别人,那你会死的很难看,会被臣子驾空了你。所以,君主一定要仅仅攥住自己的“势”。



不光君主有“势”,人臣也有自己的势。李斯就是凭借秦始皇的“势”,老秦给他荣华富贵和煊赫权力。如果换去了扶苏的朝廷里供职,那他就算是没有“势”了——就像赵高一样被去势了。因为,扶苏不会借势给他,而只会借势给蒙恬。

赵高也要有自己的势——虽然肉体上被去了势,但他还是有志气,要打造自己的势。所以他哄抬胡亥登上君位,就算是为自己造出来一个势。往后就可以站在这样的“势”上(借着胡亥的权威),安全而且富贵,乃至可以作福作威了。



“势”就好像一个土台子,你自己没有土台子,或者土台子不够好,你可以像赵高那样搭一个出来,造一个势给自己用,站上去就舒服了。吕不韦包装子异,也算是为自己造一个势的台子,让自己最终当了相国。还有“红顶商人”也是这样。这就是所谓“造势”,基本属于自力更生。实在造不出来,还可以借别人的势,即借别人的土台子,上去站站,也满舒服。譬如一个企业,比如你资金和技术不行,可以借某个高校的名义,借了这个势,出去骗客户,就容易多了。否则的话,光有本事和技术,累得半死,终好比厕所里的耗子,辛苦也吃不成大胖子。

而一个饭馆,挂几张领导人握手题词的照片,也算是基本小打小闹的借势了吧。

“势”对任何一个人都非常重要。在不同的经理岗位上,有的人就能发大财,有的人就拮据得要命。不是他们智力不一样,而是所处的岗位、所处的势不同。不在于你个人本事怎样,智力如何,学历是否高,相貌是否酷,关键是你处在什么样的“势”上。所以你一定要设计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寻找到你所可以站上去的势。找到之后,你就算是可以“乘势”了。若实在你没有“势”,你就可以去趋炎附一个势来。哈哈。比如娶个名人寡妇什么的。女的就嫁个珠宝商。这种趋炎附势,实是属于借势。陈胜起义,也要借了公子扶苏的势,以扶苏为号召。项梁则借楚怀王的势。这都跟娶名人寡妇差不多。而蒋介石依托英美或者苏联,也是为了乘势。不“乘势”则不足以“成事”。



所以古人云:“君子终日而行,不离辎重。”就是说,君子一定要紧紧抓住自己的势,站在势上,轻松而且无往而不克,终日而行,绝不能一时一刻丢掉自己的势(土台子)跑下来。

“势”有好坏高下之分,你尽量要处在好的和高的上去。譬如,大耗子,最好就去仓库这个好势上去生存,不要去公厕那个坏势。



“势”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好的势可以转化成坏的势,有势又可能变成无势。譬如说,一旦秦始皇驾崩,原本有“势”的李斯就算没“势”了。原本他是丞相,站在秦始皇这个大“势”上,呼风唤雨,全国皆惧。现在老秦这个“势”台子崩了,他就要重新考虑自己的“势”的问题了。接下去,他是要站在胡亥的台子上呢,还是扶苏的台子上呢?

不需要多作分析,扶苏的台子即便好,他肯定也上不去——因为蒙恬家族的人已经站在上边了。只有积极帮助胡亥,将来获得胡亥的感激,胡亥允许他站在胡亥的台子上去,也就乘上了势了。



李斯于是也就这么决定了。

这就是李斯的“仓中鼠”理论,也可以叫“势理论”。不在于你贤与不贤,更主要在于你站在哪个“势”的台子上——譬如对老鼠而言,是站在仓库这个势的台子上,还是公厕这个势的台子上。



不过,李斯还是忘记了一条。胡亥这个“势”的台子上面,已经站了一个赵高了。赵高允许李斯也站在这个台子上平分秋色吗?事实最后教育了李斯,赵高还是把他从台子上踹下去了。直摔得身败名裂,三族无遗。

唉,李斯真的是没办法啊。扶苏的势台子上,已经站着蒙恬;胡亥的台子上,站着赵高。去哪里都不好办!如果你是李斯的幕僚,你该怎么建议李斯的去就呢?



李斯好想到火星上去啊。或者帮个火星人搭个台子,扶那个火星人为君,然后好让自己也站上去。

我们也确实奇怪了,早在秦始皇还健在的时候,李斯就应该考虑未来出路的问题,提早找到未来的势,提早搭台子。李斯不知未雨绸缪,没有事先找到自己的下一份奶酪——有远见的大臣,应该在君主的接班人身上早相插手,当然这样做也是风险极大——终于陷于被动。在沙丘宫里他左右为难,无势可乘,坐困愁城。



到这时候再着急,已经晚了。李斯的悲剧,这时候已算是揭开序幕。他这个肥老鼠,原先居住的仓库,突然失火烧毁了。好可怜的无家可归的老鼠啊,只好借挤赵高檐下,



潇水曰:今天看到新闻,饶颍也开始要演电影了。此亦善于借势者也。从老赵那里借来了势台子用用。虽然只借了一阵儿,收效居然亦这么不俗。老饶可算是善借势者也。

靠,如果生活再挤兑我,我也要出去借势去!

scalett 2007-5-20 10:05



扶苏,不同于一般的花花公子,他少年英武但天性退让,喜欢与忠臣孝子如蒙恬之徒来往,现担任蒙恬三十万边防军军政委(监军),长期驻扎上郡(陕北延安一带),蒙恬驱逐匈奴,尽得河套之地,大有边功。“国人多闻其贤”(陈胜语)。连赵高都夸他“信人而奋士”。
所谓“奋士”,就是使士奋的意思,善于激励别人。他为什么能够激励别人呢?因而他“信人”——对人信任,给别人机会,故大家都愿意为他出效死力。扶苏遂得众人之心。跟着他的人都很high,就像服用了兴奋剂一样。

这一天,扶苏正和同志们在上郡服用兴奋剂,使者拿着赵高的假木板信来了。拆开一看,是老爹的口吻:“朕巡行天下,如何辛苦。而公子扶苏,与将军蒙恬将数十万之众,十有余年,士卒多耗死于外,却无尺寸之功。”
意思是一尺一寸的土地也没抢来。

其实非也。蒙恬一直打到宁夏内蒙古境内,尽得河套地区。所谓河套,就是黄河像个避孕套,用它“几”字形的上部分,套住陕西北部、内蒙古南部及宁夏西北的部分地区。这块地方,匈奴人趁着七国混战,一度将它占领。蒙恬不但尽行收复河套之地,甚至打到河套以外,迫使单于又向北退却七百余里,又得地四十四县,新置九原郡(在河套外)。秦不仅仅是像后代那样抗击匈奴,而是主动进攻匈奴——这只有在秦汉盛唐做得到。为了保住这些新占领地,蒙恬又在北方大修长城,西起甘肃岷县,东至辽东,弥连六国旧长城,延袤总共万余里。
诏书接着说:“没有功也就罢,扶苏反倒数次上书直言诽谤我的所作所为。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

“赐剑以自裁”几个字触目惊心,扶苏读到这里,就哭了。于是他对使者说:“请你先等一下,我去内室里待一会儿。过一会儿,我自杀完了再出来。”
“用我们帮忙吗?”

“不用,虽然没自杀过,缺乏相关经验,但我还是试着DIY吧(do it myself),自己来吧。”
《史记》上说,扶苏“为人仁”,意思是为人和气。说完,为人仁的扶苏,拎着宝剑就进了内室,准备DIY。

蒙恬却没那么和气,急惶惶一脚踏进内室:“公子!请先不要do it(自杀)。一旦do完了,诏书却是假的,您就没法恢复了。还是先检查一下诏书吧。”
“诏书没有问题的,外壳的封泥有皇帝印玺。”

“印玺也未必总在皇帝身上带着。最好写信请示一下,跟陛下核对无误再自杀不迟。现在就凭一介使臣跑来,您就自杀,安知其非有诈呢?”
这时候,外面的使者开始嚷嚷了:“公子——公子——扶苏?在吗?do完了吗?还差多少啊?不行还是我进来吧?怎么没声音了?我进来啦——”

使者这么一催促嚷嚷,扶苏就急了,他大约不喜欢辱死于使者之手,所以急着抱起宝剑说:“不要再罗嗦了。父亲让儿子死,儿子有什么好去核对的?我得抓紧时间了,白白了!”
蒙恬赶紧抱住宝剑,急叫:“公子不行啊!”

“你让我死吧!——快!”
“不是,我是说你这样死不掉的,宝剑拿反了!”

“哦!呵呵,你先不要笑,这里也有你呢。你不知道匡正我,诏书说,你也属于为人臣不忠,也赐你死呢!”
“啊?!”蒙恬立刻晕菜了,俩眼翻白。趁着蒙恬一愣的机会,扶苏“噗哧”一声把剑尖插进了自己的脖子,血喷三尺,匍匐而亡!
蒙恬抱尸大哭。

当时的人确实讲求“孝”啊。即便蒙恬劝扶苏重新向上请示,也只是核对一下赐死的命令,而没有想去求情或者与君父辩解的意思。这可真是,父叫子死,子二话不说。唉,当时的人,真是拿他们没办法啊。
终于,扶苏贵为天子子嗣,就这么辱死于奸人之手了。

使者走进内室来,说:“蒙恬先生,现在该您了。”
蒙恬一看,轮到自己了,但他强烈要求核对一下,再死不迟。于是使者答应把他铐起来,暂时关进监狱。这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很多人宁可囫囵吞枣地死了,也不愿蒙受下狱之辱。
出门的时候,怕忠于蒙恬的士兵们吵闹干涉,或者是怕蒙恬丢面子,使者就用衣服盖在蒙恬的俩手上,然后使者把手搭着蒙恬后背一起出去。门口的警卫还以为他俩是出去看电影呢,敬了个礼,没管。

             六

蒙家三代都是一流名将,蒙恬的爷爷蒙骜在我的《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中有“小白起”之称,联翩东犯中原及山西,得列城前后九十余,断天下南北之腰,形成对列国的分割包围态势。爸爸蒙武曾独立大破楚军,后追随王翦再次大破楚军,杀楚将项燕,一直南征百越之地,如泻水直铺平地。蒙恬则东攻大破齐人,向北攻击匈奴,收取河套,置郡九原,北筑长城。可以说,老蒙家三代人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对秦王朝有造就之功。
鉴于老蒙家数有大功于秦,在咸阳已经继位的胡亥——从此改叫秦二世,打算释放蒙恬。但赵高死活不肯。作为权臣,他是不会从国家利益考虑的,而是唯恐蒙氏家族出狱后,会反扑报复自己(当然,这也是他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于是秦二世命令使者,在监狱里把蒙恬正法。

一般蹲监狱的人,都喜欢找点书看,学学《基本电工》啊、《摄影技巧》啥的,准备出去后当个导演、电焊工之类的有益于社会的人。蒙恬大约也开始狱中自学。中国书籍的源头就是《尚书》。他从最原始的这本看起。如果不受外界干涉的话,一直看到老,争取读到《吕氏春秋》为止,成为司马迁那样的通儒大鳄。

可惜,乌鸦一样的使者们翔集进他的牢房,此时他才看到《尚书》中的《金縢》一篇。
于是蒙恬放下书简,跟使者交流了读书的心得体会,他说:

“我给你们讲一个周公的故事吧。这故事有点长,请你们假借我片刻,一会儿就完。从前,周公旦喜欢背着筐,让襁褓之中的小孩周成王坐在筐里。周公旦坐在王位上,身后背着这孩子,代替这孩子周成王听政。小孩周成王被背在后面,长期见不到阳光,终于得了‘见光死’的病。
“小孩周成王病得奄奄一息,马上就要被天神召去当书童用了。周公旦于是剪掉自己的指甲,投入河里,向天神陈情说:‘我周公旦多才多艺,最适合侍奉天神了。小孩周成王五音不全,才艺表演五个红灯,恐怕侍奉不了您天神。您还是把我召了去吧!这不,我特意把指甲剪了,您吃我的时候,不牙碜’。

“经过这么一番祷告陈情,天神倍受感动,居然撤销了对小孩的诅咒。小孩周成王的病奇迹般地好了。过了些年,小孩周成王长大成人,正式听政,履天子之席,却受流言蛊惑,大怒之下,要杀周公旦,说周公旦谋反。周公旦不傻,卷着行李跑去了楚国。
“不久,周成王去国家图书馆里看文件,却看见了一个金属盒子(金縢),打开观瞧,里边装的正是周公旦当初向天神陈情时的讲话稿。读完,顿时感动得泪眼模糊,赶紧把周公旦请回来重新在老干部处安置。”

“我说这个故事的目的在于,天子也是会犯错误的,犯了错误只要及时纠正就行。周成王及时纠正了,大周朝照样繁荣不息。商纣王没有及时纠正,身死而国亡。我之所以迟迟没有自杀,忍受着耻辱,就是想给当朝皇帝一个及时纠正错误的机会。并不是我蒙恬贪生怕死,你们知道吗?”
蒙恬讲的很有文化啊。其实蒙恬满喜欢读书写字,他还改进了毛笔的结构——当时流行兔毛笔,蒙恬做成了鹿毛作芯、羊毛为边的笔,笔力刚柔相济。

蒙恬又说:“我们老蒙家,三代为秦君效力,功劳信义堪称楷模。现在,我虽然身陷囹圄,但只要打个喷嚏,外边在电影院里找我的兵士们立刻就会冲进来搭救我。我那三十万大兵,只要我现在愿意,别看我是在监狱中,照样可以使他们一夕之间就可全部倒戈,足以背衅秦的江山,颠覆秦二世的政府。但是我不会这样作,因为不敢辱先人的教诲,不敢忘先主的恩德!(从前秦始皇“甚尊宠蒙氏”)。所以我自知必死,也守义不移!(秦始皇会用人啊!用这样的人对了,宁死而不叛)。
“但我还是想对天子有所进谏——也就是我刚才所讲的这个周公的故事,请你们把它传话给当朝天子。他听了之后,如果他还要再杀我,我死亦无恨了!”

使者也很动感情,说:“我们没有那个权限,不敢传话。”
唉,遇上这么个使者,活活把人气死了。没有权限不早说啊!

蒙恬喟然而叹:“我何罪于天?就这样一点错都没有地,却死了吗?”他觉得,能有个理由而死,也算死得不窝囊。
良久,蒙恬慢慢说道:“是的,我有罪固然当死,我修万里长城,破坏了生态平衡(“绝了地脉”嘛),我也算是有罪,可以因此而死了吧!”

他勉强给自己找了一个可死的理由之后,仍不免心情悒郁。但是,找不出更该死的理由了,蒙恬遂大呼一生,吞药于肚,再不发一语,终于变色身颤而气绝。
此之时,大漠风沙呼啸,天地为之走石,三十万战士闻之,心怜蒙恬无罪,无不切齿扼腕,唏嘘握拳而泣。

潇水曰:蒙恬自甘放弃性命和兵权,拱手把江山交给了秦二世。秦二世、赵高免去了三十万边防大兵的威胁,遂敢为所欲为,直到把大秦朝的山川败光。蒙恬迂守于三世积信累功于秦的先人之教,忍气吞声而死,死守着小忠,而忘记了大忠。虽死,仍不得辞其咎。

scalett 2007-5-22 00:05

进行了奖励——给了他十万钱的丧葬津贴,让他体体面面地去死了——没有去农贸市场光膀子。
公子高牺牲了他一个,幸福全家人,也算是天赐洪福了。

秦始皇还有一些女儿,秦二世觉得女人也会当女皇的,于是就把公主十人也磔死于杜县。磔死就等于后世的陵迟——就是几百上千刀地切割而死,直到变成碎块儿。不知道为什么秦二世对姊妹们格外用心,杀得如此无微不至。难道他认为女子可以无性生殖,利用身体组织细胞长芽繁殖,再生出小秦始皇来?据说,随着克隆技术的发展,未来人类可以无性生殖:利用一小块组织繁殖(克隆)出子体。如果是那样的话,以后要彻底杀死一个囚犯,还真必须把他细细切碎不可。

潇水曰:秦二世毕竟不是秦始皇,光凭一道伪造的诏书,是不足以踏实当皇帝的。秦二世说:“朝中大臣不服,地方官吏尚强。我们迟早要被其他公子赶下台啊。”

这就是秦二世赵高屠杀先帝之故臣和公子公主的原因。
秦二世干掉了自己二十三个公子弟兄,他来路不正的宝座终于安全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公子爷们无法与他争位了,这是好事。但皇帝实在是个很高危的职业,诸公子爷不来争了,权臣却可以来争。赵高权力无限扩大,一样可以夺秦二世的玉玺。未来发生的弑君惨剧,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而赵高杀秦二世的时候,由于秦二世事前尽诛诸公子,失去了宗族公子们的羽护,皇权孤弱,遂成了独夫一人,眼睁睁地被赵高杀了,如同一只小鸡子之被宰。

汉朝皇帝(譬如汉武帝等等)多用了皇帝宗亲,授以朝廷重臣之位(譬如卫青、霍去病、魏其侯无不是宗亲来的),而秦始皇不封王子,子弟为匹夫,无功不得为官,秦二世尽杀宗亲,远疏骨肉。从秦汉国祚两相对比来看,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任人唯亲,也有任人唯亲的好处啊。

scalett 2007-5-22 13:14

样,都有字,至少他应属于城市平民层次。

事实上,史书上说陈胜是阳城人,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
《史记》上说,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学者们根据佣耕两字,就说起了陈胜是农民,领导了农民大起义。其实非也!“尝”这个字,恰恰说明他“少时”以后就不再为人佣耕了。这恰恰说明他不是长期专业农民,否则就不会用“尝”字。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字“涉”,家道败落了,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的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麦当劳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简直到了郁闷ing的三次方的地步。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如果我未来富贵了,我不会忘了你们这帮的!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

陈胜笑了一下,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的同伙说:“哦,什么意思啊?你不要发傻了,还是请你先把粪筐装满粪吧。”
注:能发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个农民。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司马迁做了文学加工了的,但是如果司马迁把这个人物陈胜定位为一个农民,他会让笔下的人物这么说话吗?如果司马迁把陈胜定位为一个壮时以后是个豪杰,让他笔下人物这么说话,也就顺理成章了。

陈胜怀着所谓鸿鹄之志,对于权位一直渴求着望,在结束了“少时尝与人佣耕”的经历以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奋斗。经过史料失载的一些奋斗,他最终混的不错,在地方上有了一点点影响,担任了“屯长”这样的职务。“屯长”是战国和秦汉时代的军队里的常设的中下级军官,商鞅的书里提到百将屯长,而《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俸禄级别是比二百石,而县令是三百至六百石(万户以下的县,万户以上的县是六百至千石)。他有自己的徒属,而且从后面的事情推测,他交游广泛,“故人”甚多。
当时的官吏也是要服一定时间的兵役的,叫做“吏推从军”,到了军队以后,担任相应级别的军官。

种种迹象表明,陈胜在成年以后的社会履历早已不是一个农民角色。如果你觉得我的上述推测实在是匪夷所思,那我也没有办法。都怪司马迁没有在《陈涉世家》中把陈胜壮年以后的经历多交待一下。后来陈胜一起佣耕过的农友,来找陈胜时,都被陈胜杀了,因为这帮人说了陈胜以前曾种地的事。那可见,陈胜一直是一个官吏的形象出身在当时的起义队伍里,如果他一直是农民,何以会有此。总之,本书最后专门附文论《陈胜起义时并非农民》。

      

花弄影 2007-10-12 18:21

呵呵,这倒是另一番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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